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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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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现状分析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达到知行合一,对于大学生而言,所谓“知”,是在对道德的认知基础上,提高自身修养;所谓“行”,则是对道德的践行,在实践中实现道德的最终目标.知行合一是知行统一的动态过程,是由掌握规范向具体行为转化的实践过程.  相似文献   

2.
王阳明用“致良知”三字概括自己的学说,提倡知行合一,教人防“私欲”,从而达到“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的圣人境界。超凡入圣的路径就是致良知,是建立在“致”的基石之上的。致良知道德修养论包括了内外工夫,知行合一并最后达到理想人格,是内心省察与外在磨练相互为成的结果,是求诸于心和道德实践的结果。  相似文献   

3.
法制宣传工作要取得良好效果,应坚持知、行、趣的统一,这符合宣传教育工作的普遍规律。“知”的目的是“行”,“行”的基础是“知”;“知”而后“行”,“行”之有效,进而求“知”,方能使“知”与“行”形成良性循环,最终达到宣传教育的理想效果;“趣”既指达成“知”的宣传方式  相似文献   

4.
“迷信犯”是指行为人出于极端迷信、愚昧无知而采取没有任何客观依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产生实际危害结果的手段、方法,企图实现犯罪意图的情况。“迷信犯”形成的原因有二:一是行为人基于极端迷信;二是出于极端愚昧无知。有著述以此为标准,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典型的“迷信犯”,另一类是愚昧犯,从本质上看,“迷信”行为也是“愚昧”的表现,将“迷信犯”分为典型“迷信犯”与“愚昧犯”,这种称谓与分类关系不过是服从于传统的刑法理论上的习惯称法,在逻辑上有种概念与属概念关系混淆之误;从实践上看,“迷信”行为与“愚昧”行为也是难以截然分开的。  相似文献   

5.
知易行难     
孙中山有感于当时一些革命党人中的畏难退缩、不肯或不敢行动起来的弊病,提出了“知难行易”说,认为“行先知后,不知亦能行”。孙中山这一学说,有人赞成,有人利用,也有人反对。胡适撰文《知难,行亦不易》,批评“知难行易”说,鲁迅将之概括为“知难行难”。此外,会不会还有人提倡“知易行难”呢?不得而知。但是,从程维高案处理的前前后后,我觉得“知易行难”说肯定站得住。报纸揭示,在河北,“南京二建”特别吃得开和为什么特别吃得开,是个公开的秘密——他们同曾当过南京市委书记的程维高有不同寻常的关系。石家庄市民和一些干部,早就知道其…  相似文献   

6.
王国维在《静庵文集·自序二》中写道:“哲学上之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此近二三年中最大之烦闷。”  相似文献   

7.
在中国历史上,懂天学且有史料证据的帝王,据我所知仅两人而已,一是清康熙帝,二是梁朝开国之君粱武帝萧衍。两人之学又有不同,康熙从欧洲耶稣会士那里学的基本上是今天被称为“天文学”的知识,而梁武帝所懂的才是“正宗”的中国传统天学——天文星占之学。  相似文献   

8.
钟晋 《人民检察》2021,(4):44-44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知乃行之始、行乃知之成,我们应从传统智慧中知古鉴今、经世致用,理清司法与治理的关联性、互通性、统一性,完善司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不亲小事与胸怀大局。西汉“丙吉问牛”而不问杀人事件,乃因百姓斗杀自有地方司法官员办理;而丙吉为宰相,当知民以食为天,故从早春时耕牛行未至远便喘粗气而洞察天时,以预作丰灾年景之备,所谓“不亲小事”,非以斗杀为事小,而因民生事大,应查气候之微变、固农耕之国本。  相似文献   

9.
外观设计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对外观设计进行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外观设计,又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或简称工业设计,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此有明确的定义:“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我国台湾地区专利法称之为“新式样”,并定义为:“凡对物品之形状、花纹、色彩首先创作适于美感之新式样者。”世界知识设对美法花识产权组织编写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法律词汇》的解释是:“一般指用于工业产品的标准图案装饰和样式,使工业产品在制成后有吸引人的外观。”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外观设计有以下特征:(一)外观…  相似文献   

10.
吴国琳 《政府法制》2008,(10):58-59
从世界范围看,由于各国历史文化和司法观念不同,检警关系大概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实行的“检警一体”模式,一种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检警分离”模式。然而,在检警关系的设置上,不管是检警一体还是检警分离的构架,都要考虑两方面的价值取向:一是力求侦查机关正确地行使侦查权,收集充分的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从而有效地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二是通过有效的手段对侦查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11.
唐代不会存在并行不悖的两部规范宗教群体的法律,《道僧格》与《祠部格》 之间应该是一种因唐格篇目嬗变而导致的继承关系,其中《道僧格》可能作为《贞观格》、 《永徽留本司行格》、《永徽留本司行格中本》的一篇而存在,此后因道僧立位不分先后之 诏的颁布及唐格卷数的变化,“道僧格”之名无法存在,且唐格的篇目渐次向以尚书省二十 四司为名转变,《道僧格》最终为《祠部格》所取代。自近代以降,中日两国学者孜孜不倦 地对早已佚失的《道僧格》进行复原,这些复原成果亦可为新的研究成果或新文献带来的新 知所补正。至于《天圣令·狱官令》中的“僧道法”,应该包括《道僧格》与宗教内律。  相似文献   

12.
王磊 《行政法制》2005,(2):25-27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张明楷先生在他的《刑法学》中提出了一种特例:“事实上还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即一人同时与另外两人成立婚姻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一人同时与两名异性结婚,并且结婚前三人都系未婚。在这种情况下,至少从表面上看来,当事人的行为是缺乏“明知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的主观方面的。那么这种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似乎就不能被认定为重婚罪了。  相似文献   

13.
医疗领域一直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重灾区,法学界对与此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也纷争不休。而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医务人员收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回扣”行为的法律认定:另一个是医务人员收取患者“红包”行为的法律认定。随着“两高”《意见》的出台,争议的第一个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对第二个问题的争议依然存在,对此种行。为的定性目前有三种观点:一是此种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职业道德调整的范畴:二是区分医院的公、私性质分别构成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是不考虑医院的公、私性质,统一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相似文献   

14.
《律师世界》1997年第12期刊登了《此笔汇款不用返还》一文。作者认为:“该笔退汇款不用返还。”笔者实难苟同。笔者认为兰州公司有权取得该笔退汇款,只是非诉武汉公司,而是诉付款行。兰州公司可以以票据付款纠纷之诉状告该汇票付款行,并列武汉公司为第三人;兰州公司有权得到20万元余款,付款行有义务偿付该笔汇票余额,武汉公司有返还不当得利之义务,将退汇款退回付款行。该笔退汇款利息损失由兰州公司与付款行分担。理由如下:首先,武汉公司无合法根据取得该笔退汇款所有权。兰州公司与武汉公司合同关系为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武汉公…  相似文献   

15.
清代雍正年间有个廉吏名叫叶存仁,当了30年的官却仍是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当他离任时,部属想给他送点礼物,怕坏了叶大人的名声,就特地在深夜送去。叶存仁知道了部属的良苦用心后,十分感慨,临行前他将礼品退回并附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好一个“不畏人知畏己知”!作为一名封建时代的士大夫,尚且懂得拒绝行贿受贿之根本就在要“畏己知”。也就是说,清正廉洁的保持不能只靠法律的约束,还得靠个人以道德和自律的观念,将各种诱惑拒之于心扉之外。我们的官员被称之为“公仆”,为人民群众办事…  相似文献   

16.
北京市繁华的建同门外大街北侧,有—个靠“人气”集聚而成的世界知名市场,它赫然名列在世界旅游地图之上;在外国游客眼中,它是现代北京的“清明上河图”,是与长城、故宫、烤鸭齐名的京城必游之地;它——就是秀水街。  相似文献   

17.
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说:“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段话有两层含意:一是“正君臣上下之分”;二是在此前提下,“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相似文献   

18.
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人文主义是现代法的精神的哲学基础。换句话就是,人文主义是现代法的精神之精神。所谓法的精神,按照论者的说明,就是法的灵魂和中枢神经。这里且不论“现代法的精神”中的“现代”二字之违反科学,把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向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在‘现代”二字的下面归了伙。仅就人文主义是现代法的精神之哲学基础来看.这本是资产阶级学者对他们的法的精神的一种粉饰,并不科学。如果拿来用以说明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就更其不然了。一、论者说:”现代法的精神必然包含着人文主义,并以现代人文主义作为其哲学基础。如果没有现…  相似文献   

19.
商鞅的经济法律思想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编者按:商秋是特定时代造就而成的弄潮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商积的经济法律思想足一份宝大的文化遗产,在今天,我们有必要对这份遗产进行清理和改边。本文是尚不多见的评述商积经济法律思想论著中的使该者,尤其是结束语中的“学术定位”、“作用评价”、“理论思考”、“反其道而用之”四段文字,江可谓五知灼见.思维独到,绝非人云亦云之笔,给人以启迪和思索。编者怀自满腔的兴奋之增,将此文奉献给读者,细细研读和品味。一、政治功利论商勃的经济法律思想独具特色,自成体系,影响深远。在他看来,经济法律绝不是孤立的存在,它的唯…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180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理论界一致认为构成重婚罪必须具备:犯罪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观上具有重婚的直接故意;犯罪主体是有配偶或无配偶而明知对方有配偶的人;客观上表现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然而刑法学界在阐释重婚罪客观要件——“与他人结婚”时,普遍认为在此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也包含虽未登记结婚但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实际上这种理解和表述既缺乏立法根据,又悻于逻辑含义。这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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