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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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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谈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污点证人能作证,是一种特殊证人。污点证人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本身有犯罪污点;但可以转而为国家公诉机关担任控方证人,来换取其刑罚的豁免。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人、实现司法资源的有效使用,以适应我国司法现实的需要。从现代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在我国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司法交易,是司法机关与污点证人为实现各自的目的而进行的一种司法利益的互换。域外的立法实践证明,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有其存在的土壤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国有必要在借鉴域外法律的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在具体的设计中,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针对特定的对象,在严格的条件下实施;适用程序为检察机关具有发动权,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及最终的决定权;适用类型为罪行豁免,但不适用享有拒证特权的污点证人;同时,为了保证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具体实施,我国还应建立起相应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3.
黄树标 《前沿》2013,(7):69-72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本质上是一种司法交易,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在我国,设立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很有必要。应当创设适合我国国情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以适应我国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我们应选择合适的豁免模式,并从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创设。  相似文献   

4.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表现为一种司法交易,而本质上却是一种对追溯证明艰难的妥协,更具有实践必要性。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最大限度地消弭证人出庭作证的心理恐惧,也为获取自愿性言辞证据提供激励性保障。新刑诉法对该制度规定的缺失必然导致其新增的"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与"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再次沦为制度的"花瓶"。污点证人作证制度难免伤及实体公正,应对其案件范围、豁免模式、适用程序、保障措施等作出理性设计。此外,要规范作证的方式和内容,警惕"狱侦耳目"的伪证行为。  相似文献   

5.
黄树标 《桂海论丛》2013,(3):119-123
境外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形成一整套体系完整的法律制度,其独特的豁免方式在打击贪腐犯罪和保障人权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在引入和移植该制度时,有必要通过分析比较境外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相关立法和实践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6.
试论污点证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刑事诉讼中运用污点证人能够有效地打击犯罪。一方面 ,司法机关在一些重大案件中 ,通过污点证人获得追诉和定罪的关键证据 ,得以及时惩处犯罪 ;另一方面 ,通过污点证人作证的交易豁免 ,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我国大陆地区应迅速构建污点证人制度和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同时通过适当的程序设计防止司法人员滥用豁免权。  相似文献   

7.
污点证人制度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处置措施,在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在刑事诉讼中运用污点证人制度,能够有效地打击犯罪:一方面,司法机关在一些重大案件中可以通过污点证人获得追诉和定罪的关键证据,从而及时惩处犯罪;另一方面,通过污点证人作证的交易豁免,也能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污点证人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但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必然会更多地涉及这一领域。  相似文献   

8.
李国莉  房丽 《求索》2012,(12):235-237
证人豁免制度有别于立功制度、辩诉交易制度,采用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或刑事责任豁免来指称证人豁免制度存在着豁免主体不明、豁免权与拒证权混淆以及豁免方式上的以偏概全等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刑事司法理念的变迁以及司法实践的渴求为证人豁免制度的确立提供了立法和司法据理。在我国构建证人豁免制度,必须在符合我国法律传统、刑事诉讼价值偏向、刑事犯罪实践基础上,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证人豁免模式及豁免程序。  相似文献   

9.
郭凤丽 《求索》2011,(9):162-164
在我国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非常必要。本文在比较了境外通行的“使用豁免”和“罪行豁免”两种制度的优劣之后,建议我国未来采取罪行豁免。通过对现有的司法实践分析表明,我国事实存在类似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但缺乏明确的立法,导致实施的不规范,对此本文提出了制度构建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污点证人规则是通过对被追诉者诉讼地位的转化,实现对犯罪的有效打击。污点证人是司法实践中证人的特例,污点证人规则的核心是确立其作证豁免权。对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权的基本概念及意义进行探讨,进而确立我国的污点证人规则,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证人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13年1月1日施行,解释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上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390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使一些人认为行贿人便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污点证人,对行贿人的特殊处理便是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这些认识上的误区主要是因为对于行贿人与污点证人的关系认识不清,本文通过结合域外的污点证人制度来对两者关系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解决这些认识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和核心,而证人证言又是证据种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低、说真话率低,被法院采用的就更低。这严重妨碍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制约了办案效率,影响了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实现。我国证据制度中有关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不完善是其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3.
基于贿赂犯罪"对合性"的特征,司法机关在应对该类案件时,面临着以收集证据难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司法困境。通过观察域外应对此类案件的司法现状,不难发现污点证人制度具有诸多益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人特别自首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用"污点证人"的众多案件表明,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贿赂犯罪污点证人制度的相关法律规范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4.
宁立林 《前沿》2014,(17):90-92
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庭审判、揭露案件事实、维护司法权威、保证程序正义、实现实体公正的需要。作为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对于查获犯罪分子、揭露案件事实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与原有的刑事诉讼法的对比,研究分析了证人作证制度的进步与不足,同时,还认真分析了这些规则的立法理由。提出了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和构想。  相似文献   

15.
当前司法实践中,常遇到证人出庭少、作证难甚至拒绝作证的问题。本文依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结合司法实践,研究证人作证制度,分析证人拒绝作证的成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证人证言已成为现代各国民事诉讼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证据,我国现行的民事证人制度,由于司法传统、诉讼模式、价值取向的选择原因, 导致证人立法内容疏漏或缺陷,造成诉讼中法官职权主义居主导地位,证人权利义务被极度忽视,从而严重制约了证人作证制度效果的发挥。一方面要对证人不履行作证义务予以法律规制,另一方面要制定有关证人权利方面的相关立法,以完善证人权利、义务统一性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刑事证人作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根图雅 《前沿》2005,(5):118-12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人作证制度所作的修改, 为适应审判方式改革、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仍然存在不足。本文从证人作证特权、证人出庭问题、规范交叉询问规则、证人宣誓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为完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8.
对侦查中证人拒绝作证行为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拒证行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明知案件真实情况的人 ,在侦查机关依法向其了解情况、收集证据时 ,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言的行为 ,它已给司法活动尤其是侦查活动造成严重障碍。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是 :我国法律缺乏对证人拒绝作证行为处罚的规定 ;对证人人身安全的保护规定不健全 ;对证人的财产性权利缺乏保护规定。为此 ,我国应规定证人有获得特殊保护的权利和有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 ,建立证人保护制度 ,并借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作法 ,完善对无正当理由拒绝作证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洪超 《前沿》2007,(5):99-101
赋予证人一定条件下的特免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证据法律制度,也是人权保障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借鉴国外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尝试从立法上对我国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进行初步建构。  相似文献   

20.
专家证人拥有专门的知识、能力或者经验,在刑事司法中越来越注重证据说话的今天,建立专家证人制度是适应刑事司法文明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我国当前建立专家证人制度的基本思路为:一是明确专家证人的法律地位,二是明确专家证人的选任和作证程序,三是明确专家证人的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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