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补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来,我国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我国相应的损害补偿制度却不尽完善。本文拟从我国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现状入手,根据我国各个地方现有的法规,分析野生动物致人损害救济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建立狩猎权许可收费制度作为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补偿基金的重要来源。  相似文献   

2.
精神损害最终的表现形式是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的损失。这种损害可源于生理也可源于心理,同时可以源于特定的财产。侵权致人损害往往要产生两种后果:“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前者指实际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丧失,后者指的就是不具有财产价值的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即精神损害。不可否认很多行为都可能造成当事人精神心理的损害,都可能导致其情绪、  相似文献   

3.
目的 探讨妇产科手术致泌尿系统损伤医疗损害的类型及因果关系鉴定方法,为该类型医疗损害案件的鉴定提供参考.方法 对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自2013年1月至2020年12月受理的妇产科手术致泌尿系统损伤医疗损害案件,按照原发疾病、手术方式、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类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36例案件中子宫良性疾病13例、子宫恶性肿瘤2...  相似文献   

4.
肖中泽 《法制与社会》2013,(23):281-283
目前法学界围绕着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归责特点、构成要件、法理分析、以及救济措施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不乏值得称道的深入分析。本文在总结当前相关研究基础之上,分析我国抛掷物致人损害法律责任立法的不足之处,揭示背后的根蒂,同时兼与国外的相关制度做一个比较分析,为发展和完善我国抛掷物致人损害制度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5.
浅析动物致人损害的形式及其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的发展动物致人损害的事件越来越多,其形式多样,本文对动物致人损害的各种形式及其动物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应当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做了进一步的论述,并将动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作出分析比较,以使动物的管理者或使用者加强自己的责任意识,进一步促进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  相似文献   

6.
中国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某方因违法侵害而致他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离婚时,无过错他方享有法律范围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填补损害、精神抚慰和预防、惩治违法离婚是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家庭法领域内公平、保护弱者等法律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现行婚姻法中有关离婚损害的赔偿制度存在着一些明显不足,如适用范围过窄、对请求权行使时间的限制不合理、责任主体有限.规定粗糙等,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楼上落下物致人损害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一种是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对于楼上落下物致人损害不能确定加害人的情况,则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也不适用公平责任,而是推定全楼居民有过错,由全楼居民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相似文献   

8.
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应当怎样避免侵害发生?一旦损害发生后又应当采取哪些有效方式方法来减少或补救自己的损失?文章依据现行相关法律举案说法,阐述了员工制和非员工制下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人身权遭受侵害的处理.  相似文献   

9.
目前,政府采购工程施工致人损害不适用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这一制度存在较大缺陷。造成这一缺陷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法,包括立法过程中的问题和相关法律的救济渠道不健全等。政府采购工程施工致人损害应当适用民事侵权,这是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更是维持社会稳定、保障受害人权益的需要。对于由于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的施工致人损害,应当适用过错原则,由政府和具体施工方承担连带责任进行赔偿;而对于招标采购过程合法但施工过程致人损害的,应当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由政府在一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施工方补足。  相似文献   

10.
侵权法无法独立解决环境污染损害与赔偿严重失衡这一重大问题,迫切需要可以转化损害赔偿的途径。环境责任保险在本质上是侵权责任最终分担的一种法律技术。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正当性来源于其对能有效弥补环境侵权责任法在补偿损害、预防损害以及平衡侵权人利益上存在的制度性缺陷。  相似文献   

11.
<正> 近几年来,因动物致人损害而引起的民事案件日益增多。尽管我国《民法通则》对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做了明文规定,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这种责任却有不同的认识。本文拟就有关的几个问题略述浅见。一、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性质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比较古老的特殊侵权责任。早在罗马法中就将动物致人损害作为准私犯的一种形式,规定了动物的所有人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十二表法》中规定:"牲畜使人受损害的,由其所有人负责赔偿,或把该牲畜交与受害人。"可见,罗马法上规定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和投偿责任两种,即动物所有人或是予以金钱赔偿,或是做损害投偿。但损害赔偿诉讼并不适用于未训服的野兽或生性凶猛的兽类,如狮子、老虎等。根据万民法,损害赔偿不适用于豢养于公路旁的动物所造成损害的情况。日耳曼法对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也有规定,但日耳曼法已不再承认损害赔偿的方法,  相似文献   

12.
高昊 《法制与社会》2013,(15):244-245
最近几年,频频出现的“惊吓费”也就是震惊损害赔偿,震惊损害属于纯粹精神损害的一种,从分类来说属于可证实的纯粹精神损害.在侵权法律空白的情况下,对震惊损害予以救济关乎侵权责任法之目的和精神.本文指出剖析震惊损害的具体类型和构成要件,研究震惊损害的责任限制对我国建立健全的纯粹精神损害赔偿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事件频繁发生,侵害了人们的人身权、财产权。国家补偿是维护受害人权益的有效途径,但我国现行野生动物致人损害国家补偿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以促进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及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相似文献   

14.
本文对《侵权责任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网络侵权、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医疗损害责任等规定的亮点与不足进行了探讨,并且给出了一些完善建议,对于初步了解《侵权责任法》内涵与影响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侵权责任法》目前尚未规定酌定损害额的一般条款.损害额酌定制度有助于侵权责任法补偿功能的发挥.根据损害与损害额的区分,在性质上应将损害额酌定制度定为裁量性评价.在构成要件上损害额酌定制度包含“损害已发生”与“损害额难以证明”两个要件.酌定损害额的作用机制主要在于考量相关酌定因素并由裁判者根据公平正义的观念而得出结论.由于损害额的酌定存在恣意裁判的可能,因而有必要引入法律论证理论以限制酌定的恣意性,保证损害额酌定制度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16.
"享乐损害"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美国法院并不采用享乐损害赔偿金这个概念,而是裁定"生活乐趣的丧失"的赔偿金.对于"生活乐趣的丧失"是否可以救济,若可以救济,它是"疼痛和痛苦"、精神痛苦或者身体残疾的组成部分,还是一种独立可分的损害类型?美国各司法辖区的观点并不统一.而人身伤害之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在是否给予单独的陪审团指令、是否采纳专家证词.以及感知能力是否是裁定"享乐损害"赔偿金的先决条件等问题上也意见相左.通过分析以上问题,对"享乐损害"提供一个全面的解读,并建议在我国的侵权立法中应当建立"享乐损害"赔偿制度,同时分析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及时、主动地关注自身所有或管理之物的变化状况及其对他人权利的影响,并对因违反管理和注意义务致人损害的后果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除非其能够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  相似文献   

18.
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损害应包括实际损害和损害可能,该损害在民法分类上往往属于与一般财产损害相对立的纯粹经济损失.纵然不正当竞争和纯粹经济损失在法律评价标准上具有内核一致性,但是后者要求行为人主观故意,与不正当竞争认定主要从客观角度相左,因为竞争制度的规律不依赖行为人的主观意向.适用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标准去评价网络不正当竞争损害,会造成法律的重复评价、拔高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标准进而损害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违背竞争法发展趋势,宜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予以评价.  相似文献   

19.
医疗损害由于一些案情特殊且涉及医疗损害鉴定上的法律盲区,审理中产生了多种不同意见导致案件难以审理.笔者现报道3例,试将不同意见归纳为反对与支持两种意见并阐明各案的法律盲区及自己的观点. 1 案例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王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入院诊断为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T12椎体压缩性骨折.3天后拟行脾切除术,术中见脾脏肿瘤与胃、胰腺及横结肠均有浸润,与膈肌有粘连(未描述有破裂口),故行脾脏肿瘤姑息性切除术,膈面有渗血,术中出血约800mL.  相似文献   

20.
夏锋 《法制与社会》2013,(17):280-281
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是一类特殊的侵权行为。本文对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其归责原则、责任人的确定、法律责任承担等问题作了探讨。本文认为,处理该类案件时,应当首先对相关人员进行侵权行为的推定,进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被推定的行为人承担损害补偿责任。而被推定的侵权行为人的范围应当是建筑物中一定范围内有可能抛掷该物的住户,并且由这些住户承担按份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