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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是浙江省第二监狱的服刑人员,于1992年5月20日被浙江省高院终审裁定死缓,1994年5月20日,我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由于监狱民警的原因,我被延误6个月才上报死缓减刑意见书,并于同年12月27日,被省高院刑事裁定由死缓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在此,我有两个问题请求予以回信释疑,万分感谢。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被告人温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其在死缓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期间又犯脱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如果故意犯罪 ,查证属实的 ,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五十一条规定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和高级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而本案被告人温某是在死缓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期间又犯罪。请问 ,此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四川省绵…  相似文献   

3.
北京人牛玉强被判定为保外就医逾期未归,刑期被顺延12年,要到2020年2月21日出狱。27年前被判死缓的他,是中国最后一个以“流氓罪”在监狱服刑的犯人。而早在1997年7月1日,修订后的刑法实施。流氓罪被删除  相似文献   

4.
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条件是“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此处的“情节恶劣”是指故意犯罪本身犯罪情节恶劣,以及抗拒改造情节恶劣,二者缺一不可;死缓考验期间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条件为“故意犯罪,情节不恶劣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应属于死缓考验期间未执行死刑的“故意犯罪”之列;死缓考验期间的故意犯罪需查证属实;死缓犯在考验期内既有故意犯罪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以外,不分先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应在2年考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故意犯罪尚不属于情节恶劣的宜在2年考验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必须发生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除死缓犯在考验期内实施了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外,其他情形均应待2年的考验期期满后再决定死缓犯的结局.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这是我国现在实行死刑缓期执行(以下简称死缓)制度的法律依据。为什么要实行死缓制度?怎样适用死缓制度?本文结合审判实践,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和体会.  相似文献   

6.
死缓制度是我国的独创,该制度形成于建国初期,并被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刑法典所确认。我国1997刑法典第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该规定表明,死缓制度在我国是作为一项刑事实体法制度而存在的,在犯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1983]刑执字第1号刑事裁定,以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缓执行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为理由,将原判江、张二犯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和确有悔改,含义不同。那么,裁定在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我认为回答是肯定的。下面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作为学习这一重要裁定书的体会。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死缓”(即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表明我国对死刑案件的判决和执行上有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死缓)两种情况,因而划分二者的界限,对人民法院适用死刑大有帮助。随着“死缓”制度的创立和刑事犯罪情况的变化,我国刑事立法在不同时期对“死缓”适用对象和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的界限作了不同的原则性规定。我国现在“死缓”适用的对象,根据刑法典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两类:一是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二是已满十八岁和审判的时候没有怀孕的可以判处死刑的罪犯。第一类罪犯只能判处“死缓”,不存在与死刑立即执行划分界限的问  相似文献   

9.
《中国检察官》2010,(20):79-80
浙江杭州 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案一审获死缓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0.
中(二)死刑适用的具体问题1.死缓的具体适用姜伟:我认为,死缓制度是一种很好的刑罚制度。但实践中问题还是很多,比如说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那么,在实践中被判死缓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有些只犯了比较轻的故意犯罪,比如说只是犯罪预备,脱逃罪的预备,准备脱逃,有了逃跑计划,结果有人告发,被监管人员发现了。这个最多是脱逃罪的预备吧……陈兴…  相似文献   

11.
杨清林 《检察风云》2003,(23):30-33
2003年11月3日,一度横行大连的黑社会头子邹显卫(外号“虎豹”)终于被执行了死刑。枪声过后,人民无不拍手称快。不过,人民在称赞正义的枪声之时,也开始议论起曾关押邹显卫的大连监狱来。没有大连监狱的腐败庇护行为,邹显卫不可能在服刑期间还敢横行无忌,也不可能在被判死缓之后保外就医时再度杀人并逍遥法外。这个腐败案子是怎么揭露的?一个关押犯人的监狱怎么会成为死刑犯的保护伞呢?匿名举报信惊动中央1999年初,中共中央一些部门先后收到匿名举报信,举报信中揭发大连监狱罪犯邹显卫服刑期间,买通多名监狱领导,将死缓改为有期徒刑17年;在大…  相似文献   

12.
《政府法制》2011,(21):9-9
无论从当初设立死缓,还是现在"偏爱"死缓,都是为了慎杀。但镇反时代的慎杀手段,与60年后的国情还适应吗?刑法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事实上,人都被抓到监狱里了,再"故意犯罪"的机会还有多大?所以实际上死缓相当于“22年有期徒刑”。把“22年有期徒刑”放到死刑里,这在逻辑上说不通,也无怪大多数人认为死缓就是“晚2年再杀”。  相似文献   

13.
判决死缓后的变更执行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2年考验期满以后或者2年考验期内,如何变更执行,我国1997刑法较1979刑法作了较大修改。根据1997刑法第50条和第51条的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以上规定实际上是关于死缓…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执行法在立法上存在以下缺陷:死缓、无期罪犯在执行的头两年不能减刑,没有改造的激励机制;死缓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有故意犯罪却难于执行死刑;保外就医罪犯逾期不归而监狱无法追究担保人的责任;未交罚金的罪犯,法院不予减刑;假释的适用被人为限制等,必须通过立法给予解决。  相似文献   

15.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徐某某,1999年12月2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002年被减刑为无期徒刑;2005年被减刑为有期徒刑19年。在服刑期间,2007年12月24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北省承德监狱狱侦科关押禁闭。2007年12月24日13时许,被告人徐某某在河北省承德监狱二监区生产车间合布房劳动中,发现两个合  相似文献   

16.
黑丁  金星 《法庭内外》2007,(6):24-28
2007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震惊京城的“女婿杀岳母”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许小宁死刑缓期2年执行。 杀死岳母、重伤妻子,许小宁这个有着美好前途的IT界的精英就此身陷囹圄,而他苦苦维持的本来还算美满的家庭就此分崩离析。出人意料的是,即使承认自己被判处死缓是罪有应得,许小宁却依然拒绝对杀死岳母焦燕玲的行为进行忏悔。他在法庭上表示,引发这起血案的,正是岳母焦燕玲为其女儿罗红菱包揽一切的畸形母爱。  相似文献   

17.
司法信箱     
死缓减刑后发现漏罪,应如何进行数罪并罚?编辑同志:1999年3月9日,被告人袁某因犯强奸、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缓执行期间,被告人没有故意犯罪,2001年3月30日,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因发现其还涉嫌其他抢劫犯罪,2001年11月1日被告人袁某被押回案发地。2002年5月22日,案发地法院对其漏罪即其他抢劫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决定对其进行数罪并罚时,有几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虽然前一判决是死刑,缓期2年执行,但由于被告人已被减为无期徒刑,如果再执行…  相似文献   

18.
张克勤 《检察风云》2008,(21):23-25
案发一年来,他每天都祈祷能保住性命.   2008年8月1日9点30分,他被法警押送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庭最后宣判:"张建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19.
服刑18年拒不认罪 “警官,我冤枉啊!”这是第一次谈话时张大田对我说的话. 半年前的一天,张大田调到我所在的监区服刑,正好被分到我所管的班组.在此之前,张大田已经在监狱服刑18年了. 18年前,法院作出了“张大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当庭,张大田就高声喊叫:“我是被冤枉的!”可是在冰冷的手铐和威严的法庭面前,这样的挣扎变得苍白无力.张大田被送到了某监狱服刑,开始了他漫长的改造生活.  相似文献   

20.
2005年8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新疆金西域科技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懋霖因犯贪污罪、诈骗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其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这个判决在乌鲁木齐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群众惊呼“不倒翁”终于倒下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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