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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在美国影片《魔鬼代言人》(deviladvocate)中我们惊叹于美国大牌律师们操纵正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那么中国什么时候也会产生同样的大牌律师,以自己的惊人才华掌控操纵社会正义的权力呢?无论大牌律师们倾向于做“天使代言人”还是“魔鬼代言人”,这一刻来到时,它意味着社会正义的评判由道德走向了法律,由蒙昧走向了理性,意味着法治社会的成熟。律师是一个崇尚个人奋斗的行业,律师服务市场是聪明人的竞技场。在这个行业里,虽然也崇尚团体的竞争,重视团队的建设,但是个人的才华、信誉和技巧永远是这个行业的基石。在这个有权处置人们…  相似文献   

2.
《江淮法治》2013,(4):57-57
最近.因为一件民事纠纷大明想到法院去打官司,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他请不起律师。请问:没钱请律师,能否请亲戚帮忙打官司?  相似文献   

3.
律师是什么? 律师是法学院课堂上一双双明亮而又充满渴望的眼睛,是司法考试前的挑灯夜战和考试后的忐忑不安,是过关后的欣喜若狂和踌躇满志,然后便是早上的行色匆匆和傍晚的疲惫不堪,是堆积如山的案卷和既有些枯燥乏味又总是深不可测的法条。它是养家糊口的营生,是年轻人对房子、车子和关于中产阶级的畅想。律师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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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照伦 《法制与社会》2010,(10):277-278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在我国司法行政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行使律师的职权,履行律师的义务和完成相应的职责,保证律师在法律实践活动中的独立地位都是亟待探讨的命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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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何为?     
周曙 《江淮法治》2010,(10):19-19
近来得闲,反复习读张冀明律师的新著《诉讼律师的25大心法》,该书不仅使门外汉有机会“窥探”律师办案的细节及心理,也有勘于同行借鉴与吸收作者的经验。  相似文献   

8.
原来我们在谈到律师分家的时候曾经考虑到八个方面:一是律师为什么爱分家?二是律师为什么会分家?三是律师为什么要分家?四是律师为什么想分家?五是律师为什么能分家?六是律师什么时候分家?七是律师怎么分家?八是律师是否应当分家?当然.今天我们讨论的.我认为不一定是八个方面.而是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什么,第二个方面是为什么.第三个方面是怎么办。  相似文献   

9.
现代诉讼中,无论是法官的作用,还是代理律师的作用都是诉讼机制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们共同确保诉讼公正的实现,缺少或弱化任一方面都会导致诉讼制度的不健全。一个国家要想建立现代诉讼制度必须充分注重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吸收和引进外国诉讼制度也必须注重律师职能在诉讼制度整体中的有机协调作用以及与其他职能的一致和相匹配。一、律师辅助当事人是民事诉讼的基本机制民事诉讼以保护私权为目的,解决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因而民事诉讼是集中体现国家干预私权的领域,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结合部。为了…  相似文献   

10.
《法治研究》2006,(5):67-67
在许多描写律师的文章或影视作品里,律师往往身着西装,双眼在镜片后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可谓是无限风光。但只有在中国,只有中国律师才真正明白,其实做律师远不像常人想像中的那么威风八面。许多律师在面对法官时,甚至会有些“心虚”,这种感觉并不是因为律师做了什么亏心事,而是因为法官决定着案件审理的结果,而案件审理的结果又直接关系着律师的执业生涯。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像律师会冒着毁掉自己事业的风险去冤枉法官。  相似文献   

11.
调解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从性质和效力不同的角度,调解可划分为诉讼调解(又叫法院调解)和非诉讼调解(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被西方国家誉之为"东方之花".它是指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法院调解有利于钝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高办案效率.但笔者在办理一些民事案件中,常常遇到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判压调,以诱促调,违法送达等问题.这一制度在司法审判中产生诸多不适,需要加以完善和解决,下面笔者谈谈自己对法院调解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2.
诉讼和解作为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以体现诉讼民主而倍受西方青睐,两大法系中德国和美国均重视诉讼和解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西方诉讼和解与我国的法院调解存在重大差异。在我国健全诉讼和解制度存在一定的必要性。应从提高和解制度的地位与调解制度并立、庭内和解与庭外和解并举以及增设和解书等方面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3.
本文结合我国近年来民商事审判与执行的实践.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对中国的民事诉讼与强制执行的规则、现状与特征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与分析。在中国。民事诉讼程序适用于各类民事、经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民商事审判。具有直接调整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功能,在保障经济发展中的公平竞争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中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内容复杂.规则具体.但其核心内容则由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构成.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亦通过审判活动与判决的执行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4.
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民众法制意识的增强,由此民事诉讼案件的数量也有所增加爱,一方面法院调解制度越来越占有很高的结案比例,另一方面法院制度自身又不断暴露出很多弊端。当前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必需,我们必须要在西方现代法治理念和的我国当前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之上来调整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意义之重大,不仅在于完善了一项制度,也是标志着我国民事审判结构整体转换的开始。  相似文献   

15.
中国有着悠久的调解传统,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调解制度以其独有的优势得到了社会更多的关注。律师具有参与调解工作的专业优势,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应现实的需要,应对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予以充分地肯定,并针对当前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保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于我国律师的职业活动之中。  相似文献   

16.
台湾地区近年来频繁修改"民事诉讼法",引起了两岸学界的关注。改革者在修法过程中引入了一些新的理念和新的制度,其利弊得失如何,值得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17.
我们老祖宗创造的语言很有意思,也很有讲究。同一个词可以有不同的读法,又可以引申出相似或相近而不同的意思。譬如:“同行”既可念成“同行(hang)”,又可念成“同行(xing)”,至于究竟应该怎么念就看你用在什么地方、表达什么含义。又如:同在一个学校读书叫“同窗”或“同学”,同在一个单位任职称“同僚”或“同事”,受业于同一个老师是“同门”,效忠于同一个政党为“同志”,有共同爱好的人叫“同好”,是志同道合的人称“同道”,同父母或同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是“同胞”,同在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行业的人为“同人”(或“同仁”),还有,“同辈”也叫“同侪”,“同行”也祢“同业”…… 那么,律师与律师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美国有一位农场主,由于他的勤奋与智慧,使得他所种的农作物每一年都获得了当地农会竞赛的最高荣誉“蓝带奖”,而得奖后他也一定将他获奖的最佳品种分送给邻近的农场主。有人觉得奇怪:“难道你不怕别人获得了你得奖的品种,因而在下一次比赛中胜过你?”他以微笑和坦荡解开了大家的疑惑。他说:“我无法避免因风吹而使邻居的花粉飘到我的田里。倘若我不将好的种子分享给每个邻人,那么飘过来的花粉不好,也必然会使我的田地产出不好的品种,唯有在我周围的品种都是好的,才能保证我的田里产出最好的品种。而你在得奖之后,不会就此松懈偷懒,坐享其成,反而仍然继续努力研究改良,所以,我能连续不断地获得最高荣誉。因为当别人赶上我去年的水准时,我早已又往前迈了一大步。所以,我从来不担心别人超越我。相反,若有人超越我,将带给我精益求精的动力,让我追求更大的进步空间。”  相似文献   

18.
《中国律师》2012,(1):50-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二章管辖法工委草案在原法第二十五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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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民事诉讼司法解释之演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历史演进大体可分成两个阶段。在前30年,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目的直接而明确,在立法缺位的情况下,出于审判工作的需要,法院不得不自行颁布相关规定,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起到了创制法律的作用。80年代以后,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除了弥补立法不足和解释法律之外,司法解释已经成为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推动司法改革最主要的手段,司法解释与司法改革紧密相关。在历史演进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由一种立法替代技术逐步演变为一种法院推动司法改革的权力技术,每个阶段都具有造法性特征。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实施法律监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牌师法》第3条第4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通过比较可以看出:现行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没有直接涉及律师执业的独立性。笔者认为:以律师执业独立性为基础的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三大诉讼领域,没有律师的介入,人民法院是很难最终完全实现审判职能;在非诉讼领域,律师更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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