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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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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冬 《法律科学》2013,(4):174-184
《商标法》将商标使用侵权限定于生产领域,并将销售商品行为作为单独的一类侵权行为,这种做法导致了学界关于销售商品行为究竟属于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的争议。应以商标禁止权为基础确定商标权专有权的范围,同时应以商标使用作为区分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的标准。因此,销售商品行为本应属于商标的使用行为,本质上应属于直接侵权。上述将销售商品行为排除于商标使用行为之外的做法,造成了商标侵权类型体系乃至商标权利体系的紊乱,进而导致了若干商标立法、司法和理论上的混乱状况。为此,应当还原销售商品行为的商标使用本性。  相似文献   

2.
试论商标禁止权石慧荣一商标禁止权的概念利法律依据商标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所拥有的禁止他人使用或仿冒、影射其注册商标的权利。由于该项权利是以不准他人为一定行为为特征的,具有消极的不作为含义,故商标禁止权也有被称为商标注册的消极效力和商标权人的消极...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商标法律法规中没有确立防御商标制度,不利于突破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范围的禁止权的局限,使得防御性注册的商标权的维权非常困难。因此,我国应酌情调整现行商标确权及维权过程中的防御商标制度。  相似文献   

4.
商标先用权的立法确认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既体现了“使用”的价值得到了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认可, “使用”在商标权取得过程中的地位藉此得到了明确,也充分弥补了我国商标注册制的缺陷与不足.但由于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局限性,商标先用权在适用过程中仍然可能出现困难.为此,应当将对“商标”的保护延伸至“商业标识”,并强调商标的实际使用及其在先性而非其影响力,同时应当正确理解商标在先使用的主观状态.  相似文献   

5.
商标专用权是经核准的注册商标在一定时期内,在其使用商品上拥有的专用权。它的内容包括商标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依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必须是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只有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6.
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立法价值一、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的概念及其意义联合商标是指一个商标注册人在一个商品上注册几个相近似的商标,并且在该商品上只使用其中的一个,其他的备而不用。如杭州娃哈哈厂在同一类产品中一次性注册了“娃哈哈”。“哈哈娃”等几个商标,只使...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9,(4):77-89
网络没有改变商标共存的制度基础,商标可以在网络中合法共存。对约定的商标共存和非约定的商标共存应区别适用禁止混淆原则。在非约定的商标共存中,市场的隔离应该是双向的。宜将界定在先使用的时间点从注册商标申请日推迟到初步审定公告日。仅注册域名不构成在先使用。网络商标在先使用人的市场疆域不覆盖整个互联网,其"原使用范围"可借助网络平台和产品来限定。网络中的商标在先使用范围不延及线下市场,在先使用人在线下的商标使用应限于为完成线上交易。  相似文献   

8.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标专有权的过分保护,极有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人的权利滥用,从而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商标的合理使用制度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它较好地平衡了商标专有权与社会公众权之间的关系。本文结合国内外的最新立法和司法实践,梳理并展望了这项制度的发展与构成。  相似文献   

9.
浅析商标的诉讼保护吕锦春完善我国的商标诉讼机制,充分保护商标权,已是社会对立法和司法提出的迫切要求。中国的商标立法比英、法等资本主义国家晚近半个世纪。1923年北洋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商标法,但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商标诉讼仅停留于刑事诉讼这种单一模式。...  相似文献   

10.
商标权禁止权的动态变化及个案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权禁止权是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注册、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该权利的边界处于不断变化中,需要在个案中加以确定。在个案保护中,商标授权和司法机关对商标权禁止权的保护需要考虑商标的实时显著性和知名度,通过运用商标法中类似、近似的弹性概念给予与其实时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指明商标权人的合理使用制度是由美国司法判例创设的,它不同于传统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在判断是否构成指明商标权人的合理使用中,我们除了要考虑使用商标是否必要外,还要判断商标使用方式是否超出了商标权应该受到限制的范围,使用商标的结果是否会带来消费者就商品来源之间存在赞助或者许可关系发生误认.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对指明商标权人的商标合理使用制度规定不充分,关于其构成要件的认识不足.司法实践亟待法律法规对指明商标权人的商标合理使用类型进行总结,对其构成要件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12.
商标法上商标使用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表明了商标使用的界定标准历来都是商标法不可回避的问题.随着商标使用的多元化发展,现行商标法对商标使用的界定标准呈现出使用范围界定过窄、商业使用标准选择不恰当、显性使用标准不合理、注册地法域标准无法适用于网络空间等缺陷,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依据商标基本属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借鉴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总结司法实践的经验,商标使用的界定标准应当重新构建为:识别来源功能标准、使用范围区分标准、产生商业影响标准和商业影响所在地标准.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应当依照这些标准对商标使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3.
刘期家 《知识产权》2009,19(4):65-72
商标权的传统定义存在诸多缺失,商标权概念有必要进行重构.商标的本质是特定符号与特定商品信息或服务信息之间的对应关系.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直接支配特定商标,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知识产权.商标权是一种有限的支配权和扩张的禁止权,其中扩张的禁止权来源于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和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商标权概念的新界定对于构建科学的商标法理论和指导商标立法、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高雪 《法制与社会》2012,(18):59-60
我国商标法目前尚未确立防御商标概念,但在商标注册实践中对于商标权人注册防御商标并未给予否定。其他很多发达国家在其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防御商标制度,例如日本等商标法。如何才能在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和服务上进行防御保护是中外企业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以"鳄鱼"案为研究对象,并结合中日防御商标制度对比分析,以期对我国商标法中防御商标制度的引进提供些许参考。  相似文献   

15.
虽然新的《商标法》规定了商标共存制度,允许商标可以以商标先用权的方式共存.但是,在我国,商标共存的种类多种多样.仅仅允许有一定知名度的在先商标与法定注册商标共存不能够满足我国的司法实践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商标共存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这一系列现象.本文将首先阐述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商标共存的一些问题,同时根据我国《商标法》的具体规定,在指出我国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的不足之处之时,借鉴外国相关法律,总结出适合我国的法律意见,从而为我国的立法提出一些建议,从而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陈明涛 《法商研究》2013,(1):144-151
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消除了商标注册制度导致的"副作用"。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中"商标使用"的内涵,往往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对此,我们理应反思过去注重商标使用形式的弊端,树立使用意图的核心地位;理解商标使用形式与使用意图之间的关系,深入探究使用意图,考量使用的程度、有效使用意图、不停止使用意图、使用意图的证明等因素;重新限定商标使用形式要件的有效性,评估标示来源功能、标识改变、使用范围、合法性等因素的影响;让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真正起到激励善意市场经营者、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商标侵权的本质在于侵权行为对商标识别功能及识别关系的破坏。“商标性使用”有效界定了商标权的效力范围,与混淆可能性共同构成商标侵权判定的要件。商标合理使用并非是对商标权的限制,其本质上属于一种“非商标性使用”。尽管商标权人的使用与侵权人的使用都涉及商标识别功能的保护,但因制度目的存在差异,二者在商标使用的认定上存在认定标准宽严及认定范围上的差异。基于“商标性使用”在商标侵权判断中的独立地位,对其认定应遵循“行为人标准”,即侵权行为的识别可能性标准,以区分于判断混淆可能性的消费者标准。对“商标性使用”在商标侵权判定中地位及认定的考察,有助于发现现有立法及法律适用上的空白与矛盾,为《商标法》的第五次修订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8.
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与商标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商标权是商标法律制度的核心,如何加强和完善商标权的保护,是商标理论中的重要研究课题。对商标权的保护,往往是通过赋予商标权人一定的禁止权来实现的。从正面讲,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相应地,从反面讲,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仅能排斥他人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却不能排斥他人在不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和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不同商标。但在商标  相似文献   

19.
论在先权利和商标专有权的冲突张礼洪商标专有权是商标所有者或持有者在一定的期限和一定的地域内依法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限制商标专有权人之外的其他人自由地使用该商标,是商标专有权的基本功能,权利的独占性和排他性是商标专有权的基本属性,但是,在商标专有权的权...  相似文献   

20.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电子知识产权》2004,(6):61-63
1、如何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注册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对驰名商标的误导公众并可能造成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损害的使用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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