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应加强裁判文书的法理论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裁判文书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说理,偶有一些判决为之,往往也借墨如金,浮光掠影,甚至言不中的。因此,裁刘文书的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在判决书中,说理部分主要是以“本院认为”为引子,它建立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争议意见进行归纳与评析,对应适用的法律规范及其法理学依据进行论证,是衔接事实认定与判决主文的逻辑过渡,反映了法官审理案件和作出裁判的法理思辨、法律适用的全过程,最能体现法官的思辨决断及其客观公正程度,也是最见法官法律思想素养及文化素质之处。而其中的法理论证又…  相似文献   

2.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审理查明的事实和国家的法律作出裁判的书面文件,制作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文书制作方式上的改革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人民法院纷纷推出裁判文书改革举措,本无可非议,然而,如果把“本该如此”的做法也称之为“改革”的话,恐怕有舍近求远、本末倒置的嫌疑。我们不妨看看近期见诸报端的两条“改革举措”:——“为了帮助犯罪分子认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致力于搞好刑事审判的延伸教育,近期,该法院刑事审判庭推出法官忠告措施”。据“法官…  相似文献   

3.
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对质证中有争议证据的分析认证,增强判决的说理性;通过裁判文书,不仅记录裁判过程,而且公开裁判理由,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材料。──《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年1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引起世人关注的云南“烟草大王”褚时健等人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褚时健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罗以军有期徒刑14年、乔发科有期徒刑5年。一时间,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均作了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刊物…  相似文献   

4.
改革法院裁判文书,重点是事实和理由部分,突出在判决书中说理的功能,在这一环节中写明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案件的证据,阐明法院对证据是否采信的理由以及引用的法律条款,事实、证据与法律条文的有机结合,全面反映庭审过程,是反映改革后的法律文书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法官能否通过程序公正的庭审过程作出公正的判决,让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信服是裁判文书改革所要达到的价值标准。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裁判文书的改革和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工作都十分重视,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甚至针对当前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的现状尖锐地指出:“现在的裁判文书千案一面,缺乏认证断理,看不出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缺乏说服力,严重影响了公正司法的形象”,为此,他明确要求“要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要做到裁判文书无懈可击,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真正具有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裁判文书作为司法改革中的一个热点和重点,其中尤以判决理由备受关注。应当承认,重视判决理由的论证,强化法官的法理分析能力,在实现法律适用的公开方面有着十分迫切的现实意义。但值得指出的是,过去改革中部分法官存在一种看法,似乎认为裁判文书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7.
郑玉 《行政与法》2003,(9):88-89
裁判文书改革是近两年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法官自由裁量是司法权行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改革的关注点。裁判文书改革对法官正确自由裁量意义重大。改革后裁判文书应该从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两方面体现并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8.
当前,上海市部分法院在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深化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中,正在积极探索裁判文书改革,力求在增强事实认证和法律适用说理方面下功夫。但是,从审判方式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的现状、法院之间改革的进展还不平衡、改革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以及法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还跟不上改革的步伐等实际情况看,裁判文书改革作为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必须面对现实,必须实事求是,必须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为此,笔者在阅看了部分法院裁判文书之后,拟对其中存在的若干普遍性问题作一简要剖析,以求在探索裁…  相似文献   

9.
钟林燕 《法学》2022,(3):21-34
裁判文书中运用积极修辞技术进行说理以此达致说服听众的效果,目的在于得出更为合理和更具可接受性的判决。我国裁判文书说理以消极修辞为主,但并不排除积极修辞的运用,司法裁判的情理要求使积极修辞成为必要。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中对积极修辞技术的运用较少;而地方法院裁判文书中对积极修辞的运用进行了大胆尝试。我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英美法系法官裁判说理的有益方面,注重语言技术知识与司法实践活动相结合,从而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同时鼓励法官在说理时引述指导性案例,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促进法官修辞说理的常态化,从而提高判决的可接受性。虽然运用积极修辞技术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情感论证,保持司法领域与社会公众的有效沟通,但是需要给裁判文书说理中的积极修辞设定合理性界限,即逻辑的形式理性限度和可接受的价值理性限度,以防过度修辞或者滥用修辞导致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0.
论判决理由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活动的一大特征在于书面性,全部审判活动最终必须体现为确定的裁判文书。因此,判决仅仅公正是不够的。因为“司法判决的任务是向整个社会解释、说明该判决是根据原则作出的、好的判决,并说服整个社会,使公众满意。法院说的以及它怎样说的同法院的判决结果一样重要”①。在当代,判决理由不仅被认为是判决书的核心和灵魂,也是判决结果正当化、司法合理化和法的妥当性的最重要指标②。由此,判决理由成为我国当前裁判文书改革的重点也就不足为奇。当前裁判文书中判决理由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的来看,当前裁判文书中判决理由过简,法官的…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审判制度的改革 ,法官对裁判文书的制作首先应当走出无须“讲理”的误区 ,其次是法官必须学会在裁判文书中据事、依法、论理。凡是认定的事实都必须一一叙明 ,选用词语时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对证据的不同证明效力应当在充分说理中作出判断 ,对有矛盾的证据的取舍理由必须公开。裁判结论的生成依据必须在“本院认为”这部分中予以充分阐释。  相似文献   

12.
事实认证在裁判文书中占有重要地位 ,是裁判文书中的重要段落。“以事实为根据”作为审判原则之一 ,体现在裁判文书中就是事实认证部分的表述。事实认证部分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 ,决定了裁判理由和裁判结论的正确性、公平性、合法性 ,它是裁判理由和裁判结论的基础。事实不清 ,事实认证部分就会有错 ,有假 ,有矛盾。事实认证部分是法院司法审判法定过程的记录 ,也是衡量或检验法院对案件事实查清程度或对审判工作是否认真细致的镜子 ,同时反映了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事实认证部分还体现审判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审判思想以及体现审判中…  相似文献   

13.
冀宗儒  孟亮 《证据科学》2013,(3):314-324
民事案件的裁判,法官首先应当以证据作为工具,确认案件事实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资料;而在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则需运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这是法官做出判决时可供使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前者是法官在认知了案件事实后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后者是法官无法认知事实时,运用法律技术作出裁判。证明责任裁判是司法的一种无奈选择,因此,法官作出证明责任裁判时应慎之又慎。为了改变现实中对于真伪不明、证明责任和证明责任分配认识上的众多误解,在判决的表述方面,应突出证明责任裁判的特性要求。  相似文献   

14.
民事判决书主文的表述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判决书主文即判决结果,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认定的事实和引用的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实体性的处理决定。判决主文是法院裁判的具体内容,是整个裁判的落脚点和文书最重要的核心内容。法官能否依法、  相似文献   

15.
法律学说是连接立法与实践的知识储备和理论桥梁,也是推动司法与社会互动的知识引擎和理论动力。学者的学术观点是法律学说的直接体现。在我国,存在司法判决引证法学学者观点的现象。实证研究表明,268份样本裁判文书中,有60位法学学者的观点被引证307次。法律学说在裁判文书中发挥着解释法律、论证说理及补充法律漏洞等作用,从而增强法官对法律事实性质或裁判结果判断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升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从应然层面来看,法律学说要为司法裁判提供可能的参考答案,为司法裁判提供有效的法律方法以及通过司法裁判总结科学的司法规律。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表明,虽然司法判决可以成为法律学说的“试验田”,但是从主题任务和实践立场两分的角度看,法学与司法的适当分离是法治持续进步的阶梯。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叙写方式的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以下简称《修订样式》)的出台,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促进了刑事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的提高,而且有效地带动了民事、行政裁判文书样式的修改和完善。一、裁判文书改革的可行性无论从司法改革的进程还是法官素质的提高来看,当前裁判文书的改革都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条件。(一)庭审方式改革为裁判文书改革奠定了基础。庭审方式改革的目的就是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即法院在处理各种纠纷的过程中…  相似文献   

17.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或审理结束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所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就其实质而言.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体现,是反映审判成果的最终载体,是向社会公众昭示司法公正与权威和进行法制宣传的不可替代的法律文件,也是衡量人民法院办案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检验法官素质强弱的重要尺度。由此可见,裁判文书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正确实施国家法律、公开诉讼活动和裁决过程、维护司法公正。然而,原有裁判文书明显滞后于审判工作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因其展示司法公正不充分,已经成为阻碍法院判决结果服判率和公信度的不容忽视的因素。裁判文书的落后现状与应有的特殊意义和重要作用的强烈反差,决定了必须将裁判文书改革放在重要的突出位置。  相似文献   

18.
陈海燕 《特区法坛》2005,(5):17-18,21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广大法官开展了一场包括改革裁判文书制作在内的审判方式改革,我省一些法院和法官也在裁判文书改革中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一般是在原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基础上参照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方向或《人民法院报》或其它的一些司法刊物刊登的一些以新格式写作的裁判文书样式,加上一些专家学者对书写裁判文书提出的一些新论点、新看法等指导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9.
论裁判文书改革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成功的审判方式改革,直接导致了裁判文书改革的跟进。尽管裁判文书的改革工作已经启动,但是,其中存在的认识问题和实际操作,尤其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行使,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值得我们加以研究和重视。裁判文书改革的法律渊源与地位首先,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不是西方判例法系国家,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两者在法律体系的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在西方,以判例法系国家来说,法官有权判案,法官的言行体现在其所出具的裁判文书上,这就是判例,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是以整体出现的,法官的意志体…  相似文献   

20.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不高的问题,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多次批评:“现在的裁判文书千案一面,缺乏认证和推理,看不出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缺乏说服力,严重影响了公正司法形象”。为此,他要求所有的裁判文书都要注重说理,强调不讲理的判决、理由不充分的裁判文书、无理搅三分的裁判文书,统统要被撤销。近年来,我们高兴地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在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特别是在加强判决书说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最高人民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