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重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财产形式日益多样化的今天,面对纷繁复杂的夫妻财产关系,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修改,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应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同时确立个人特有财产制,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制度,设立离婚时夫妻财产的转化和补偿制度,提高和完善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全面具体的设想,详细论述了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个人财产制的确立和完善,并建议设立婚前财产登记制度相配套,使夫妻财产制内容科学、体系完整、具有操作性,从而提高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水平,更好地调整夫妻财产关系。  相似文献   

3.
夫妻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夫妻财产制  相似文献   

4.
作者认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极不相应,与民法基本原理不符,表现为:夫妻所得共同制使以个人名义继承和受赠的财产被强行法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忽视了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特殊性,对夫妻约定财产制规定过于简单,缺乏限制,回避共同财产管理权的行使。应将“婚后所得共同制”改为“婚后共同所得制”,并对约定财产制,共同财产管理权作出详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5.
本文认为:随着人们所有权意识的增强,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共同制的婚姻财产制度已显现出一些滞后于形势发展的弊端,因此建议:通过立法确立约定制和法定财产制,并优先适用约定制;将婚后所得共同制改为婚后劳动所得共同制;保留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原则,同时明确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细化约定财产制已成为必要和可能。  相似文献   

6.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我国夫妻财产从财产总量、来源、状态、获得方式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此些转变也使得夫妻财产纠纷在数量上日趋增多,情况上更为复杂。长久以来,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基本结构为夫妻共同财产制,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夫妻财产分割方面的规定沿用了这一原则,但其增加了在两种特殊情形出现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这一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立法在夫妻婚内财产分割方面的空白,但是与纷繁的现实相比较,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还存在很大不足。本文通过评析我国相关立法现状,同时结合国外夫妻非常财产制,提出我国建立夫妻非常财产制的建议,以期为今后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论违法行政行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对违法行政行为是否应作区分 ,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而肯定说又有原则无效说与原则可撤销说之别。综观各国的立法现状 ,大陆法系国家将违法行政行为区分为无效行政行为与可撤销行政行为 ,其区别标准包括“瑕疵重大明显”与“欠缺主要法律要素”。无效行政行为始终不发生效力 ,可撤销行政行为经有权机关撤销后失效 ,但撤销要受到各种限制。违法行政行为除无效和可撤销外 ,还可通过追认、补正和转换的方式予以治愈。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未将夫妻人力资本利益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范畴内,学术界在夫妻人力资本的性质认定上有"财产说"和"非财产说"的争论。前者有其内在矛盾,后者有要点孤立的漏洞。整合目前的理论争议,吸纳"财产说"的合理成分,修补"非财产说"的不足,界定夫妻人力资本利益属于非财产性利益。为公平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利益,平衡婚姻当时人利益平衡,离婚诉讼中应当对人力资本有贡献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未将夫妻人力资本利益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范畴内,学术界在夫妻人力资本的性质认定上有"财产说"和"非财产说"的争论。前者有其内在矛盾,后者有要点孤立的漏洞。整合目前的理论争议,吸纳"财产说"的合理成分,修补"非财产说"的不足,界定夫妻人力资本利益属于非财产性利益。为公平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利益,平衡婚姻当时人利益平衡,离婚诉讼中应当对人力资本有贡献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0.
本文根据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分析不同时期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进行规范的特点,并结合同时期法制的改革探讨当代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发展演变的社会历史原因,从而揭示这一制度的“个人化”和“法治化”这两个主要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1.
随着新婚姻法的呼之欲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其涉及到诸项法律制度的变化,其中之一便是夫妻财产制。这不仅是因为夫妻财产制在一定程度上将决定着人们婚姻关系的走向,而且还因为此项制度必将对人们的创造性劳动与利益分配机制产生深刻的影响。联系到本人在公证工作中涉及的婚姻财产约定等与夫妻财产制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在此谈几点想法,与各界人士切磋。   一、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   我国婚姻法第 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2.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所有是指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共享所有权,即对某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利。那么,在客观上,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有没有共同所有性质  相似文献   

13.
什么是财产?财产是一种社会/法律的解释。财产在所有的基本权利中是表现最为显著的一种创造状态。婚姻法中理解作为夫妻财产的“财产”时,应从婚姻财产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出发,去认识财产的意涵。文凭、执照等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本,已成为现代婚姻关系中越来越重要的财富。文凭、执照等财产的属性决定了,在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必须考量其应有价值。  相似文献   

14.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仅依靠法定财产制已不足以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加强夫妻在约定财产制上的立法,确定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种类、效力等,以避免夫妻财产纷争,维护社会稳定与团结。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方式。  相似文献   

15.
对现行《婚姻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婚姻法》已于 2 0 0 1年 4月 2 8日起施行。婚姻法的修改使我国的婚姻法制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也是中国立法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标志。但修改后的《婚订法》中增设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以及对事实婚姻和夫妻财产制的有关规定 ,结合司法实践看仍有一些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  相似文献   

16.
夫妻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表现形式 ,是婚姻家庭生活正常运转的物质保证 ,它关系到家庭生活的稳定及各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作了重要修正 ,增加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内容 ,但其范围仍需扩大。新法中尚缺乏夫妻非常财产制内容及夫妻财产的具体管理原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财产性知识产权归取得方配偶单独享有,并不妥当。其理由有五。首先,在根本属性上,它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之所有权一样,属法定夫妻财产制所规定的“财产”。其次,在取得来源上,它与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一样,由夫妻共同劳动取得。再次,在对非取得方配偶劳动的补偿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所有“知识产权的收益”、离婚时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加以补偿不妥。再其次,在社会效果上,归夫妻共同所有不会损害取得方配偶的创造积极性、妨碍取得方配偶行使权利、妨碍财产性知识产权被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且有利于维护非取得方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最后,在共同财产制各国的立法趋势上,它归夫妻共同享有。  相似文献   

18.
根据现行婚姻法,我国实行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体、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度。然而,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规定还远未体系化、系统化,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很多问题。可在立法上增加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一般规定,增设概括性条款,并列举夫妻个人特别财产的相关范围,以完善我国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界定。  相似文献   

19.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文章就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作了理论上的探讨,对现行夫妻财产制因立法上的不足给婚姻当事人及第三人所带来的财产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夫妻财产制的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一、我国现行法中夫妻财产制内容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表现为三种类型: (1)法定夫妻财产制;(2)夫妻财产约定;(3)特有财产。(一)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是指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管理,或者由夫妻双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