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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多缴了吗?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为了改善自己的物质条件,形成了这样的诉讼收费指导思想,那就是:能多收就多收,能不退的就不退。随着《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中关于再审也收案件受理费措施的出台,法院诉讼收费扩张的价值倾向更趋明显。笔者认为,时下法院的几种收费方法值得质疑:1、确认之诉按给付之诉收费。确认之诉是确定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消灭的诉讼,确认之诉不具有财产给付的内容,我们经常遇到请求确认侵权、确认民事行为无效(如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具有(或者不具有)合同解除权、撤销权等。如果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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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诉的合并问题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研究的是民事诉讼狭义的诉的合并,即客观的诉的合并。客观的诉的合并,是指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主张两个以上诉讼标的。在存在诉的客观合并的诉讼中,形式上虽然是单一的诉讼,然而实质上却包含着若干个独立的诉。以合并诉的目的为标准,可以将客观的诉的合并分为四种:即单纯的诉的合并、竞合的诉的合并、预备的诉的合并以及选择的诉的合并,不同种类的诉的合并有不同的裁判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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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类型化不仅可以促进行政诉讼程序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还可以促进行政诉讼目的的实现。以诉讼请求为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主要标准,诉讼所保护的利益为辅助性标准,将我国未来的行政诉讼基本类型分为“行政形成诉讼”、“行政给付诉讼”和“行政确认诉讼”三种。从法教义学对行政诉讼类型化实践的重要意义,区分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的不同解释和适用规则,形成之诉、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之间的关系和适用规则这三个角度来分析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的适用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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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之预备合并是有顺位的诉讼合并方式 ,其构成有特殊的要件。预备合并又分为客观的诉之预备合并和主观的诉之预备合并。在大陆法系诉讼法发展的历史上 ,预备合并之诉的合法性经过了长期的争论与摇摆。现今各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都已承认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的实用价值。但对于它的具体程度有不同的学说观点和实际做法。对于主观的诉之预备合并 ,仍有学说和判例持否定态度 ,而肯定说的观点正日益获得更多的认同。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设立预备合并之诉 ,应当解决如何判断主位请求“败诉”和诉讼费用的负担等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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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1):30-38
《民诉法解释》第247条首次于规范层面确立了重复诉讼的判断标准,其中需要特别予以关注的是诉讼请求要素的反向判断路径——"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要件。基于功能视角的考察,该要件旨在填补"旧实体法说"诉讼标的理论有时难以识别实质性重复诉讼的功能漏洞,能够超越传统的既判力客观范围发挥遮断后诉的效果。类型化该要件所示情形可知,除却后诉的诉讼请求直接否定前诉判决主文之类型外,后诉的诉讼请求以否定前诉先决问题认定为路径,进而实现否定前诉判决主文之目的的,也是符合第247条意旨的重复诉讼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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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类别 [商标] 英国成文法中规定,商标假冒与侵权之诉彼此是不排他的。从历史上看,在英国禁止被告在相同于原告的产品上假冒商标的诉讼,通常就是禁止商标侵权的诉讼。但当商标注册制度在本世纪开始出现后,这两种形式就产生了一些差异。 (1)假冒之诉。假冒之诉属普通法的一种救济形式。假冒系属错误地获取他人商号或名誉的好处。任何人都无权在相同于他人的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在商业中因错误的陈述而使他人受到伤害的行为可能就是假冒案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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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可以基于同一案件事实,针对不同主体、不同诉讼标的提出多个诉,法院按照原告安排的顺序进行审理,是为预备合并之诉。预备合并之诉具有节约诉讼成本、保障裁判统一、实现实体公正和保护当事人诉讼处分权等制度功能。主观预备合并之诉虽有违反诉讼程序安定之虞,但可以通过制度手段补正;而且,其防止被告间推诿责任、防止诉讼延滞、节省诉讼成本等实践意义更使之瑕不掩瑜。在审理中,先诉有理由时,后诉的诉讼系属在先诉判决发生效力时消灭;先诉上诉时,后诉的诉讼系属停留在一审阶段。一审应该先对先诉进行审理和判决,并视先诉的审理和判决结果对后诉作出不同的处理。二审中,在先诉胜诉、后诉未作判决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正确的,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裁判有错误,应将案件发回重审。在先诉败诉、后诉胜诉情况下,后诉被告有上诉权。在先诉与后诉均败诉情况下,享有上诉权的只有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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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农村债务纠纷案件持续上升。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农村债务纠纷同过去相比,有以下几个新变化:一、债务人由单一向多样化发展。过去农村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基本上是特定的农民个人;现在不仅有单个的农民,而且大量的是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和合伙经营者,即由单一之债发展为多数人之债。如陈建永、和西伦诉牛清春、牛清泉、牛明泉债务纠纷一案,一九八一年被告向原告借款一千余元,几年来经多次催要不还引起诉讼,由于债务人是多数人,其债务是按份之债还是连带之债不明确,在清偿债务时往往发生争执和纠纷。二、借债用途由生活消费型向生产经营型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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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的合并与诉讼标的理论息息相关。判断是否属于客观的诉的合并,主要依据就是诉讼标的的单复数。由于诉讼标的理论存在多种学说争鸣,也使得诉的合并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反思国内外各种诉讼标的理论,以“新二分肢说”为基础构建诉的合并问题,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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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审判权与法官中立
一、民事诉讼审判权
(一)民事诉讼构成要素
古代民事诉讼就是"讼".现代学者从民事诉讼构成要素的角度出发,认为民事诉讼总体上是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两个要素构成的,是当事人、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处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