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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增设独立的立功条款王培鼓励犯罪分子戴罪立功,是我国司法工作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但对于非自首立功犯如何处罚,我国刑法没做具体规定,只是在1984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第五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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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办案人员经常对自首情节的认定问题产生分歧,直接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本文立足刑法设立自首制度的价值取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规定,对自动投案的本质予以深刻辨析。在此基础上,选取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对四类特殊情形的自首问题逐一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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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1997年《刑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立功,将其作为独立的量刑制度。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98年《解释》)第五条细化了立功的表现形式。但是笔者发现,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协助抓捕同案犯"行为能否构成立功把握不准,影响了司法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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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前者为“一般自首”,后者为“准自首”。1998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獬释》)颁布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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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是重要的法定量刑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但司法解释不能穷尽司法实践中的所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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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是立功的表现形式之一,在此,谈一下我对“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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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5)
法释〔200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3年6月10日《关于被告人对事实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投案自首的成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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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后在原地等待抓捕的行为是否属于投案自首,是近年来在司法认定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由于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列举此种情形,司法实务界对此种情形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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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述同种罪行应以自首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1998年5月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为的,以自首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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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成立自首的必要条件。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如实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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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投案对象“既可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关负责人。”该司法解释扩大了犯罪分子投案对象的范围,有利于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减少司法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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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98年解释”)规定的投案对象“既可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关负责人。”该司法解释扩大犯罪分子投案对象的范围,有利于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减少诉讼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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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也对立功的具体应用作出了司法解释,其中包括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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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适用问题,一直被法律实务界和理论界密切关注.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自首和立功的意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司法实践中许多具有争议的自首认定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但由于现实生活中交通肇事案件纷繁芜杂,使得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认定仍然存在着较大的讨论空间.本文试图就交通肇事罪中视为自动投案的问题展开思考,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