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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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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强 《北京观察》2006,(5):15-18
新农村建设既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新事物。不同于过去曾经搞过的一些运动,现在的新农村建设是在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的经济基础上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政策环境下,采取以农民为主体、在政府辅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机制的新的模式。但是由于在一些方面(比如思想、政策、技术等)准备不足,新农村建设中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难点和问题。改善“多与”结构2005年,市发改委安排的政府投资投向郊区71.9亿元,郊区与城区的投资比例达到了50:50;市财政支出中农业支出23.1亿元,今年在保证对农业投入依法增长的基…  相似文献   

2.
建设新农村要用新举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柯城区是一个既有城市社区又有郊区农村的中心城区,抓好城市郊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立足柯城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要抓好“五大工程”、构建“五项机制”,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生产发展的要求,实施产业提升工程。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按照差别竞争、特色取胜的理念,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二三产业,提升产业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繁荣。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高产、优…  相似文献   

3.
党中央提出,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上海的实际,市委八届九次全会作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并提出了“规划布局合理、经济实力增强、人居环境良好、人文素质提高、民主法制加强”的建设目标。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如何将其变为现实?笔者认为,目前关键的是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相似文献   

4.
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实现“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直观形象效应性工作。近年来,山东平度市多措并举,加快村容整治步伐,全市60%的村庄实现了“村容整洁”。  相似文献   

5.
浙江在新农村建设中,近来的“农家乐”经济开展的较有声色,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方向和课题,上海也有类似的“新农村、新郊区”举措,应该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前段时间,上海社科院组织学者针对美国纽约、德国慕尼黑、日本东京、英国伦敦和俄罗斯莫斯科五个国际都市,作了关于国外都市郊区农业的比较研究。研究表明,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这些都市郊区的农民收入基本上达到了本国的平均水平。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非农业收入占到了70%以上;二是政府的“转移性支付”占到了农民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相似文献   

6.
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刚刚闭幕的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这是上海郊区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决策。  相似文献   

7.
新农村建设的宏观背景与微观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农村政策的一个根本转向,即从“消灭农村”转向了“建设农村”,这一政策转向对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学界对新农村建设的讨论多集中在宏观论证和微观行动两个互相脱节的极端,眼1演本文结合笔者参与的新农村建设试验,试图从新农村建设的宏观背景与微观出路两个方面对新农村建设做一个总结,以打通宏观论证与微观行动之间的隔膜,在中观层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8.
新农村“新”在哪里新农村“新”在哪里?在“十一五”的第一年,新农村建设如何取得良好开局?这是需要深入思考的。最近,各地都在谋划本地区未来5年建设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比如,苏南地区不少同志就提出,未来新农村应当以农业现代化集中区的形式表现出来,加快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态化布局,切实以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大省河南的一些同志则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农业科技为引领,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力度,把创新机制放在新农村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提高农民收入。由…  相似文献   

9.
推进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是上海加快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上海面向未来发展的关键举措。中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市人大财经委围绕这“二十字方针”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调研认为董——  相似文献   

10.
山西省临猗县委统战部把组织引导新社会阶层统战成员积极参与、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列入主要日程,以“汇聚新的社会阶层力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题,先后深入10多个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调研,专题举办了“统一战线为新农村建设献智出力研讨会”。特别是召开了全县统一战线实施凝聚力工程,支持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把大家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的战略决策上,联系实际,创新思维,实现三个转变。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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