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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岁的刑满释放少年的重新犯罪率远高于成年刑满释放人员,因而成为社会帮教工作的重点对象。由于导致刑释少年重新犯罪的因素各不相同,不同个体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也有很大差别。笔者对上海市少年管教所近年来所释放的所有上海籍刑释少年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应用数理统计方法筛选出15项对刑释少年重新犯罪有较显著关系的个性和情境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计算刑释少年个体重新犯罪可能性(概率)的回归方程计算公式。该研究成果可供少年管教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在少年犯和刑释少年中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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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春节前后,我们关注的目光落在“问题少年”身上。因为“我国18岁以下的3.67亿未成年人”这个群体的犯罪呈“高发趋势”。于是,有了本刊上期关注网络催生犯罪问题的《少管所里的“网暴少年”》一文。就在为了编辑那篇文章本刊记者走进关押着300多名所谓“坏孩子”的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后,发现“高墙”里的心理问题比网络犯罪更引人注目。于是,有了这篇专门性的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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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落成的上海市少年管教所巍然座落在松江富庶、丰厚的土地上。 1996年7月,骄阳当空,光采和热能都毫不吝惜地倾洒着,将人世间的万般温暖投向这座目前全国最先进设计、建筑的园林式的现代监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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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少年管教所(以下简称少管所)是山西省唯一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场所。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少年犯罪种类越来越多样化,形式复杂化。少年犯罪的特点,主要有“四多”,一是财产型的犯罪多,由于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金钱万能”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追求吃、穿、玩乐,集偷、抢、骗于一身;二是性淫乱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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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过一些少年管教所采访,在那里听到了一个个关于从父母离异的家庭里走来的少年犯的故事。这些少男少女少有甚至没有享受过父母双重的关爱。他们是有罪错的少年,但在少年管教所里,他们却有一个容易接受的称呼:学员。 与这些学员交谈,你会感受到心灵的沉重,但同时你多少也会为他们有今天这样的矫治环境而感到庆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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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少年管教所经过多所实践已具有本身的特色。近几年追求探索的几项做法:一、行刑法治化;二、行刑社会化;三、行刑个别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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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5日,我们在德国司法部官员贝娜女士的陪同下,访问了海德斯堡少年监狱.德国海德斯堡少年监狱是一座现代化的、设施完善的监狱,受州司法局的领导,关押州辖5个地区的少年犯,主要是男少年犯.该监狱由6栋建筑物组成,除犯人的宿舍外,还设有教学中心、体育运动中心、足球场和一座小教堂,可收押283名少年犯.所谓少年犯,是指14—18岁而适用少年刑的罪犯,也包括年龄在18—21岁之间,经鉴定其身体和智力发育仍属少年特征的罪犯.最低的刑期为6个月,最高的刑期为10年.服满三分之二刑期且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提前释放.考察少年犯在监狱的表现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1.能否与他人友好相处;2.学习和劳动的表现;3.个人卫生搞得如何等.如果年满24岁还没有服完刑,就要转到成人监狱继续服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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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这样的规律:1 986年,判处少年犯99人;到1996年迅速上升至231人,增长了1. 3倍;2000年以后均在300人左右…… 这组数字再次印证了“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的命题。什么导致这些花季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呢?为了找到答案,北京市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对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100名少年犯进行了调研,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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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及自制问卷.对某少管所某一少教中队150名服刑少年犯进行调查、主要了解少年犯心理健康水平、思维及自我意识特征、个人兴趣爱好以及对狱中的生活、学习的态度等.目的是为寻找更有效合理的改造对策提供一定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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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应强调少年的幸福,并应确保对少年犯作出的任何反应均应与罪犯和违法行为情况相称。”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明确了少年司法的目的,要求的正是在任何少年违法和犯罪案件中作出公正反应。当前,我国对少年审判方面的探索和创新日趋繁荣,而对少年司法中发挥律师作用的探讨显得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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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1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少年犯合议庭”,开创了,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开始踏上发展完善的征程。回首少年法庭25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令人感慨,催人奋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