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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在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侦查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广泛开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对收集到的涉黑线索进行筛选、整合,作出符合情理的分析、推理,有策略地开展侦查,严密组织抓捕行动;特别注意树立协同意识,多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加大追逃力度。  相似文献   

2.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 ,侦查部门应采取深入访问群众、梳理重点案件、清查重点行业等多种方式 ,及时发现和广泛开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 ;有策略地开展侦查 ,严密组织抓捕行动 ;加强讯问工作 ,充实犯罪证据 ,特别要注意与其他国家机关密切合作 ,深挖“保护伞”和收缴非法收益。  相似文献   

3.
理论上将组织、领导、参加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的行为类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准确认定此类犯罪,必须把握其犯罪特征,并将其与恐怖组织犯罪、聚众犯罪、单位犯罪和邪教组织犯罪相区别。  相似文献   

4.
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侦查方法进行研究时,不仅要认识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较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反侦查能力,还要清楚侦查机关缺乏侦办此类案件的工作经验,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不协调,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群众与该类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保护伞干扰侦办人员依法、及时办案等都给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侦查进行研究,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寻求最科学的侦查方法,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5.
重庆打黑行动结束后,几乎所有涉黑案件的犯罪分子都被检察机关起诉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然而,几个主要案犯都否认自己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究竟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尽管立法机关已经做出立法解释,但司法实践中仍然难以把握。因此,必须设立一套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程序规范,使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机制。  相似文献   

6.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疑难问题新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第2 94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立法以及司法解释,对正确适用刑法规定是非常有利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一些值得深入探讨的难题,即:如何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含义;如何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黑社会组织、恶势力、恐怖组织、普通犯罪行为,怎样正确认定入境发展、包庇、纵容犯罪行为。对上述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黑社会性质犯罪在我国一些地区呈现蔓延趋势,然而,目前人们在认识这种犯罪上仍存在着严重的分歧,给司法实践工作造成很大困难。鉴于此,有必要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概念及其与有组织犯罪的区别加以辨析,揭示该种犯罪的本质、明确犯罪的构成要件,并据此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8.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关系,在我国刑法中是相互排斥的,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又是存在困惑和困境的,其原因在于定位两者关系的角度存在混乱或错误,应当通过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逐步解决司法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各种形式的犯罪随之出现,特别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已经开始蔓延和发展.打击对策:1.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点收集相关证据;2.坚持"打小打早"原则;3.防止干扰,加强反腐力度;4.建立有效可行的"打黑"机构.  相似文献   

10.
本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1.
洗钱犯罪在我国客观存在,甚至相当严重,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类案件非常少。公安机关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存在着立案难、侦查难、合作难、协助难和处理难等问题。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必须提高对反洗钱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专门机构,培养专门人才,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加强与国外、境外反洗钱机构合作,完善反洗钱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2.
毒品犯罪活动具有广泛和深刻的社会危害性,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当代我国有组织毒品犯罪活动不断发展变化,毒品问题愈发严峻,毒品犯罪组织的结构形式和运作模式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所产生的犯罪能量日益扩大,对我国缉毒侦查工作造成极大的挑战。有必要系统分析我国毒品犯罪的成因及有组织毒品犯罪活动的嬗变过程,在深刻发掘毒品犯罪本质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有组织毒品犯罪的侦查策略。  相似文献   

13.
公职人员实施经济犯罪行为 ,是其特殊的心理动机所支配和驱使的 ,只有认清和把握这些心理状态 ,并建立起完善的防范和矫治经济犯罪心理的法律控制体系与制度 ,才能从根本上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滋生和扩张做到防患于未然 ,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裁经济犯罪 ,警示具有潜在经济犯罪心理意识的其他公职人员 ,健全完善廉洁自律的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14.
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相关犯罪主要包括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以及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罪等。当前 ,拐卖人口犯罪屡禁不止且异常猖獗 ,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新《刑法》所规定的这些犯罪仍存在着立法缺陷。文章阐述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相关犯罪的立法缺陷 ,并提出了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走私犯罪的主观故意只能是直接故意,司法机关对走私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认定存疑时应允许适度的司法推定,不宜将走私犯罪中的"概括故意"与"认识对象错误"相混淆。海关工作人员受贿又放私构成牵连犯,按从一重罪从重处断。对单位与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不能因为主体不同而规定不同的起刑点。在一次走私行为中既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又有其它特定物品的,属于并发的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武装掩护走私应为一个独立罪名。  相似文献   

16.
Joint crimes of abduction of and trafficking in women or children are quite common and frequent in judicial practice. Fetching or sending, as well as transferring, of a woman or a child is, in essence, a kind of accessory behavior. Therefore, a person who commits such behaviors shall be punished as an accomplice, except, provided that there are certai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being punished as a principal crimina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 person who, for the purpose of buying the victim, instigates or helps others to abduct and traffic in a woman or a child shall be punished with the severer crim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implicated offences; a person who, in the process of committing the joint crime of abduction of and trafficking in a woman or a child, transforms his/her intention and buys the abducted woman or child shall be pun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inclusive offences. A person, who conducts the role of a broker in the process of buying and selling a woman or a child, shall be punished as an accessor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joint crimes. In addition, a person, who is a practioner in a particular industry, jointly, together with the buyer or seller, commits the crime of abduction of and trafficking in women or children shall be punished with a certain crime or combinedly punished with for several crim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pecific circumstances.  相似文献   

17.
公安经侦基础业务工作是增强经侦工作后劲,促进经侦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安经侦部门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把握经侦基础工作的主要内涵,客观分析经侦基础工作的现状,努力探索加强经侦基础工作的途径。  相似文献   

18.
农村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回顾与前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78年到2008年三十年以来,我国农村在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社会关系(主要是城乡关系)三个层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中国改革看农村,农村改革看山东。山东省30年来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是政策稳健,连续性强;嫁接结合,善于创新;落实扎实.重视县城等等。在山东农村改革中,农业良种工程、农业产业化、农业国际化和注重县域经济四大亮点是举国公认,最令人信服的。30年改革成绩巨大,但也存在人多地少、效益递减和农民在激发农业发展新动力中诱发农业发展新矛盾等隐优。为更好地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必须以农民增收为目标,面向农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提高农业效益为目标。引导加快土地流转;以选好配好基层领导班子为目标,引导和加快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等等,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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