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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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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民诉法,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作出重大修改,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即法律指引当事人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相似文献   

2.
申请再审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认为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一项诉讼权利。它是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纠正错案,进行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请求上,存在着模糊的认识,表现在大多数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上使用千篇一律的词语: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你(单位)的再审申请,望服判息诉。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1.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生效判决债权受让人无权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因其不具有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人  相似文献   

5.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陆丰市陆丰典当行(原陆丰市典当服务行),住所地: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南堤路68号。  相似文献   

6.
2008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再审启动的途径仍然保留了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院长依职权再审、检察机关的抗诉再审三种渠道,在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抗诉的事由与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致。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除了民事诉讼法规定  相似文献   

7.
一、申诉人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对于哪些人可以请求检察机关就生效裁判提起抗诉,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均未予以明确。按照一般的理解,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的主体,也应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因此,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与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的“申诉人”在范围上应是一致的。至于哪些人是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当事人”,普遍认为只限于案件当事人,包括第一审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  相似文献   

8.
何利 《法律适用》2011,(6):64-68
再审新证据一直是民事诉讼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面对的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随着各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增多,对新证据的把握上分歧越来越大,认定民事再审新证据陷入重重困境,笔者试图引入“证明负担动态论”,以期走出困境.一、认定民事再审新证据面临的困境[困境之一]申请再审人以“有新的证据”为由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对其提交的证...  相似文献   

9.
一、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申请再审的当事人是否可以撤回再审申请   提起再审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二是法院发现有错提起再审;三是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是反映其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一方当事人行使再审申请的权利符合民诉法第 179条规定的,被法院受理后依法进入再审程序,原判决暂时中止执行,处于不定状态;如其申请不符合条件,就予以驳回。这里再审申请人可以是原审原告,也可以是原审被告。但法律没有规定再审申请人是否可以撤回再审申请,有些地方高院内部规定再审申请人在再审程序启动后一…  相似文献   

10.
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以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为目的,规定申请再审上提一级、对再审程序进行诉权化改造,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权的行使提供立法保障。修订后的民事再审制度较好地解决了申请再审难的问题,但在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的同时,也给我国的司法制度特别是司法既判力带来冲击,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申请再审门槛降低,大量生效裁判处于不确定状态;裁定再审的同时中止原裁判执行,部分当事人规避执行;启动再审的三种途径缺乏衔接,引起不同机关法律文书的冲突。如何一方面畅通再审渠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另一方面坚持依法纠错,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是当前法院民事再审工作的焦点,也是下一步民事诉讼法修改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建议对民事再审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包括:确立再审的补充性原则,完善申请再审上提一级管辖制度,明确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范围,建立再审案件预收案件受理费制度和中止执行担保制度,将当事人申请再审预设为检察机关抗诉和法院依职权再审的前置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和司法既判力的衡平。  相似文献   

11.
申请再审人:甘肃稀土公司。 申请再审人甘肃稀土公司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赣南师范学院矿产品加工厂与其关于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的终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该案第一、第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结果: 赣陇联营稀土公司(简称赣陇公司)是甘肃稀土公司与江西赣县稀土公司为联合开发赣县  相似文献   

12.
论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制度价值与程序设计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案外人申请再审系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借鉴域外立法基础上所创设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旨在为利益受到生效裁判、调解书侵害的案外人提供必要的救济机制,极大地扩张了传统民事再审制度的功能范围。在我国,案外人申请再审具有不同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和再审程序,并且因执行程序外的案外人申请再审和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申请再审的类型划分而异其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13.
申请人:湖北省恩施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作美、男、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湖北省恩施市副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曼云、女、该公司经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产权纠纷一案,不服鄂西自治州【1992】州民终字第126号民事判决,提出再审申请。申请人是1993年5月30日收到终审判决的,判决抛弃历史事实和法律,不顾最高法院的规定强行受案,将依法由申请人所有的三孔桥仓库(1367.55平方米)判给被申请人所有,实属明显不公,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法院强制执行在即,特依法申请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调卷再审。事实和…  相似文献   

14.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王春林,女,38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银川铝型材厂统计员,住银川市。 被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银川铝型材厂。 法定代表人:张宁涛,厂长。 委托代理人:何建国,银川铝型材厂干部。 申请再审人王春林因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银川铝型材厂发生有奖储蓄存单纠纷,不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银民终字第200号终审民事判决,以其取得奖金是合法收益、不属不当得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民诉法")通过将再审事由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和再审的审查期限、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将原来的"通知驳回"修改为"裁定驳回"等对民事再审程序进行了修改。这些修改,对完善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解决当事人"申请再审难",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规范申请再审的行为,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但是,仍有一些内容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16.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2001]20号《关于当事人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裁定确有错误应如何进行再审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  相似文献   

17.
俞裕铨 《人民司法》2023,(32):55-57
<正>【裁判要旨】再审申请时效属再审审查受理的法定要件,当事人是否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再审申请属当事人可处分的权利。未提出再审申请的一方在法定时限内,在因他方提出再审申请而启动再审程序的情况下,可以在再审庭审辩论前一并提出再审请求,以一次性满足各方程序性利益并一次性解决各方争议,避免再审审查及再审程序反复启动。基于当事人对于自身权利有处分权及程序安定性因素考量,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再审申请,而在再审程序中提出的再审请求,不予审理。提审再审审理遵循的是二审程序,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再审申请一方在再审程序中的诉讼理由,亦不能超出其在原二审的主张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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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就修改和完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的制作,结合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现印发给你们。在适用本文书样式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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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对申请再审如何审查的问题.(1)审查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否具备资格.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必须是原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限制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如果原案件当事人死亡、失踪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以及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如何确定申请人?笔者认为,当事人是公民的,可以由其法定权利义务承担人提出;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由其主管单位或权利义务承担者提出.(2)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对申请再审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在这个法定期限内,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而超出期限后又提出的,驳回申请.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应区别对待.例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因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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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有利于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一,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致使当事人多方申诉、反复申诉,有时造成了人民法院的重复审查,责任不明确。这次明确规定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既减少了当事人申诉负担,也避免了人民法院重复审查。第二,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修改前《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期限,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没有期限约束,随意性大,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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