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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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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作为近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有着相对成熟的经验。在司法理念上,美国经历了儿童福利到严惩犯罪再到儿童与社会双向保护的价值转变;在程序适用上,构建了少年司法与普通刑事司法的双轨制;在审理制度上,实行非刑事化、非诉讼化、非标签化的方式;在执行方式上,严格控制监禁刑的适用,并将服刑场所转移至社区。与发达国家的少年司法理念和制度相比,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存在较大差距。在我国少年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少年司法的基本理念应强调严管胜于重罚,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上,应当建立专门的少年司法机构,明确少年法庭的管辖权限,完善强制教养和工读教育制度,加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少年暴行的干预。  相似文献   

2.
论现代少年司法制度——以中、德、日少年司法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完善和健全中国少年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概念、少年司法制度理念及其原则进行学理的论述,然后着重对德国、日本和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从少年案什管辖范围、少年司法组织机构及其人员、少年法院审理程序与处置等方面进行比较与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少年司法实践提出个人完善少年司法体制建议。  相似文献   

3.
社会调查是各国少年司法体系中普遍而又重要的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区别于普通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1984年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后,注重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工作,并于1988年制订了《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细则》,规定了社会调查工作的若干事项,之后进行了广泛的实践,明确提出了社会调查应当实行“主体社会化、内容公开化、程序规范化”的制度设想。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社会调查工作作了规定。社会调查报告作为社会调查的主要载体,反映了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犯罪原因、日常表现等情况,为少年法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适用个别化的刑罚和进行有效的矫治提供了客观材料。近年来,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践方兴未艾,其重要性越来越为更多的人所接受,社会调查制度也已为全国各地少年法庭所普遍运用。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人文、经济、地理环境各不相同,少年法庭的发展也不平衡,在社会调查的主体确定、启动的阶段、调查人员的诉讼地位、报告的性质和作用等方面,各地的认识和做法参差不齐。因次,作为一项制度,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社会调查制度是少年刑事审判与成年人刑事审判的重要区别之一,它以刑罚个别化理论为指导,立足于少年刑事案件的特殊性,体现了对少年人的特殊保护。然而,由于缺乏法律明确、统一规定,我国社会调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如社会调查主体选任混乱、社会调查员诉讼地位不明确、社会调查报告性质不明等等问题。为此,应当在刑罚个别化原则指导下,充分考虑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即社会调查制度的主体应为缓刑矫正人员、社会调查员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社会调查报告是诉讼上的证据和量刑时的酌定情节、社会调查报告应体现在判决书中等。  相似文献   

5.
日本少年司法制度因为流变有序、体系完整,往往被我国学者视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应然模版。但相对于跳脱具体国情、文化传统与法律规定等必要前提的简单制度移植,深入反思日本青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内部规律,不仅能够避免“南橘北枳”的风险,更能从少年司法制度“循环发展模式”这一普适分析模型出发,通过考察其在日本少年司法制度建构方面的历史经验,更好地反思我国目前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现状,更理性地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进程中寻找到更为精准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6.
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法院作为法治保障者责无旁贷。少年法庭是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少年法庭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中更应重视少年司法的社会化问题,即发挥社会组织和民众的力量,参与和协助少年司法。应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形成政府、司法和全社会的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控工作不断深化。  相似文献   

7.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促使越来越多农村年轻父母也加入到“南漂、北漂族”及“打工族”的行列,他们大多数选择将孩子留给在家的老人或亲戚照管,于是形成了当代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少年”。由于父母亲情长期缺失,留守少年的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犯罪数量增多,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8.
2003年3月20日,“中欧少年司法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研讨会”圆满结束。这次为期三天的会议是由华东政法学院与欧盟瑞慈人权合作中心联合举办的,旨在通过对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探讨,深化对少年犯讯问中合适成年人参与的作用、意义、价值的认识,并就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中是否要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和怎样建立这一制度等问题本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精神,采取模拟表演、录像播放、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第二次中欧少年司法制度一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研讨会于今年10月21日-23日在华东政法学院举行,这是在今年三月份会议的基础上召开的i。由于与会者已经对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有初步的了解,所以本次会议的内容侧重于该制度的实践操作层面。通过讨论,大家对合适成年人制度的理论依据、在我国建立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合适成年人制度的作用等问题有了更进一步认识。在此基础上,与会者提出了在我国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初步方案,并接受了与会国外代表有关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培训,为实行该制度作准备。  相似文献   

10.
郝苗 《法制博览》2013,(8):223+195
社会调查制度和合适成年人制度都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非常重要的制度,两个制度的功能定位虽然不同,但相互之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适成年人制度保证侦查程序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案卷材料,为以后的社会调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社会调查制度全面的反映未成年犯的个人情况,是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犯的司法程序和开展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基础。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发挥两个制度的配合作用,可以实现对未成年犯罪人权益全方位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论圆桌审判在少年刑事审判中的运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1997年7月,圆桌审判在我国少年刑事审判中第一次被尝试,经过八年的探索与实践,各地少年法庭形成了各有特点的圆桌审判的经验,促进了圆桌审判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圆桌审判已成为少年审判工作中的一个亮点与特色。然而圆桌审判中仍面临着无法可依、没有配套的专门法庭与设备、各地做法不统一、社会评价有分歧等诸多矛盾与困惑。有些地方的圆桌审判探索陷于停顿甚至取消。本文试图对圆桌审判方式进行理论论证的基础上,探讨在司法实践中与其他审判制度的衔接及自身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一.问盟的提出—不同户籍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的区别 为了研究方便,我们将不同未成年人划分为户籍地在本市的未成年人和户籍地不在本市的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13.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司法界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吸收法学理论界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丰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经常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予以了规范。该司法解释重申了在司法审判中对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明确了对于未成年人行为的定罪和犯罪后从轻处理的细化标准,作出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种类的特别规定。新的司法解释的问世,能够使案件的审…  相似文献   

14.
意大利的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司法状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大利青少年犯罪状况逐年恶化,意大利的青少年犯罪率呈现出北部高于中部及南部地区特点。意大利青少年犯罪与社会经济、政治的状况相关,但更表现出与非法移民之间的联系。针对这种状况,在意大利,实施意大利模式的青少年司法,对青少年广泛适用恢复性司法,对治理青少年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国。  相似文献   

15.
英国青少年司法制度的价值取向及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国经多年的提升和完善,其青少年司法制度呈现出“法执两端、公正允协”的鲜明特色,蕴含着“二元平衡精神”。具体而言,对青少年犯罪人和被害人均给予平等保护。我们在构建中国的青少年司法制度可从中获得灵感和启示。  相似文献   

16.
英国青少年犯罪司法程序简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国刑事司法程序向更加关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发展,同时把青少年作为脆弱群体来考虑,赋予其比成年人更细致、更人性的权利,体现在强制措施的使用、案件审理与判决、羁押期限等各个环节。对父母应当承担的教育、管理青少年的责任,法律亦有系统规定。  相似文献   

17.
一、修复性司法的具体内涵 “恢复性司法是对犯罪行为作出的系统性反应,它着重于治疗罪行给被害人和社会所带来的或者引发的伤害。”^[1]修复性司法除了社区矫正功能以外,还能通过犯罪加害人、受害人、社区三方的共同参与,平等协商受害人的补偿及犯罪行为人应当负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一段时期以来,国外倍加推崇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和具体方案不仅引起我国法学界、司法界的高度关注,而且一些基层司法机关还展开了恢复性司法本地化实践,其中在少年司法领域尤为活跃,为此,有必要围绕恢复性司法来深入探讨中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这一课题。  相似文献   

19.
台湾地区新少年司法与矫治制度实施十年的经验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台湾地区新的少年司法以及矫正制度实施至今已逾十年,本文忠实地记录这十余年来笔者所亲身经历的每一个时刻。所有的顿挫与突破都显示出一个新想法的落实。数字会说话,受处分或受刑少年人数从十余年前的两万余人下降至现在的九千余人,这种奇迹是所有参与这两个制度运作的人的功绩。不过,少年虞犯方面,不仅是重心从药物滥用移转到逃学逃家,而且人数也暴增到千名上下,再加上2009年大法官释字664号解释,又对虞犯少年的处遇下达了极大的限制,这些情势都意味着改制后的少年司法与矫治制度正面临一个新的挑战。本文再度呼吁停止制造人性条件,愈多的负面列表愈代表了对于少年成长的愈多的桎梏。虽然无法要求每个少年都能成为永劫回归中无声的第十二个钟响中的新生儿,但是至少给他们一个再度回归时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犯死刑的废除与美国少年司法的走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5年3月1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不仅仅“开启了废止死刑之门”,也是美国少年司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什。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它预示着美国少年司法的发展将会进入反思的再反思阶段,预示着传统福利型少年司法可能会进一步得到复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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