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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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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对峙走向合作:公私法关系的新境遇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起源于古罗马法并在欧洲大陆国家得以继承和发展。从理论上说,私法以个人的意思自治与私权为出发点,其任务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法律行为的实施,调整私人之间潜在的或者是现实的利益冲突;而公法,尤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宪法和行政法却是以作为主权者的国家、国家权力中的行政权力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确定国家权力运作的基础与界限。  相似文献   

2.
宪法由公民权利、国家权力与保障制度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宪法保障是实现宪政的关键。由于我国对宪政的研究比较晚,因此,我国的宪法保障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不分宪法保障与宪法监督、缩小宪法保障的范围、权限划分不合理、执政党的执政方式与法制有所冲突,  相似文献   

3.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非常广泛;法院一般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案件中的事实问题、行政裁量权问题以及法律问题等,无须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有关解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理论的发展,德国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的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边界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格局、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相似文献   

4.
宪法是法律世界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国家形态因宪法的建构而彰显生命,从而营造出自由、和谐的人类生活方式。宪法是国家权力的规范者,它既控权也护权。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者,宪法因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而成为公民的诠释者。公、私法的划分是以可感知的宪法形态为前提的,但从实质意义上说,宪法既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而是处于两者之上的法律。作为公法和私法的统一体,宪法为公法、私法的互助提供了一个转换平台。  相似文献   

5.
宪法体制下的行政保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原 《行政与法》2009,(4):76-79
我国的宪法体制是人民代表大会为主体的权力分工制,宪法已明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因此除了宪法保留、法律保留之外似乎无行政保留之空间.然而在国家权力的具体实践中,基于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以及国家权力分工的需要,使得行政保留成为现实存在的一种状态.并且业已成为行政法治的一种形式表现,如何以完政的视角来分析这种实际状态,需要对行政保留所存在方式进行法理性分析,把握行政法治的实质,通过宪法和法律来确分行政保留的范围,对行政保留权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6.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几乎不受限制。行政法院对行政案件有完全的管辖权,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一般无须尊重行政机关在事实判断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行政判断余地等理论的发展,行政法院对行政主体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另外,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这一权力边界格局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相似文献   

7.
我国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认为,行政有公行政与私行政之分。公行政是指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与公权力的运用相关;私行政是指社会组织、企业的行政,与私权力的运用相关。笔者认为,在承认公行政与私行政这一分类的基础上,可将公行政进一步划分为国家行政、公共行政与社会行政,扩大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 一、国家行政、公共行政与社会行政的分类标准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分行政主要存在三种形态,即国家行政、公共行政和社会行政。三种形态区分的根据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理论。该理论认为,国家和社会作为两个…  相似文献   

8.
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变迁谈我国对公务员救济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分析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产生于 19世纪的德国 ,目的在于维护绝对主义的君主及高级官吏阶层的特权、以及官僚主义的行政优越性 ,其后 ,在日本和我国的台湾极为盛行。我国大陆的行政法律制度虽未明确适用“特别权力关系”这一概念 ,但在法律制度及行政实践上是实际应用这一理论的。所谓特别行政权力关系 ,是指根据特别的法律原因 ,以公法上的特别目的为界限 ,一方能够支配他方 ,他方也应服从这种支配。特别权力关系适用于四类情况 :公法上的勤务关系 ;营造物的利用关系 ;公共社团的关系 ;特别监督关系等。本文仅讨论其中的…  相似文献   

9.
<正>一、背景传统宪法理论认为,宪法是公法,调整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家庭法是典型的私法,调整私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二者似乎不会产生交集。但二战以后,这种公私二元分立的观念越来越受到理论和实践的摒弃。无论是德国的"第三者效力"理论还是美国的"政府行为"理论抑或日本的"统治行为"理论,虽然其理论基础和具体内容有别,但无一例外地强调宪法对私人领域的介入。  相似文献   

10.
刘志刚 《法学评论》2007,25(2):20-31
就宪法的性质而言,它属于公法,而不是无所谓公法、私法属性的根本法。其原因在于其一,宪法的公法性质是确保作为现代法制之基础的公、私法分类的前提;其二,福利国家时代公法、私法的混合与交融不能抹杀宪法的公法性质。就宪法与民法的关系而言,作为公法的宪法是私法的制定基础。其原因在于其一,以古典自然法理论为基础,认为“私法优位于公法,私法独立于宪法”,是对该理论之时代局限性的放大,由此而导致的结果就是重新退回到自由资本主义的阶段;其二,民法典的功能不足以防范来自国家公权力的侵害,以此作为实现“私法自治”的基础是一种浪漫主义的幻想,更是一种对宪法功能的蔑视。就宪法对民法的影响方式而言,基于所针对对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具体来说就是其一,宪法中应该有关涉经济内容的规定,但以宪法为制定根据的民法并不需要重复宪法中的相关内容;其二,宪法中关涉财产权的规定是民法的制定依据,后者需要对其加以充实和具体化。  相似文献   

11.
黎敏 《比较法研究》2019,(2):188-200
1848年德国自由主义革命失败后,以格贝尔-拉班德为代表的德国宪法学家运用源自潘德克顿法学的教义学方法并继承施塔尔形式法治国思想去研究德意志各种实证宪法材料,德国宪法学走向彻底的实证主义,其技术表达就是宪法学教义学化。实证主义宪法学的根本局限体现在他们把君主的权力与意志置于核心地位,贬低基本权利,力图将公法权利压到最小程度,本质上是以君主意志为中心来建构国家配置权力。追求纯科学化的实证主义宪法理论,奉行绝对客观性的教条化立场,没能回答并处理好对德国实现自由宪政最关键的一系列实质问题,无法确保个人自由权利与分权机制在德国政治与社会的真正落实。实证主义宪法学传统缺少对个人的价值关怀这个根本缺陷加深了德国宪法思想与现代宪法人权传统的内在分野。  相似文献   

12.
法人与行政主体理论的再探讨——以公法人概念为重点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葛云松 《中国法学》2007,36(3):77-99
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分是大陆法系对法人的基本分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应当重新塑造行政主体理论,特别应当采用公法人概念。在法人一般理论上,则应当修正法人的一般定义,并且在将来的民法典中以更加合理的方式规定公法人问题。国家机关不应当具有法人和行政主体地位,国家才是法人和行政主体。  相似文献   

13.
受教育权是受宪法保护的主体公法性权利,但与学校的行政管理权之间存在着理论与现实的冲突,需要行政法提供全面的保护.基于受教育权行政法保护的请求权基础,我国应当扬弃"特别权力关系"、"学校自治"等传统理论,确立教育行政救济的正当程序、有限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基本原则,并重构全面包含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教育行政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中,检察权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列的国家权力。其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统一和完整实施的法律控权和权力平衡功能。笔者认为,检察权主要包括公诉权、审判监督权和行政检察监督权等内容。行政检察监督权,是指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力。  相似文献   

15.
王婉茹 《法制与社会》2013,(19):139-140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依法治国的依据。国家行政是指国家依法发挥其行政管理的权力,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要是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组成。国家行政是一种管理权利的实现,它源自于我国广大人民,宪法则是对人民赋予国家权利的基本表述和证据,在我国宪法中对国家行政事务做出了规定和分化。因此可以说:国家行政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和约束。探究我国宪法对国家行政的保障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当代广大社会群体深入了解国家机制,寻找蕴含在国家事务中的一般规律,继而进一步去完善法律和行政体制,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出科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在制宪过程中主权权力被转化为宪法权力。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宪法权力具有最高性,其行使主体是宪法上的国家机关。传统上宪法权力分为立法、行政与司法三种类型,以实现国家意志的表达和执行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活跃,各个功能型宪法权力腐败现象日益频发,创制一种旨在反腐的新型宪法权力乃时势所趋。我国2018年修宪创设监察权,就是因应加强反腐的现实需要。作为一种廉政型宪法权力,监察权与各个功能型宪法权力之间是监察与被监察的关系。实践中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委合署办公,监察权因而具有党政一体性,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乃是它的基本使命。监察权的此等特性,意味着它超越了传统的宪法权力理论框架,标志着一种新型中国式宪法权力的诞生。  相似文献   

17.
我国社会转型期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障碍众多。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宪法对行政权力的配置不科学、不合理。从宪法层面重新界定行政权力范围,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优化宪政秩序是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本文在对两个理论基点即行政权力行使的有限原则和限制行政权力与利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进行阐述后,提出了关于宪法科学配置行政权力的一些思考,以期为我国转型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些许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8.
路权体系的证成与建构是交通行政法规范的重塑活动,打破了行政权力单方面强力支配交通领域的传统态势,要求公权力尽可能忠实地履行权利话语所传达的意志与诉求。路权的防御权体系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大宪章,训诫国家不得任意干涉人民自由与财产,有力羁束公权力在交通领域的恣意而为;受益权体系是"从安全到完美"变迁,在利益限制和激励间找到更为妥善的平衡点,调和交通行政中的利益冲突。基于功能主义视角,路权在"公民权利—国家义务"的逻辑框架下改变传统交通行政锐利的高权、单边统治,展现了交通行政法律关系的全貌。当然,认可路权并不意味着权利处分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相反,路权作为交通行政中的公法权利有其特定的行使边界和限制因素。路权本质上是防止交通行政权力异化,回应宪法"人民主体性地位"旨意的关键性概念与装置。  相似文献   

19.
吴玉章 《法学研究》2006,28(5):111-120
我国公法权利实践之所以可能,主要是与公法本身的发展分不开的,私法权利实践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而思想观念的变化、普法教育的开展以及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原则深入人心,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为我国公法权利实践提供着可能性。从公民结社权的实践来看,我国公法权利实践的最重要特点是,它是依附于行政权力的权利,是需要行政权力提供保护的权利。约束行政权力,改变依附于权力的现状,并使之成为真正具有法律意义的权利,是我国公法权利实践未来发展的大致方向。  相似文献   

20.
由于同作为公法范围内的行政法与宪法在限制政府权力及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目的及功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许多学者认为,行政法便是"小宪法","行政法是宪法的分支"、乃至进一步提出了"统一公法"等诸多理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宪法与行政法却显现出一种日渐分野之势。本文通过对行政法调整领域的日益扩张,宪法的稳定性与调整范围的有限性等方面加以分析,进而对上述趋势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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