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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
<正>晋公通字[2013]153号各市公安局:为了规范全省开锁业治安管理工作,省厅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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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14,(3):11-22
高检发研字[2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适应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重大修改,依法办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已于2013年12月19日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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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0)
<正>晋政外侨字[2014]44号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公安部、处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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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
<正>晋公通字[2013)160号各市公安局:为规范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现将《山西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3年12月18日山西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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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8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06年3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周永康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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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4)
<正>晋公通字[2014]160号各市公安局:现将《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担保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2月25日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担保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正确实施《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担保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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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5):25-64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 孟建柱2012年12月13日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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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34):11-15
公通字[201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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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施行后,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修订后,于2006年9月2日公布施行。《程序规定》相比于执法警察,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比于公民,具有同等的重要作用。《程序规定》吸纳了《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精髓,汲取实践营养,成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具有直接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成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不可或缺的依据,彰显其独特的实践性。治安案件办理的程序主要包括三大部分:调查、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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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2):32-35
<正>晋政办发〔2023〕7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1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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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16)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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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6):36-42
<正>晋市监规发〔2023〕1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已经省局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3月20日起生效。2023年2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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