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专利法律法规缺少公知常识的明确定义以及仅从来源角度对公知常识的载体进行开放式的列举,造成了公知常识认定的随意性及模糊性.以载体来源作为认定公知常识的判断标准是业界的普遍做法,但却是对“公知常识的认定”的误读.回归创造性判断的基本框架内,将“公知常识的认定”与“创造性判断”有机联系,充分考量创造性判断中各种实质性要素对认定公知常识的影响,构建并适用“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启示”的认定标准,才能正确地认定公知常识.  相似文献   

2.
论《专利法》第5条的审查要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查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法>第5条时,<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均未明确给出审查要素.在参考<专利审查指南>、借鉴其他国家专利法以及相关判例的基础上,提出<专利法>第5条的主要审查要素是发明创造的根本目的,包括本来用途和意欲用途.此外,还比较了作为审查要素的"根本目的"与现行审查规范的相容性.  相似文献   

3.
张冬梅 《知识产权》2012,(10):31-34
公知常识可以界定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本领域技术知识以及“众所周知的事实”, 《审查指南》规定之外的其他能够证明公知常识的证据形式也应当予以考虑.在专利授权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其认定的公知常识负举证责任,而在专利确权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无效请求人主张的以及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认定的公知常识的正确认定负举证责任.如果对未在行政程序中提交的公知常识补充证据不予采信,将会导致当事人彻底丧失救济途径,则可以有条件地采纳新的公知常识的证据.  相似文献   

4.
论诉讼中附属证据性行政行为问题的解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诉讼中附属性行政行为问题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如何审查判断其效力的问题 ,实质是其公定力与证据效力的关系问题。具体行政行为中认定的事实具有相对公定力 ,直接确定的法律关系具有绝对公定力。应当根据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公定力的效力范围及具体行政行为所处状态 ,灵活适用行政诉讼制度和本案诉讼的证据审查规则确定其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5.
等同原则与公知技术抗辩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濮家蔚 《知识产权》2004,14(2):32-36
"等同原则"和"公知技术抗辩"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已得到普遍认同的两个重要原则."等同原则"适用时所涉及和针对的不是争讼的整体技术方案,而足技术方案中的某个或某些具体技术特征间的替换问题.  相似文献   

6.
韩伟 《现代法学》2011,33(3):151-164
美国司法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于2010年8月联合发布了新版《横向合并指南》,新指南进一步淡化了结构主义色彩,打破了1992年指南所创设的五步分析法,相关市场界定的重要性也被大大降低,指南的制度设计趋向一个事实为基、更富弹性的分析框架。中国应借鉴美国的成熟经验,尽快研究制定横向合并指南,从"反竞争效果认定制度群"、"反竞争效果抗辩制度群"以及"反竞争效果补救制度群"三大方面来把握横向合并指南的内容。中国应注意平衡合并审查制度的确定性与灵活性,加强合并审查中法学与经济学的融合,并积极创建合并案件跟访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审查指南》中没有对"充分公开"审查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作出明确规定。将待证事实分类说应用于"充分公开"举证责任分配具有一定可行性。具体来说,在我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审查中可以根据待证事实属性的不同来分配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8.
胡铁 《河北法学》2011,29(10):173-179
2010《横向并购指南》体现了美国政府关于横向并购反垄断审查政策最新发展。一方面,2010《指南》维持了1992《指南》中一些重要的方面,同时,2010《指南》也对1992《指南》作出了较大的修改。2010《指南》所体现的横向并购反垄断审查政策和以前相比,审查重点有所变化,审查过程更灵活,分析工具更多元化,审查中考虑更多的因素,审查范围会更广,而审查的门槛也有所提高。  相似文献   

9.
2002年高检院公诉厅下发了<关于试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综合化改革的通知>并同时下发了<关于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说明>和<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样本)>(以下简称<制作说明>和<样本>).2008年下半年高检院公诉厅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优秀综合化审查报告评比"活动.从各地推荐参评的综合化审查报告总体情况看,制作质量较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基本上都集中在"依法审查后认定的事实"、"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对证据的分析论证"这三部分当中.为此.笔者专门就这三部分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和建议.谨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尽管新《行政诉讼法》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本次修改明显带有"权宜之计"的嫌疑,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也必然带来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困惑.因此,以主观公权利与客观法秩序为两条基本路径探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具有理论与现实基础.在主观公权利救济模式下,一个行政行为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取决于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司法审查与被诉的行政行为之间的实质上的关联程度.在客观法秩序模式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就是假定一切行政行为可以接受司法审查为原则,其最大化的结果就是被诉的行政行为与起诉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无关,对行政行为是否遵守所有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完全的司法审查.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当立法明确双层结构的受案范围标准,假定行政行为可以审查标准,立法排除司法审查的例外范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