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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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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4年8月7日)沪府发〔2014〕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及时、公正审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自贸试验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实施,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相似文献   

2.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9〕10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2020年2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之后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体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核心的改革路径在地方迅速铺开,《行政复议法》的修订也于2023年9月完成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兼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重职能的公安机关,有必要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特别是修法为契机,正视存在的问题,理性分析新法的变化,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升公安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1]3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行政复议工作基本规范》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重庆市行政复议工作基本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5.
行政复议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寻求权利救济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由于起步晚尚处于建设期等原因,我国现阶段的行政复议制度还存在着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本文笔者主要从行政复议的机关、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辽宁省入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1]7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7.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复议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的对象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政行为。目前,抽象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违法、越权;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不遵守必要的制定程序规则。为此,有必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这是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抽象行政行为自身特点的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是可行的,符合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七年多的行政复议实践及国外行政复议制度经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建议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范围、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管辖等作出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8.
2015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义乌市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全国首创的设立行政复议局这一实体机构模式来相对集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2017年6月,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肯定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在全省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2020年6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充分肯定了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  相似文献   

9.
<正>黔府办发[2015]2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省自2009年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以来,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12]28号),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为  相似文献   

10.
《天津政报》2009,(15):26-31
<正>津旅政法[2009]38号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天津市旅游行政复议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相似文献   

11.
<正>济政办字[2015]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行政复议工作"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复议机构"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集中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职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时间和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起,现由市公安局及市公安交警支队行使的行政复议职权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集中市公安局行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制度作用的发挥离不开行政复议公信力的提升。影响行政复议公信力的主要因素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知情权、选择权、救济权和行政复议机关的合法性、独立性、专业性、执行力等。要提升我国行政复议公信力,就必须树立以公平正义、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便民利民为基础的行政复议理念。同时,建立相对独立统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专业化专职化的行政复议队伍、规范化司法化的行政复议程序以及有利于公众广泛参与的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3.
李秋高 《求索》2011,(7):160-162
行政复议机构公信力建构必须以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为基础。建立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性彰显而行政性弱化,将导致行政复议演变为司法裁判而最终使得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相冲突。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二元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并存的情况下,建立完全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以增强行政复议机构公信力并不可行。行政复议机构公信力建构必须在行政复议制度的行政性与司法性两者之中均衡,行政复议机构只能建立其有限公信力。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七月五日  相似文献   

15.
2008年开始的成都市武侯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具有组织法上的依据。《行政许可法》第25条作为授权性改革条款,并不必然要求成都市武侯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经过国务院批准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由武侯区行政审批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并不违反职权法定原则。当前,各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合法性的取得途径各有不同。为减少对已进行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合法性的质疑,促进全国各地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国务院有必要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予以统一授权。  相似文献   

16.
<正>苏府办[2010]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八日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条为规范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法[2008]71号)、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部分市、县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府法[2009]7号),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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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政发〔2022〕19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集中行政复议职责的实践探索,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推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集中统一行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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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行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施行,并于2009年和2017年分别对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改革成果,完善、优化行政复议制度,  相似文献   

19.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自1997年在北京市宣武区开展试点工作到现在在全国推行,走过了十三年的历程,经历了"初创建立、试点扩大、试点规范、总体推行"四个阶段。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关心、支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更好地规范行政处罚,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司长和江凌副司长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发展历程、实施情况与基本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本期刊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发展历程及实施情况,2期刊发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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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意见书在运行中与复议决定发生"交叉替代"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合法性审查阶段,复议意见书的"行政性(A1)"替代复议决定的"司法性(B1)";在督促被申请人自我纠正阶段,复议决定的"司法性(B2)"替代复议意见书的"行政性(A2)"。"交叉替代"的实质是复议机关对法定义务履行的回避。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看,行政复议制度的"内嵌化"、地方政府纵向关系的非制度化所构成的制度环境导致了行政复议意见书的运行逻辑:首先,通过协调、沟通等软性方式处理违法的被申请行为;其次,复议机关和人员衍生出一种倚重"结果"而非"过程"的体制化思维。行政复议意见书运行中的"交叉替代"反映了复议制度的特殊困境,对此需要综合配套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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