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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姚雪 《法制博览》2013,(8):110-11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儿童作为国家和未来的希望,他们的权利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引起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的重视,这也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本文通过分析儿童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的原因,来引出解决方法,以期能够使这一问题得以有效改善。  相似文献   

2.
左晶 《法制博览》2014,(2):214+213
近年来,新疆流浪儿童引起多方关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现有的救助体系主要存在三大困境: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不作为,国家监护主体的不适格,真正履行监护职责的主体没有法律依据,而解决问题的根源就是监护制度,因此明确监护职责,完善监护法律依据,发展多元参与的救助途径才是解决新疆地区流浪儿童的合法长效之路。  相似文献   

3.
本文介绍了我国流浪儿童的现状及相关立法情况,探讨了检察权介入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内容、途径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尊重儿童就是尊重人类的未来。中国至今仍广泛存在的"带香"行乞现象提示我们,中国儿童人权保护的现状仍令人堪忧,儿童人权保护任重道远。儿童人权保护在中国面临着传统观念影响和制度运转失灵、技术手段滞后等问题,必须从观念、制度和技术三个层面重新建构起兼具世界视野和中国特色的儿童人权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5.
从国家对儿童的保护角度来看,人类历史上自上个世纪以来出现过两种比较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模式,即福利国家模式和社会主义模式。尽管福利供给的实现手段不一样,但是这两种儿童福利制度模式都通过强大的国家力量为儿童编织了严密的社会安全网,基本上避免了儿童流浪问题的发生。但随着20世纪80年代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和原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转型,原有儿童福利制度被破坏,流浪儿童问题变得严重起来。除了福利国家和原来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以外,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如非洲、南亚、拉美等)还没有形成过完整的儿童福利制度,这些地区的流浪儿童问题相对要严重得多。  相似文献   

6.
本文介绍了我国流浪儿童的现状及相关的立法情况,从权力行使的主体、对象、介入的内容及途径等方面,论述了检察权介入流浪儿童救肋保护制度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调查分析表明,目前我国城市流浪儿童逾百万人。他们浪迹街头、生活无着,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极易产生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了解他们对自身流浪生活的感受、自我认识以及对未来的设想,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有的放矢开展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颇有裨益。本文提出创造宽松和谐的家庭和学校环境、对家庭问题进行有效的社会干预,以及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应以“儿童为本”,满足其多种需求的构想。  相似文献   

8.
韦星 《南风窗》2014,(26):70-71
颁奖词:表面上,这是一场资助昔日抗战老兵的行动,其实是我们自身的救赎之旅。与龙越一同改变的,还有个体本身。关注和帮扶“老兵回家”的点滴草根行为,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国家行动。这场行动,超越了政治和历史上的隔阂,让生命得到尊重,使人性得以彰显——这是龙越最大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9.
尽管《儿童权利公约》是目前世界上最为广泛接受的公约,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签署并批准了该公约。但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仍然被广泛地忽视或者被侵犯。体罚儿童侵害了儿童的人身完整权,损害了儿童的尊严,但却被很多国家和大众广泛地认同。从国际人权法寻找禁止体罚的依据,明确体罚的含义,从法律的角度并结合心理学和遗传科学探求禁止体罚儿童的原因,可以深刻地理解禁止体罚的必要性,帮助改变民众包括教育工作者的观念。  相似文献   

10.
留守儿童是近年来作为转型中国社会出现的特定社会群体,本应获得弱势群体的特定人权保障。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学校与社会教育等方面的资源性缺失,导致了中国式留守儿童特有的生理、心理甚至在违法犯罪中的特殊群体效应,而产生了对这一群体特有"双向歧视"现象。这一现象将直接导致对于"留守儿童"的特别人权保护的进程,并可能导致"平权措施"的滥用。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探讨石家庄少年儿童教育保护中心的工作模式出发,讨论了完善流浪儿童的教育救助工作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2.
海牙诱拐公约中规定了重大伤害危险例外,当存在这些情形时缔约国就无义务返还被诱拐儿童。不过,美国法院在适用该例外时形成了“进一步分析方法”,要求存在重大伤害危险情形时需做进一步的审查,对儿童惯常居所地国是否存在有效的保护措施或者可行的替代方法加以审查,以最终断定重大伤害危险例外的适用。虽然这种分析方法似乎符合海牙诱拐公约的快速返还目的,但是,它并不符合公约的根本目标,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不利于儿童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论儿童文化权利及其保护——中国儿童文化政策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儿童文化权利是由一系列法律、政策或社会道德、习俗等所赋予的文化共有、参与、创造、尊重和保护的权利,它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之一。中国实施儿童文化权利政策的机制和途径主要有五项:立法保护、法规和条例、指导纲要与中长期规划、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项目支持。在儿童文化享有、文化参与、文化创造、文化成果保护四个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14.
9月19日至9月21日,第六届上海“为了孩子”国际论坛在华亭宾馆隆重举行。来自美国、德国、英国、南非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0名专家学者以及从事儿童保护的联合国官员,汇聚一堂,围绕“儿童权利保护与社会责任”这一主题展开交流和讨论,经过三天的研讨,论坛一致通过了《促进儿童权利保护和儿童参与》宣言。  相似文献   

15.
全国未成年犯调查结果显示,42.3%的未成年犯表示“恨过自己的父母”。其主要原因是父母对孩子不理解、不关心他们的心理感受和不让孩子做他们想做的事。分析认为,这一结果折射出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和独立人格的漠视,亲子冲突归根结底是父母与孩子的“权力之争”。化解亲子冲突的根本是尊重孩子的参与权,改变对儿童的看法,倾听他们的声音,让他们自主选择,创造参与条件。这是预防未成年人背离家庭、走上犯罪道路最有效的屏障。  相似文献   

16.
作为儿童权利国际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建立了儿童权利保护的最低限度标准,奠定了儿童权利保护的最广泛、最可能取得共识的基础。该原则在其他围际性和区域性文书中得到广泛的运用。然而,该原则在运用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适用范围问题;二足与“平等”原则的区分问题;三是国内法衔接问题。“非歧视”原则的中国实践表现为“儿童优先”,并以专门法即《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形式体现出来。“非歧视”原则的完善,需要在立法、司法中贯彻“儿童本位”观;考虑在相关儿童法律中确立儿童非歧视权;进行儿童权利教育。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难民署的行动空间受主要捐助国利益影响。基于主要捐助国军事利益和国家声誉的分析框架,通过分析20世纪90年代难民署三次大的难民保护行动,即伊拉克库尔德难民危机、扎伊尔难民危机和科索沃难民危机,可以发现,主要捐助国通过难民署难民保护行动获得军事利益和国家声誉的程度影响了难民署难民保护行动的行动空间,即若主要捐助国能够通过难民署难民保护行动获得军事利益和国家声誉,难民署难民保护行动的行动空间大,反之则小;若仅能提高主要捐助国国家声誉,则难民署行动空间居中。此外,在主要捐助国国家利益对难民署行动空间造成主要影响的大框架下,难民署的行动空间在实践中体现出更深的复杂性,与其他国际组织的竞争及其内部创新等因素进一步影响其行动空间的扩大或缩小。难民署行动空间的发展变化始终是难民署在政治理性与自身自主性之间所做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与陌生人、作为熟人的教师性侵犯未成年人不同,家庭成员实施的猥亵儿童行为,难以与日常照料、过度疼爱、显示呵护、表达亲昵或显露亲密情感的育儿行为区分开来。以家庭为单位所开展的育儿行为不应触碰的底线是猥亵儿童罪的猥亵,而猥亵的具体判断学说应是以性器官接触为最终指向论,而不能是能够满足性欲或性刺激论。其中,以性器官接触为最终指向论中的性器官,应包括开始发育、正在发育或发育完成的女性乳房、女性生殖器和男性生殖器。另外,无论是被害人自己接触自己的性器官,性器官被他人接触,还是亲眼目睹他人的性器官相互接触,皆为以性器官接触为最终指向。  相似文献   

19.
李毅 《法制博览》2022,(31):27-29
儿童保护是社会工作的常态领域,其中儿童性侵害预防与性教育是较为敏感的地带。然而近年来,伴随现代社会传播媒介的迅速发展,儿童性侵的事件不断冲击着我们的视野。在相对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贵州农村,监护主体缺失或监管不力、相关教育不足等因素,导致儿童性意识与预防保护呈现出较多的空白。本文以贵州省福彩公益金“儿童保护”项目为基础,以社会工作的专业工作方式介入,在P村的幼儿园及小学全面开展预防儿童性侵害教育课堂及小组活动,并联动当地政府部门、社区、学校及家庭,共同对该地的儿童保护的预防与保护机制进行实践与探索。  相似文献   

20.
全面触网时代儿童个人信息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是信息泄露、信息交易和信息滥用。面对日益严峻的儿童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儿童及其监护人的信息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儿童个人信息能够轻易流入网络市场;大数据行业过度逐利、淡化安全的理念追求,使行业自治的实际约束力大大降低;先发展、后治理的理念无法明确监管底线和执法边界,不能为大数据行业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合规标准;前置法与最后法的衔接不畅,不利于构筑立体化的儿童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基于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控疏漏,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应建立风险识别和风险警示机制,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的信息安全意识;政府需引导行业探索个人信息安全信誉评价体系,通过强化安全与利益的联系提升行业自律的实效;合理监管和合规引领应作为未来监管的重点,促进信息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动态平衡;刑法对于此类犯罪应适度降低入罪门槛,优化刑罚配置,促进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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