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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法院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于1997年9月16日一19日在上海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讨论研究进一步推行立审分开、审监分开,完善立案工作程序和制度,全面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审判工作更大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在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在强调实行立审分开、审监分开的重要性时指出: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法院就有立案和审监工作。设置专门机构来办理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改革。随着审调工作的不断发展,立案与审判分…  相似文献   

2.
目前,立审分开已为全国各级法院所推行,并成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管辖区域特殊性等原因,决定了基层人民法院推行立审分开工作较为复杂,要处理多种关系。通过这些关系的处理达到立案和审判的统一,实现立审分开的目的。结合我院几年来推行立审分开的经验和当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基层法院推行立审分开至少要处理好下列三种关系。一、立案机构立案与人民法院法庭立案的类系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立审分开的基层法院绝大多数实行了立案双轨制,即院内各业务庭审理的案件由立案机构统一立案,然后根据职能分工,转有关业务庭审理;…  相似文献   

3.
2005年11月,主管立案审判工作的全国高级法院副院长和立案庭庭长汇聚古都西安,参加全国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赋予了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工作新的使命,明确了方向,规划了前景,部署了任务,突出了重点。回顾我国立案审判工作制度的进程,可以说经历了几次变革,走出了几大步,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之前,立  相似文献   

4.
去年以来,枣庄市两级法院在“大立案”改革实现统一规范立案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深化立案改革,方便群众诉讼,取得了明显效果。经省院研究室和枣庄中院研究室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实践“公正与效率”的有益尝试》这份调查报告。省法院尹忠显院长阅后充分肯定了枣庄法院的做法,指出:“我省法院的‘大立案’改革是成功的,极大地推动了其他各方面的改革,值得认真总结、完善和提高。枣庄市中院的同志竖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立足现实,开拓进取,继续在深化‘大立案’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法院和全省各级法院都要借鉴枣庄中院的经验和做法,把全省法院立案改革推向一个新阶段。”现将这份调查报告刊出,供各地法院参考。  相似文献   

5.
第一次全国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于2003年2月在济南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以党的十六大和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回顾总结1996年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以来的工作,研究解决当前立案工作与改革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立案工作,动员全国法院立案审判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规范职能,强化措施,努力开创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新局面。笔者就提交本次会议的调研报告和会议交流中提出的观点、意见进行归纳、介绍。统一思想,找准立案庭的定位,规范立案庭的职能。众所周知,目前各地法院立案庭的工…  相似文献   

6.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法院自去年3月开始,在立案制度上作了改革尝试,将以往由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分头立案的经济、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申诉复查等案件,改由告诉申诉庭统一立案。经过半年多实践证明,统一立案对于理顺法院内部关系,严格依法办案,搞好廉政建设,提高办案效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效果明显。 从实际出发改革立案制度 该院从前几年工作中深切感到,分头立案弊端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是:一是牵扯面大。  相似文献   

7.
周静 《法庭内外》2012,(9):58-59
2012年以来,北京市密云县法院以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为契机,着眼辖区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从多方面探索创新立案诉讼服务举措,打造集具"导诉服务功能、诉前调解功能、立案审查功能"三位一体的便民立案诉讼服务平台,提升立案诉讼服务工作水平,全面打造立案窗口服务品牌。守着这第一道窗口的法官们,本着一份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践行为民司法,为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赢得了口碑。  相似文献   

8.
日照市东港区法院认为,告申立案由告申庭统管,还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立审分离”,因为申诉案件仍由告申庭自立自审。为达到立案的不办案,办案的不立案,真正做到“立审分离”、“审监分离”、“全程监理”,保证严肃执法,日照市东  相似文献   

9.
在加强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中,民事审判工作日益发挥其职能作用,人们地民事法制观念和法制信任感在不断增强,群众的诉讼权利和财产权益越来越广泛地受到法律保护。但目前有些审判机关,由于人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对民事立案,出现了种种较为苛刻的条件。例如:一、“不清不立”(即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不予立案)。二、“不结不立”(即积案不结,新案暂不受理)。三、“不调不立”(即未经调委会调解的不予立案)。四、“无人不立”(即民庭人员少,限制收案)。五、“选择管辖不立”(即当事人可在两地法院诉讼的,相互推诿,不予立案)。总括上述种种不立案的原因,归根到底,是某些审判机关出于主观困难的考虑,而非严格依法办事。结果造成了群众“告状无门”、“告状难”的困境,往往会因此而引起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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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毅 《山东审判》2001,(2):51-5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三个分立”和建立科学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各地法院普遍推行了以立审分立和审限监督为核心的“大立案”改革,旨在确保程序公正的新的审判管理模式正由此得以建立。但由于流程管理改革涉及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兼顾问题,且具有程序性和技术性的特点,对于诉讼及审判管理各阶段之间衔接的协调性方面要求较高,而目前一些法院在流程管理改革的探索上还只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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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睿  田晓宇 《法人》2020,(2):60-61
疫情期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各地法院立案庭顺利完成立案工作的各项部署,实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立案咨询热线等多项措施,鼓励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立案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受疫情影响。立案工作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是人民群众行使诉权、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各级法院立案庭通过建立完善的“智慧立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事项专人专责,确保立案效率和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人性化的立案服务。近日,本刊记者走进北京一中院、北京三中院、上海二中院立案庭,感受到了一幕幕寻常又令人心暖的场景。  相似文献   

12.
囿于结案率的要求,许多一线办案法官每年年底都在超负荷地工作。这固然与当前许多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实际情况有关,但也与一些法官"前松后紧"的办案习惯不无关系。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案件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并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立案的4种情形,法院就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登记立案。这既是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法院的法定职责所在。客观来讲,以年底结案率来考评审判绩效并不符合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因为诉讼程序的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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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立案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于1999年8月22日一26日在吉林省延吉市召开。全国各高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主管立案工作的庭长,及会上介绍立案工作经验的中院、基层法院代表共计IOO余人,参加了座谈会。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执行《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情况和经验;讨论研究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围绕司法公正和“质量年”活动要求,根据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实践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立案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促进立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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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一纸诉状将某某起诉到法院。但事实上,去法院立案看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什么案子可以立,什么案子不能受理;什么案子可以诉前调解,什么案子须走诉讼程序,是有一定规矩的。2013年,本刊推出《立案手记》栏目,特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为您讲解立案那些事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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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以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及省院《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审判方式、审判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内外监督机制等方面改革,并逐步推进审判组织制度、法院内设机构的改革。一、开展“大立案”工作改革(一)制定了《茂名市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前年11月份,该院制定了规程,对大立案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实行统一立案,所有受理的案件都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登记、核准诉讼费、编案号、分流、移交各业务庭。二是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工作由立案庭负责。三是开展案件“四排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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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发布并实施以来,鄱阳县人民法院依法采用立案登记制登记立案,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该院的立案登记制规定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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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了立案登记制。与域外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相比,我国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并不限于起诉状之形式审查,而是将本该后置的诉讼要件乃至本案要件植入起诉要件的审查之中,由此导致立案难度上浮与"立审分离"弱化。行政诉讼立案率在短期内的大幅上升,夹杂了部分法院对我国立案登记制之实质意涵的误读;待政策鼓呼退却后,"立案难"问题极可能重新涌现。因此,有必要改良行政诉讼过程的阶段构造,抽离现行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中属于诉讼要件、本案要件的内容,并将二者置于立案后审查,这有助于还立案登记制以应然面向:法院在立案阶段仅审查起诉状中是否包含必要记载事项,且审查方式限于形式核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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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立案难问题一直为社会所诟病,而立案审查制度正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对法院的案件受理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以立案登记制度代替当前的立案审查制度,对依法应该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本文在对立案审查制度和立案登记制度进行详细剖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如何顺利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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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法院从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实行“五统一”规范经济审判秩序,保证了经济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统一收案。法院设置立案处,专司立案、审查、督办工作。对诉至法院的经济纠纷,通过查管辖、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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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4月21日颁发了《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各法院在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一审、二审、执行等方面,能准确贯彻《暂行规定》,严格实行立审分开。但由于我国三大诉讼法对申诉复查程序均未作明确具体规定,部分同志将申诉复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相混同,不能准确划分和界定立案庭与审判监督庭的职责,对审判监督案件未能在实质上实行立审分开,使立审分开原则在审判监督案件上走了过场。传统模式的运作方法及其弊端。实践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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