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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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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其中明确起诉主体是最重要的。基于当前各国在确定公益诉讼起诉主体时依据的一些理论,我国法律应当赋予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主体资格,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主要主体是最合适的。  相似文献   

2.
邹小峪 《法制博览》2015,(5):100-101
目前理论界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范围展开广泛探讨。一方面环境利益的主体多元化且具有交叉性,另一方面环境利益与其他经济利益等具有冲突性。因此,对我国环境及行政制度现状而言,找到最适合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建立多元化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制度,能全方位、有效发挥原告主体的优势地位,从而使环境公益诉讼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和功能。  相似文献   

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水平出现质的飞跃,但不容忽视的是,商品或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应对群体性事件,《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出现了如下问题:第一,什么样的消费者协会才能成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第二,对于民事公益诉讼而言,适格主体能否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第三,检察机关能否成为适格主体;第四,行政机关也能成为合格的原告吗。本文将对这四个问题一一作出分析,并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4.
在现代公共行政发展理念下,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无论从参与管理及诉讼主体上,立法和司法实践均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认可。但这种认可也同时存在着局限性,不仅仅体现在社会组织自身条件的有限性,同时也受制于理论限制。在提升社会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过程中,我们既需要尊重行政权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身份,同时也要成为行政权缺位的有利补充。  相似文献   

5.
公益诉讼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民事公益诉讼中。而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最早出现于2015年,意在表达国家积极参与诉讼,以求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功能秩序。行政公益诉讼在试点地区的问题和优势逐渐显现出来,我国行政公益诉讼要走的路还有很远,从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的职能入手,不难发现作为诉讼一方的监察机关是发挥监察职能还是作为代表诉讼的一方,定位以及法律规范仍需加强。  相似文献   

6.
夏卫华  徐瑞  谢超 《工会博览》2010,(5):239-239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对民事公益诉讼的需求日益迫切,以至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成为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基本上应当包括受案范围,当事人、审理法院,案件受理、举证责任、救济途径等内容。  相似文献   

7.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此项公益诉讼制度是一条新增制度。  相似文献   

8.
2012年正式通过的民诉法修正案,首次将公益诉讼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无疑为我国公益诉讼打开一扇广阔的大门。大门敞开的同时,公益诉讼现状与保守的法律制度设计之间的巨大鸿沟备受争议,而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问题就首当其冲。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资源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随之公民的环境权益也遭受到严重威胁。在此基础上,如何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环境法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保护公民合法环境权益扮演着不可替代作用。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社会问题的日益突出,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学者们的呼吁。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是解决社会性问题的重要手段,而开展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当今,各国的公益诉讼立法趋势是不断扩大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范围,而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仍然将公民个人排除在公益诉讼原告之外,使得许多公益诉讼因资格不合而无法正常启动。个人提起公益诉讼虽然会有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等弊端,但从我国公益诉讼的实践来看,赋予公民个人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大势所趋。本文将从公民作为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当事人适格、法理学依据、社会客观需求和司法实践等几个方面作简要浅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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