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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官员额制实践中存在“案多人少”、审判效率低下、入额法官工作量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进程。要积极探索合理的改革机制,借鉴成功经验,将法院司法事务的管理模式、独任法官审理案件的范围和法官助理的预期提升机制等问题及时解决,从而推动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
对于法官员额制的制度分析,一个重要面向在于厘清法官员额制之历史演进。从法官员额制的概念分析入手,正本清源,首先将其制度内涵予以厘清。而后对法官员额制的制度演进历史进行梳理,并划分为古代孕育、近代雏形、现代基本形成这三个阶段,挖掘史料中关于司法官员定员管理的相关内容。在此,之前研究仅仅将法官员额制局限为近代以降学习西方产物,实际上,虽然中国古代缺乏"法官"这一正式官职称谓,但对于司法官员的定员管理却是历久弥长,因此可视为当代法官员额制的孕育阶段。  相似文献   

3.
员额制改革打破了检察院现有的利益格局,出现了新一轮的权力配置和划分,目前员额制改革已在地方检察院全面推进和展开,落实地方检察院的员额制改革,需要转变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确立公平的入额遴选方案、建立完备的绩效考评制度、构建合理的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以及完善我国的司法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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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制改革对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的基石。员额制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其实施关系到每一位司法人员的职业愿景和人生规划,关系到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当前,部分试点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已经完成,检察官身份发生了变化、人员结构发生了变化、责权利关系发生了变化、职级待遇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一线办案力量相对增加、行政管理人员绝对减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司法行政步入困境、业务人才流失严重。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在现行人力资源紧缺的前提下,检察机关要不断探索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从一人多岗、一人多责、综合施治、协调配合、全方位监督等多角度进行探索,使检察队伍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检察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随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的全面落实,我国法院传统分案制度所存在的各种不适应的问题日益突显。总结我国法院传统分案模式,分析案件分配制度现存的诸多问题,需要坚持"随机分案机制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提高案件分配的均衡化,完善分案模式,探索构建灵活的配套运行体系,分案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必须遵守司法活动的一般性原则等。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构建分案制度配套运行体系,应当是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确立完善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是实现员额制改革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案多人少困境的制度保障,还是优化法官队伍组成结构的现实需求。在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上海、广东、山西等地已对法官有序退出员额这项工作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理性构建需要明确适用条件、规范退出程序,并完善配套的办案考核机制。基于员额制改革成果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现状,结合各地试点工作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确立完善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是实现员额制改革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案多人少困境的制度保障,还是优化法官队伍组成结构的现实需求。在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上海、广东、山西等地已对法官有序退出员额这项工作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理性构建需要明确适用条件、规范退出程序,并完善配套的办案考核机制。基于员额制改革成果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现状,结合各地试点工作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以健全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新一轮司法改革需要检察官实现精英化,为此,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正在全国各省市全面展开,检察机关应当将“员额内检察官”作为基本的司法责任主体,进而构建司法责任体系,厘清员额内检察官承担司法责任的基本原则,划分员额内检察官司法责任与办案责任的界限,依托省级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这一专门机构,设计程序化、规范化的追责机制,构建员额内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1.
街区制改革是目前完善国家城市治理的重要政策主张。封闭小区是造成交通拥堵和城市土地利用率低等的重要原因。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街区制建设遵循整体性、规范性、统一又有区别的原则开展,通过跟进立法工作,提高民众参与度,加强安全控制,完善居民自治机制,政府牵头表率和提高公民素质等措施,建设共享型生态环境,改善原有模式的弊端,营造规范有序的生活。通过街区制改革探讨,以提升和增强国家街区政策议程的实践效果。  相似文献   

12.
主审法官制所体现出的法官独立原则,既符合世界诉讼发展史的一般规律,也顺应了世界范围内司法活动的发展潮流。这种制度的推行有利于法官独立办案;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培养法官的办案质量意识和负责精神。  相似文献   

13.
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核心的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从非法官成长为员额法官,绝非简单名称的转换,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科学化的过程,也即法官养成机制的形成。员额法官的作用如何发挥是检验员额法官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地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着全国绝大多数案件的审理工作,是法律与民众之间矛盾表现最激烈的地方~[1],最贴近民众的也是基层法官,在此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养成机制的构建及其完善,直接关系到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以员额法官的定位为观察角度,结合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实践,对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养成机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构建与完善等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期对法官养成机制的研究提供基层视角。  相似文献   

14.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现阶段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法官员额制度则是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实行法官员额制度,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充分考虑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各种因素,合理吸收借鉴其他法治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科学确定不同级别、不同地域法院的法官员额,稳妥推进现有法官队伍的精英化重组,尽力适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需求。  相似文献   

15.
改革实际上就是制度变迁。因此,有必要借鉴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法官员额制进行分析。一方面,分析法官员额制的制度需求,将宪法秩序、公众司法需求、法官员额制的预期收益作为法官员额制度需求的影响因素;另一方面,分析法官员额制的制度供给,将改革方法论、法院管理体制的行政化倾向、现有法官队伍构成作为制度供给的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16.
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是实现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促进检察改革的基础。贵州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七个试点省市之一,试点单位按照切口准、深度改、有特色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试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试点新路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参选人员单一化、遴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贵州在下一步的试点工作中必须完善检察官的遴选制度,强化职业保障措施等,才能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创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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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法官考核指标的合理化与科学化,既能辅助判明法官的工作成效,又可为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细化提供数据支持,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抓手.然而,现行员额法官考核指标面临"拿来主义"不适用、制度设计不贴合、试点成果不完善三重困局,无法精确"描述"员额法官工作质效.可以基于法律经济学对员额法官审判、事务、学术三类工作进行区别考核,...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院员额制改革是裹挟在社会整体发展之中的,受制于社会发展的总体进程。民事诉讼与社会生活结合更为紧密,更能充分地反映员额制改革与社会整体发展的不协调,存在着诸多悖论性问题。员额制改革作为司法改革内容之一,被置于社会整体改革的风口浪尖,不仅难以形成对其他改革的倒逼机制,反倒会为其他问题所抑制。员额制改革旨在去行政化,但恰恰是行政化的改革路径使行政化裹挟其中。员额制改革需要特定的纠纷在诉讼外解决,但我国当下所有纠纷呈递增之势,需要编制限定的法官去裁断。员额制改革需要民事诉讼制度设计合理,但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中的问题却需要员额制改革后的法官来克服。这些悖论性问题一并促成入额后的法官对职业前途的进一步担忧,进而使员额制改革的制度表达与法官伦理养成抑或诉讼观念转变间的罅隙难以在短时期内弥合。  相似文献   

19.
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手段 ,而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司法体制及作为司法体制之一的法官制度的改革 ,法官制度的改革与司法公正密切相关。一、现行法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司法公正的影响。1 .进入渠道繁杂 ,整体素质偏低。鉴于“文革”中砸烂公检法 ,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后适应改革开放实行法治的需要 ,恢复法院时为了便于尽快开展工作 ,大量引进了法院工作人员 ,有“文革”前在法院工作的老同志 ,更多的则是部队转业干部及招干 (以高中毕业生为主体 )、其他行政机关调入的 ,其后逐步增加了大专院…  相似文献   

20.
法官员额制是当前司法改革重要内容,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法官员额制可以使法官的综合素养再上台阶,审判工作更趋专业。法官在审判中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法官是高于一般社会化的职业,对法官应该有更高的素质要求。除了职业技能、司法良知等综合素质以外,法官的党性修养更加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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