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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新破产法否定了既往我国破产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将破产国有企业劳动债权优先于担保债权清偿的政策性做法,而规定劳动债权作为一般债权受偿。此一规定的改变,理顺了一般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关系,符合一般法治理念,但也给政府的破产企业职工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带来挑战。政府应未雨绸缪,采取多种措施保护企业劳动者权益。  相似文献   

2.
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的清偿如何优先保障。一直是各国破产法与相关立法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职工债权的保障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弘扬公平正义理念、保持良好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国已经普遍构建了较为成熟的由民法、破产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各部门法相互配合、体系化的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对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具有借鉴意义。本文立足我国国情,检视现实问题,参考国外先进经验,从职工债权优先权理论、各国职工债权优先权制度比较、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完善我国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体系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破产清算是我国破产法规定的与重整、和解并列的三大破产程序之一,其最终目的是分配破产财产而分配顺序是决定企业破产财产最终归属的准则,尤其在破产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情况下。现行破产法规定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有担保债权后,按照劳动债权、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有比例进行清偿。然而,实践中却无法有效保护被侵权的普通债权人,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顺序合理性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4.
破产立法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王利明 《法学》2005,(3):3-15
本文结合我国破产立法中有关自然人破产、破产原因、破产管理人、重整、国企破产以及劳动债权的清偿顺序问题进行了研讨;建议我国破产法应当对自然人的经营破产问题作出规定,破产法应当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申请破产的原因,对政策性破产应当作出必要的限制。劳动债权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而受偿。  相似文献   

5.
杨悦 《人民司法》2012,(1):96-98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破产案件审理中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2006年修订的企业破产法为破产案件的审理创立了全新的审判思维。破产程序需要最大化地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利益的公平与协调。债权清收直接关系到可分配财产的变现和给付,关系到破产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护,关系到破产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实践中也是各方当事人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往往更多地关注破产债权的数额及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对于破产企业,人们更关注的是作为资不抵债主体的破产企业的债务情况和其既有资本现状,对破产企业自身债权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一些需要通过清收程序重获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7,(6):98-106
目前我国现行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程序在前置程序、性质、管辖、起诉主体及裁判形式等方面呈现出有别于一般普通民事诉讼的特点,但因立法不完善及司法操作的困难,其在诉讼主体、程序适用、保障力度、对既定已开展程序效力及诉讼时效等方面均存在问题,亟待解决。为此,宜从明晰诉讼主体、完善程序设计、提高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力度、明确判决效力和诉讼时效等方面完善我国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制度,从而有效解决破产债权确认中的纠纷,以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文章主要分析了破产法律中破产债权的申报与确认,阐述了在当前形势下,加强破产债权申报与确认制度的重要性,破产债权的申报与确认制度在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并没有明确关于此问题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有难度,文章主要以现行法律制度为基础,主要就破产债权的范围进行界定,为后面行文奠定基础,然后以破产债权的申报进行研究、论述破产债权的确认。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向侵权企业提起公益诉讼所形成的债权称之为检察公益诉讼债权,检察公益诉讼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性质争议较大,清偿顺位靠后,不利于公益诉讼目的之实现。正确定位检察公益诉讼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顺位,需要厘清检察公益诉讼债权的价值定位以及与其他优先债权的比较问题。通过对检察公益诉讼债权主动移送破产审查,强调对人身权利益的优先保护,发挥破产重整优势,完善配套制度的构建等路径,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破产制度的衔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9.
王岩 《行政与法》2003,(6):84-85
破产债权是破产法的核心内容,2002年9月1日下发执行的破产法的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较为具体、科学和操作性较强的规定。从破产债权的范围到破产债权的例外,都作了实事求是的规定,也解决了一些理论上和实践上长期困扰的问题。文章结合该司法解释,对相关问题作了论述,并提出操作上应理解和注意的问题。以期对破产立法和司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在对破产企业的清算过程中,由始至终离不开破产财产,它既是破产宣告后继续进行破产程序的基础又是破产债权人得以通过破产程序接受清偿的物质保证,同时还是破产企业职工得以妥善安置的一种途径。因此对破产财产的定位及分配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继续进行,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杜会稳定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更大限度的保护。所以破产财产及其分配贯穿于破产程序始终,依法分配破产财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目前,世界各国对破产财产的规定也有很大差异,主要来源于两种不同的立法原则和学说: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固定…  相似文献   

11.
预告登记之债权与我国传统破产法中的各项权利有本质不同,其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预告登记之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保障和实现具有特殊的规则:在破产申请受理阶段,预告登记排除个别清偿无效原则、管理人选择权的适用;在破产重整程序中,预告登记后债权受营业保护的限制,对债权的分类而言,预告登记后的债权应当单列,它具有特定的债权调整方法;在破产和解阶段,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登记义务人之破产和解协议的效力;在破产清算阶段,预告登记后的债权与一般债权和别除权的顺位关系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2.
李翔 《法学论坛》2007,22(5):123-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刚刚施行,《刑法修正案(六)》第6条在原刑法162条基础上增加了一条内容,将虚假破产行为首次列入刑法规定.本文认为,破产犯罪不仅侵犯债权人的财产权,而且对于经济秩序和经济结构都产生危害,文章在分析我国破产犯罪行为及其竞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应结合我国刚刚施行的破产法,对破产行为的刑法抗制在立法上进行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蓝邓骏  杜敏丽 《河北法学》2004,22(2):121-125
"破产抵销权"不是破产法新创设的权利类型,而是民法上的抵销制度在破产法上的确认和适用,破产法确认抵销制度的立足点不应放在扩张适用抵销权以保护个别债权人利益之上,其制度构建的重心应是如何完善抵销权适用的限制性因素,平衡个别利益和团体利益,实现利益保护的真正公平。以此价值理念为指导和评价标准,主张从主体、客体和行使等三方面对抵销权作出限制。  相似文献   

14.
商合伙破产程序与实体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申丽凤 《河北法学》2004,22(12):43-47
正在修订中的我国新《破产法》将赋予商合伙破产能力,其原因在于对破产性质的正确认识,对商合伙民事主体资格、民事诉讼资格的肯认;商合伙破产原因应引入"停止支付"概念,并严格区分合伙与合伙人、合伙财产与合伙人财产;为落实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责任,合伙破产可能导致合伙人连带破产,但应允许合伙人在提供财产以清偿合伙债务后免除连带破产,并应尊重合伙人是否继续保持合伙的意愿;在合伙破产案件受理后应对合伙人财产采取一定破产保全措施,并应确立破产程序中平等保护合伙人债权人的制度与原则。  相似文献   

15.
王世涛 《财经法学》2021,(1):86-100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处理应当遵循宪法逻辑,即政府与公民是一种信托关系,只要公民权利的需求仍在,政府就没有破产的理由。因此,地方政府破产只是财政破产但行政不破产。在地方政府破产重整程序中,地方政府提供的保障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先于地方债的债权,因为前者保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权。诉诸民主体制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政府的发债权进...  相似文献   

16.
论破产别除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别除权行使的前提条件,除了要符合合同法、物权法等民事法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破产法的特别规定。别除权应当按照物权法的具体规定来行使,而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债权行使的各项规则对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相似文献   

17.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承载着管理、协调与监督的职能,其职责的行使牵涉多方利益。因此,保证管理人身份上的独立、中立以及专业性显得至关重要。现有的中介机构可以分担管理人职责,应当设立管理人协会,负责管理人名册的编制、管理等工作。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应为法定机构,由人民法院指定并决定其报酬,债权人会议享有异议权。对于"无产可破"的案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作为支付管理人报酬的来源。  相似文献   

18.
企业破产重整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平衡依赖于破产法上的正当程序,知情权的实现是保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基本前提。本文通过对26家上市公司重整程序中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制度比较后发现,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上关于重整程序中信息披露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和立法上均存在不足。建议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按照破产重整程序推进的逻辑完善我国破产法上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在重整程序启动前、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前和重整计划执行三个阶段对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与内容进行规范与细化。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颖 《现代法学》2006,28(3):91-97
我国目前正在着手修改的《合伙企业法》,拟增加关于“有限合伙”的内容。在有限合伙相应的破产环节上各国一般均通过个人破产制度予以调整和化解。加之我国家庭整体负债率高,居民个人消费和社会的整体经济形式存在失衡,个人破产立法势在必行。目前我国消费信用体系正在建设之中且已初具规模,中国实施个人破产已初步具备条件。但是个人破产是一把双刃剑,应当设置较高的申请破产的门槛和合理的财产扣押范围,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债务清偿计划制度和破产免责制度,并实行人格破产和限制消费制度,同时应避免金融机构为获取贷款利润滥发信用卡,鼓动消费者过分超前消费。  相似文献   

20.
破产法:美国的经验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破产法经过长期的发展,于1978年确立了现行的制度架构。美国《破产法》关于公司破产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第7章和第11章中,也就是其中有关清算程序和重组程序的规定中。分析的结果显示,破产法面临内在的矛盾或冲突,不能同时消除"存伪"和"去真"两种错误,也不能同时实现事前效率和正确的投资与申请破产决策。从破产法的实际操作来看,无论清算还是重组,都会造成一定的价值损失。中国还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为了解决预算软约束问题,需要严格的破产法。这样的破产法将是债权人导向的或者说对债权人友好的,将更多地运用清算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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