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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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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以来,横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准逮捕扰乱公共秩序案件52件175人,其中,寻衅滋事案件18件67人,分别占34.6%和38.2%。上述数据表明,寻衅滋事案件已成为该地区扰乱公共秩序的多发类案件。笔者对此类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寻找原因,以求共同维护该地区的公共秩序稳定。  相似文献   

2.
一、全省监狱在押罪犯的主要犯罪类型 2006年,浙江省在押罪犯的主要犯罪类型有:盗窃、抢劫、伤害、强奸、杀人、寻衅滋事等,其中犯盗窃罪的占押犯总数的36.06%;犯抢劫罪的占33.2%;犯伤害罪的占10.25%;犯强奸罪的占4.98%;犯杀人罪的占4.7%;犯寻衅滋事罪1894人,占2.52%。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首次修改,寻衅滋事罪属于情节犯。《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严重"、"情节恶劣"做了定性标准。本文结合《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寻衅滋事罪的四种类型的认定及处理方法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他们常常三五成群.寻衅滋事、盗窃、抢劫、强奸.已成为案件的高发群体。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寻衅滋事犯罪一直居高不下,给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们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心理期望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此针对此类案件,我们在审理时要注意其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的认定,以及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分等问题。审查寻衅滋事罪的几点建议:寻衅滋事罪“量”的标准与自由裁量权,寻衅滋事罪四种情形的评价关系,寻衅滋事共犯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6.
寻衅滋事罪探究(下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的行为类型,确定寻衅滋事罪的具体保护法益;寻衅滋事罪具有补充性质;行为人所实施的不同类型的数次行为,可以规范地评价为一种法定类型时,宜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流氓动机或寻求精神刺激的内心倾向,不是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素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不应过分注重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而应善于运用想象竞合犯的原理,正确认定寻衅滋事罪与相关犯罪.  相似文献   

7.
寻衅滋事罪探究(上篇)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应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的行为类型,确定寻衅滋事罪的具体保护法益;寻衅滋事罪具有补充性质;行为人所实施的不同类型的数次行为,可以规范地评价为一种法定类型时,宜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流氓动机或寻求精神刺激的内心倾向,不是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素;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不应过分注重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而应善于运用想象竞合犯的原理,正确认定寻衅滋事罪与相关犯罪.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案件属多发性案件。审查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案时,常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在寻衅滋事行为中,发生了伤害结果,对于此类情况应如何定性?人们往往把这两类犯罪搞混淆,这就涉及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问题。为了正确把握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9.
陈兴良 《中国法学》2015,(3):265-283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罪名,近年来本罪存在着口袋化的倾向,因此,对本罪的法教义学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以我国《刑法》第293条以及司法解释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为根据,对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规范构造、司法认定以及网络传谣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探究。本文从保护法益、行为类型和主观违法要素三个方面,对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进行了规范考察;结合案例,从刑法教义学出发对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具体行为类型进行了分析;并对网络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进行了研究;对网络传谣行为不能等同于起哄闹事,因此不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的结论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0.
随着四月份开始的“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寻衅滋事犯罪案件逐渐增多,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的复杂性,使检察机关在具体的办案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困惑。笔者拟就如何完善寻衅滋事罪作一探讨,以期对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要件作了较为详细的列举,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事出有因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却往往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通常的观点认为,认定寻衅滋事罪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无事生非,在此前提下行为人的行为才能构成寻衅  相似文献   

12.
寻衅滋事罪源自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现行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要件作了较为详细的列举。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自身存在的复杂性以及人们认识的差异,在对一些案件的定性上也常常产生分歧。较为常见的是将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行为相互混淆。近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邀请几位专家学者,对“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进行了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3.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抢夺、强迫交易等相关罪名的区别历来是司法运用的难点,现有文章思路也多停留在条文规范角度阐述相互之间的区别.其中出于“流氓动机”是司法适用分析的关键,现逐渐以事出有因、小题大做、逞强好胜等概念进行取代,但其内容并无新意.仍然以流氓概念为起点,从流氓动机内容、流氓动机的评判标准、流氓的规范地位等角度分析,寻衅滋事罪属于内容空洞规范不明的罪名.从规范外的司法适用角度分析,寻衅滋事具有演变为口袋罪的极大可能性.寻衅滋事罪具有顽强生命力的更深理由在于国家在社会治理方式上的威权主义思维.为追求法的安定性、明确性,寻衅滋事罪应当废除.在未废除的情形下,可以运用想象竞合犯理论,对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的各类行为以其他罪名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4.
张成利 《法制与社会》2013,(32):256-256,259
寻衅滋事罪是常见多发罪名。且多为其同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学界经常把寻衅滋事罪作为口袋罪的典型予以批判,质疑实务中的一些做法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本文结合司法实践,通过对司法实务中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批判,提出了合理解决问题的路径。  相似文献   

15.
方玄昌、方舟子遇袭案的判决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这是寻衅滋事罪多年来立法与司法诸多问题的集中反映。寻衅滋事罪在司法认定上逐渐出现了客观归罪化的趋势,这是由寻衅滋事罪自身立法特点与司法的实践共同作用的结果。寻衅滋事罪主要争议集中在主观动机的有与无,情节与后果的轻与重两大核心问题,需要通过一步完善立法的理念、丰富立法的技术、使立法的观念更加民主化,构建和谐的、顺畅的立法与司法体制来解决。  相似文献   

16.
随着和谐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刑事政策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深刻影响越来越凸显,《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及其对寻衅滋事罪所做的修改,正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充分体现。寻衅滋事罪在刑事政策的指引下经历了归属流氓罪、独立构罪及《草案》修订的发展阶段,体现了厉而不严、严而不厉到宽严相济的发展轨迹。刑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寻衅滋事罪处罚中的差别性,这不仅是寻衅滋事罪自身规范的趋于理性,也体现了刑事政策是刑事立法的灵魂。  相似文献   

17.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行凶伤人,是流氓犯罪行为的重要表现之一,对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很大。处理此类案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全面分析寻衅滋事流氓犯罪的主观、窖观要件正确定罪 寻衅滋事流氓犯罪,客观上常表现为无端滋事生非,行凶殴打无辜,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主观上表现  相似文献   

18.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一般必须是出于取乐、耍威风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才能构成本罪。本文通过对一个具体案例的分析,浅析了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19.
与流氓罪相似,寻衅滋事罪作为单独的罪名从流氓罪中分离以后,就一直遭到学界的诟病。不仅是因为与故意伤害、抢劫、故意毁损财物等罪名类似的客观行为,更是因为寻衅滋事罪在主观问题上的认定。基于此,本文从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两个方面加以考量,对寻衅滋事罪的主观问题进行浅显分析。  相似文献   

20.
胡莎 《法制与社会》2011,(5):257-258
肖传国等人寻衅滋事罪一案虽已有权威定论,法院判定的是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罪。本文指出通过把刑法解释理论运用到此案中,可以得出法院在定罪上是正确合理合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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