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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对交通肇事逃逸致死的案件提出了两种认定方法。一是根据逃逸形式区分不作为犯的类型。二是对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既不能依形式的作为义务论确定其作为义务,也不能直接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便确定杀人故意,而宜采用逆推认定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行为人对于受害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如果为故意则应定为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3.
在爆炸案件审理的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界定存在一定难度。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应该以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为主要依据,还必须考虑爆炸手段、爆炸结果等客观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4.
论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主观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明确将“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作为衡量犯罪人疏忽大意过失的尺度,而不论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还是应当注意而没有注意的心理状态,都既不是主体对其过失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也不是主体对其行为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而是一种没有产生任何实际内容的空白心理状态。这种空白心理状态并不能成为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只有不法意志才是过失犯罪主观要件的基础,也是界定罪与非罪的重要根据。行为人应对其不法意志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醉酒驾车肇事的行为人在主观过错上究竟属于故意还是过失?对其进行刑事归责的主观根据何在?我国大陆刑法理论上缺乏支持,实践中亦分歧明显。以原因自由行为的讨论为前提,以责任主义为立足点,分析醉酒驾车肇事行为人刑事归责的主观根据,并对现有理论和实践中可能存在的谬误认识提出合理性怀疑,包括对该类案件如何进行主观归责作出原则性分析,甚至提出“一个主观心态可以支配一个或多个连续行为”的观点,以此得出结论,对醉酒驾车肇事的行为应当以陷入醉酒状态前的主观心态为主要根据,且适当以陷入醉酒状态之后的主观心理为辅助作综合考察,从而准确确定其肇事行为的主观归责定性根据等。  相似文献   

6.
刑讯逼供罪中“致人伤残、死亡”的理解与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后半段规定,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应如何理解该规定,刑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必须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基本构成条件,即以行为人对被逼供人的伤残、死亡主观上至少存在放任的意志态度为必要。如果是处于过失致人伤残、死亡,似应以刑讯逼供罪的结果加重犯处…  相似文献   

7.
试论交通肇事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但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则要加重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比较多,行为人主观上又多为故意,因此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同时在处罚时也应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加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8.
遗弃罪法益的变化使交通肇事逃逸致死问题的定性变得复杂化。在交通肇事移动逃逸致死时 ,除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外 ,还涉及到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与 (移置 )遗弃罪的界分。对此 ,应通过违反作为义务程度的强弱判断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 ,从而准确区分二者。  相似文献   

9.
共同混合过错新探林维共同混合过错是指二人以上行为人,其中有犯罪故意的行为人通过他人的过失行为实施某种犯罪的情形。由于若干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相互作用、联系,其主观心理互不一致,包括犯罪故意与主观过失,因而称其为共同混合过错。共同混合过错同间接实行犯(间接...  相似文献   

10.
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乐死在国外已有相关立法。我国司法实践中将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构成要件、患者死亡的原因等方面分析 ,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我国在进行安乐死立法时 ,应明确规定安乐死的适用条件、程序及相关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刑事立法中,转化犯的存在是一个客观现实。转化犯的立法价值在于,体现了罪刑均衡与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符合刑法谦抑性、解决了实践操作难题。以犯罪结果、犯罪行为与犯罪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转化犯分为以严重结果为转化条件的转化犯、以犯罪条件为转化条件的转化犯、以犯罪行为为转化条件的转化犯三大类。通过仔细分析三大类转化犯的立法例,现今立法的不足得以呈现,需要在立法技术上予以逐一应对。细化转化犯相对应的罪名,体现罪刑均衡。  相似文献   

12.
低龄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多种不良心理因素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及时、准确、合理的刑罚和其他非刑罚制裁措施能够有效增加低龄职务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破除其侥幸冒险心理;严厉惩罚的震慑作用也能使其自我调节结构要素发挥作用,抑制弱化犯罪心理的形成,从而达到减少低龄职务犯罪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论共同过失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负有共同平等注意义务的二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不注意,共同实施或者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共同犯罪形态。共同过失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客观存在形态。不能因为刑事立法的规定和传统刑法理论就否定其存在的价值,而将其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在确定共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时应该考虑过失程度、行为人所处的地位和行为与结果发生的原因力的大小。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的连累犯 ,从表面上看此类犯罪的实行行为类似于某种犯罪的帮助行为 ,应以共犯论处。其实不然 ,连累犯虽与共同犯罪有一定程度的联系 ,却存在着质的差别 ,应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5.
关于基于嫌恶之情放弃罪行的停止形态,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上存在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具体分析说三种立场。中止犯减免处罚的刑事政策根据是基于预防犯罪目的而对中止行为予以奖励,其对中止自动性的判断具有指导、制约作用。基于嫌恶之情放弃罪行,未能表明其已回到合法性轨道,其危险人格并未得以良性转化,仍具有预防必要性,不值得给予中止犯减免处罚的奖励。中止自动性的认定应当维持主观说的基本立场,但“能”和“欲”的判断必须受到功利价值观的制约。基于嫌恶之情放弃罪行,其犯罪欲望或其预期的犯罪收益无法通过继续犯罪得到实现,该停止行为应视为“欲而不能”,而非“能而不欲”,不符合中止自动性特征。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特定的身心和社会原因。对未成年人适用刑罚涉及人权保障、刑事政策和刑罚正当化等问题,应科学地进行设定。现行刑罚体系中无期徒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种和累犯制度适用于未成年犯罪人不合理,应予革除。对未成年人犯罪提倡适用非刑罚方法和缓刑、减刑、假释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激增,并且呈现出新的趋势:低龄化、集团化、恶性化,而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归责和刑罚处罚措施等方面,我国立法明显滞后,使得"罪责不一"、"罚其不当",无法充分实现预防犯罪、教育他人的目的。因此,我国应调整现行法律规定,适当降低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扩大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事责任范围,建立丰富、层次化的刑罚处罚体系,以体现对未成年犯的惩罚、教育,有效抑制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的态势。  相似文献   

18.
共同犯罪中的片面共犯一直是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的话题。对于片面的共同犯罪不应以相互的联系为必要 ,只要符合片面共犯的构成要件就可以成立。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 ,对于完善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其作用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改革的推动意义自不容否认,但7处缺憾的存在却使得《刑法修正案(八)》略显粗糙:以刑法修正案消融刑事立法解释的非法性;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总则的合宪性质疑;引入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对未成年犯的过度轻刑化待遇;取消死刑罪名、死缓限制减刑导致刑罚体系结构不谐:社区矫正“尴尬入刑”:危驾入刑有违刑法谦抑性。  相似文献   

20.
只有当犯罪分子行为时的经济情况能够作为犯罪情节之一的时候,才可以考虑其对罚金数额的影响。对未成年罪犯适用罚金刑,更有利于发挥刑罚的价值,但应尽可能地在罚金数额上予以减免。司法实践中虽然存在着不少"先缴后判"的做法,但该做法并不正当,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甚至也缺乏司法解释的肯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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