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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绍政办发[2015]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绍政办发[2014]10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及市直各开发区推荐,市"三名"工程建设联席会议遴选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作为我市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全面实施"三名"工程,是贯彻落实市委、市  相似文献   

2.
<正>嘉政办发[2015]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72号)及《关于印发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改拆[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实际,现将我市"无违建镇(街道)"  相似文献   

3.
<正>嘉政办发[2015]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4.
<正>嘉政办发[2015]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实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是进一步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为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工业企业"零土  相似文献   

5.
<正>嘉政办发[2015]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4日嘉兴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为确保实现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和《浙江省  相似文献   

6.
<正>嘉政发[2015]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表彰对我市经济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推动我市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嘉兴市外国专家"南湖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嘉政发[2013]93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冯国、李居强、保罗·凡·欧斯顿、李劲宏、谢丽尔·玛丽·罗兰等五位外国专家"南湖友谊奖"。附件:2015年度"南湖友谊奖"获奖专家名单  相似文献   

7.
<正>嘉政发[2015]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5]2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  相似文献   

8.
<正>嘉政办发[2015]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0月8日嘉兴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相似文献   

9.
<正>嘉政发[2015]79号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通过进一步理顺市特定企业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市、区政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公平经营环境,实现财政资源的最佳配置,促进市本级经济和财政收入在"新常态"下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下划第二批市特定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划标准  相似文献   

10.
<正>嘉政办发[2015]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嘉委[2014]1号)精神,为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相似文献   

11.
<正>嘉政发[2015]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实施细则》已经七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0月8日"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根据《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嘉人大常发[2015]6号)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嘉兴市荣誉市民"评审必须坚持"本人自愿、对我友好、诚实守信、贡献突出"的原则。  相似文献   

12.
<正>嘉政办发[2015]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63家企业(行业)技术中心为2015年度嘉兴市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现予以公布。附件:2015年度嘉兴市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名单(略)(可登陆中国嘉兴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jiaxing.gov.cn)  相似文献   

13.
<正>嘉政办发[2015]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8号)精神,积极应对外贸持续下行压力,充分发挥外贸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稳定  相似文献   

14.
<正>嘉政办发[2015]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嘉兴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办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0月29日嘉兴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5.
<正>嘉政发[2015]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2元。  相似文献   

16.
<正>嘉政办发[2015]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的要求,经七届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非行政  相似文献   

17.
<正>嘉政办发[2015]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嘉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9月6日嘉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8.
<正>嘉政发[2015]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9月1日嘉兴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  相似文献   

19.
<正>汕府[2014]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坚持城市公共交通"政府主导、企业经营、政策扶持、便民利民"  相似文献   

20.
<正>嘉政发[2015]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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