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我国增值税未实现普遍征税,未将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导致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范围限于货物,影响服务贸易的发展。本文从增值税出口退税原理及现有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立法现状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角度建议我国应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逐步将服务业纳入,并最终全面实行增值税,对服务贸易实行增值税的零税率出口退税。  相似文献   

2.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该方案明确将租赁业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试点一年多以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深入,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也受到重要的影响。本文旨在通过比较研究增值税改革前后税收政策在融资租赁行业的转变,分析"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的具体影响,并对由此次改革所引发的融资租赁税收法律完善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3.
远程在线销售具有区别于传统商业交易方式的特点,对中国现行的以增值税和营业税为代表的一般流转税制度提出了问题和挑战。从目前各种在线交易的内容和现行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课税对象以及适应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协调的发展趋势看,我国应明确认定此类交易在性质上属于现行营业税意义上的销售劳务或无形财产。对在线销售交易,中国现行营业税制度应区分境内交易和跨境交易,对前者实行提供方所在地课税原则,对后者适用接受方所在地课税原则。在跨境远程在线交易的营业税征管方式上,对B-to-B交易应适用境内接受方申报纳税的逆向课税机制,对B-to-C交易宜适用非居民企业境内税务登记代为收缴营业税的征管机制。  相似文献   

4.
我国增值税法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甘功仁 《法学家》2004,(5):30-34
我国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自1994年实行新税制以来,增值税一直是我国收入最多的税,在整个国家税收收入当中占50%左右.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性质大致相同,在很多情况下相互之间的征收范围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有时营业税也可以按增值税征收,并且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将是以增值税逐步取代营业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对狭小,仅局限于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焰火鞭炮、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少数商品,在国家税收收入中占的比例相对较小.  相似文献   

5.
自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颁布实行以来,"营改增"不断扩围,关于"营改增"的评论或质疑也随之而来。本文从"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入手,浅析关于"营改增"折射出的税收立法问题,建议严格执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将深化税制改革的步伐纳入法治的轨道,实现财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双赢。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转让本身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公证处在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时只需要完成对二手房买卖这一民事行为本身的合法真实性审查即可。但是,房地产买卖行为也将引发各种相关税的征收与缴纳.包括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相似文献   

7.
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衡量一国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然而,我国现行营业税法律制度存在的诸多弊端,尤其是重复征税问题无疑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障碍。因此,剖析现行营业税法律制度是改革之前提。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先进税收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进一步完善营业税法律制度。与此同时,应改变对现代服务业的征税方式,将其逐步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以避免重复征税,从而减轻现代服务业的税收负担。目前,上海正进行增值税扩围的试点,以此为契机积累向全国推广的经验,可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有序发展和竞争能力的提升。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金融服务业发展迅猛,但日益突出的税制问题严重制约经济的发展,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对金融服务业营业税制存在的问题做了些列举,介绍了国内各界人士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看法,并对国外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的课征模式进行了比较,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新举措.  相似文献   

9.
法政新知     
《江淮法治》2013,(16):5-5
8月1日起,国务院新出台的政策和一批部门规章将施行。其中,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微企业将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是在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惠及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基础上,新出台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工商税制体系趋向完备刘隆亨我国今年1月1日施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内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七个新税种,标志着新的工商税制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如果再加上日后还将陆续出台的如证券交易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新设置的税种,...  相似文献   

11.
情势变更原则应当适用于异常商业风险,在房产新政已经导致合同实际履行困难或者不能履行的情况下,该房产新政具备异常因素而应当归属于情势变更事由。但即便如此,由于商事合同维系着社会经济交易稳定,而情势变更原则是保护合同的最后一道堡垒,房产新政下能否依当事人的请求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仲裁员必须慎重对待,在双方未预见新政的情况下,应当先通过积极磋商的途径解决纠纷;在双方已预见新政且已作出相关风险防范的情况下,遵循有约定从约定原则,最大限度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Traditional risk management tools including contract allocation and reliance upon statutory defenses or government releases can be incomplete, contentious, and costly solutions to address risks associated with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and cleanup obligations in real estate transfer and property ownership. Such traditional methods leave environmental risk for the interested parties in the real estate transaction to bear over time and bring added new risks to the parties. Environmental insurance transfers all or part of the risk to a third-party insurance company (insurer) that is not a participating party in the transaction, thereby taking insurable environmental risk out of the transaction. Further, environmental insurance can add positive value to the transaction by bringing necessary risk ident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and loss minimization and claims handling expertise to the transaction by virtue of the underwriting and claims management process, and add the financial strength and expertise of a qualified insurer. Insurance is often perceived by lenders, investors, developers, contractors, tenants, and future purchasers as a positive assurance against environmental risk associated with the property, allowing business relationships and financing to proceed more smoothly. In this way, environmental insurance serves as a more comprehensive and complete risk management tool for the real estate transaction and property ownership.  相似文献   

13.
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存在租、税、费界定不清等问题,造成我国房价高。因此,从整体上改革房地产税费制度已成必须。而房地产税费改革的基本方向应该是“明租、正税、清费”。具体来说,就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作为地租形式,从原来购房时一次性交纳改为在使用期内逐年向当地政府交纳;统一征收物业税;清理房地产业中的各项杂费。  相似文献   

14.
增值税法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完善增值税制,促进经济发展。增值税法改革,不仅仅是一个抵扣额的问题,还涉及到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协调、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纳税义务主体分类及其认定标准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有利于公平负税,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相似文献   

15.
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和善意取得制度是两种构造迥异的物之交易信赖保护机制。善意取得制度以占有不足以充分表征动产所有权为构造前提,以竭力衡量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关系为轴心;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制度以不动产登记簿可以作为权利外观为构造前提,以完备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为根基。善意取得制度的效果只能是第三人由无权利人取得物权;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所具有的效果不但有积极信赖保护与消极信赖保护之分,且其积极信赖保护的内容除由无权利人取得物权外,还包括由有权利人取得物权、受领给付、获得权利顺位等。因此,以善意取得制度保护不动产交易的便捷与安全,其局限非常明显。物权法第106条应限缩解释为主要适用于动产,不动产交易的信赖保护可通过解释物权法第16条来实现。  相似文献   

16.
取得时效之客体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历史的演进 ,取得时效的客体范围呈不断扩张之趋势。将他人已登记之不动产纳入取得时效的客体范畴有助于充分发挥不动产之效用 ,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并降低交易成本 ,同时也是交易安全和生存利益优先保护的价值理念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就用益物权领域而言 ,取得时效之客体应以基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为限。担保物权无取得时效之适用余地。  相似文献   

17.
房产税改革正当性的五维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剑文 《法学研究》2014,36(2):131-151
房产税改革是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重点和难点,其正当性建构必须得到重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有关土地公有制和双重征税的质疑能够化解,存量房产具有可税性。房产税改革的正当性可分解为五个维度:一是征税正当,应以完善财产税制为直接目的,组织收入的功能则需经由整体性的税费结构调整来渐进地实现。二是定税正当,应以税负适度为核心,合理确定计税依据、税率及税收优惠。三是管税正当,应完善房产评估等配套制度,建立以纳税申报为主体的新型征纳模式。四是用税正当,应强化地方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形成地方财政收支健康运转的良性循环。五是程序正当,应以制定房产税法的形式推进改革,通过改革路径的法治化和可参与化来增强其民意基础。  相似文献   

18.
鲁晓明 《政法学刊》2005,22(1):96-98
预告登记,是指在本登记前,通过限制登记名义人的处分权,以保全关于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或其顺位的一种暂时登记在预售房屋领域,我国一直实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商品房买卖不断增长的新形势下,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制度已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成熟的制度障碍,以预告登记制度取代预售合同备案制度是大势所趋我国预售房产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必须解决多重问题。  相似文献   

19.
西方典型发达国家物业税发展情况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白云 《河北法学》2006,24(5):135-138
物业税是当今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各国税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历史、文化、国情以及经济调控目标各异,各国物业税在征收主体、征税对象、计税方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比较美、加、日等西方典型发达国家物业税收制度,分析国外物业税的政策趋向,试图将其一些先进方法思想运用到中国的物业税改革中,从而为中国顺利的推行物业税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0.
本文检讨有无可能透过不动产税制之经济引导作用,防止或矫正房地价格飙涨的情势。为达到促进投资,方便流通,但防止单纯赚取价差之房地买进卖出的管制目标,(1)土地用途编定向比较有价值的方向变更时,应课征以用途变更为要件之特别税捐或规费。(2)将土地开发的外部成本确实内部化,以降低对于土地交易所得税的依赖。(3)分离独立观察土地及房屋的市场价值,规划土地及房屋税制之税基的规定。(4)建立房地集中交易市场,使房地之交易行情透明化,方便在有房地交易时,能确实依据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其所得额,并配合不动产政策,规划适当税率,课征房地交易所得税。(5)有房地集中交易市场时,房屋或土地的资本利得税之轻重如有调整的需要,其调整点宜设定在税率,而不在税基。(6)资本利得有关税捐的税率,应定在哪一水平,取决于政策上对于不动产之资产利得的课税立场。(7)房屋及土地之课税收入除用以支应房地建设所需的外部环境外,并必须用来解决经济弱势者的社会住房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