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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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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检察权的性质、权能界定及合理配置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检察权的性质及其权能界定在司法改革中,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检察机关的性质和检察权的属性颇具异议,各持不同的观点,大体上分为四种: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检察权是司法权的一部分;检察机关具有行政机关的属性,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基本特征趋于吻合,是一种行政权;检察机关具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双重属性,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是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2.
行政公诉权之所以由检察机关来行使,是基于其公益代表人角色的定位。行政公诉权是检察机关针对侵犯公共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提起公诉的一种权力,由检察机关行使行政公诉权能够弥补传统行政诉讼仅由利害关系人发动的局限性,更有利于公共利益的保护;同时可以填补审判权监督行政权时"不告不理"的空白,有利于检察权配合审判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和制约。我国应当赋予检察机关以行政公诉权并建立行政公诉程序。  相似文献   

3.
论检察权对行政权的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具有检察权监督行政权的制度安排,但监督范围有限。检察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符合法理。除了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内容外,检察机关还应当探索运用提请违宪审查、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诉等监督方式,对公民、法人提出申诉、控告的抽象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两类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4.
略论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检察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从其产生就代表国家享有公诉权。公诉权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公诉权。这是研究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的理论前提。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对一切执法和守法活动的监督,包括对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的监督。公诉权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而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本质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决定了检察机关有必要行使民事公诉权,但其行使范围有严格的限定。  相似文献   

5.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监督基本停留在诉讼领域内,将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监督缩减为诉讼监督,这不仅违背我国的宪法体制安排,也不能满足规范行政权正当运行的需要。为此,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由司法性监督转变为司法与非司法相结合的监督,并从监督的重点领域、监督的方式、程序保障等方面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6.
行政公益诉讼中,诉前程序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行政公益诉讼由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两个阶段构成。诉前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检察机关能积极灵活高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发挥显著司法效益。诉前程序司法化,有利于规范保障促进诉前程序检察权行使,更好发挥诉前程序的督促保障功能。要从构建完善诉前程序的调查核实、检察审查、检察建议督促、诉前程序转入提起诉讼程序等重要职权、重要环节、重要程序的体制机制入手,实现检察监督权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定化。激发诉前程序在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办案质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行政高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应、更好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能动履职”是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一要求的新型检察理念,亦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趋向。基于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例的分析,检察机关在能动履职过程中呈现“强能动性”与“弱能动性”的形态界分。“以人民为中心”与“服务大局”两大司法理念共同形塑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形态。但是,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的过程中须与其他机关相互配合,受国家权力配置的功能适当性原则约束,进而形成“强能动性”与“弱能动性”的形态界分。推进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既需要建构基于程序法治的规范机制以及立体化的监督机制,防止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异化;又需要从规范数字技术应用、完善协同机制等方面深化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8.
在侦查机关设立"检察官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是检察权进入侦查程序的创新实践,是侦查引导权的具体行使。检察官作为中立的"法律守护者",在派驻检察室中应准确把握侦查引导权的权力范围和具体职能。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和公诉准备观是侦查引导权的理论基础。侦查引导权及其运行机制的确立是对中国二元侦查体制下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事后监督的必要补充,是实现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的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9.
作为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不仅有着广泛的现实需求,而且在我国立法中也将逐步确认。建立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的关键是从法律上确立其地位,赋予检察机关一般监督权、监督强制权,转变检察机关内部观念,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为模式和规范系统的检察制度。从物质上保障检察监督权的独立性,坚决排除行政权对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的影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权的监督。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通过对刑罚权运行过程各环节的刑事司法主体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规范运行,实现刑事法治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广西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刑事检察权进行优化配置,不断拓展刑事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律公平正义,保障社会良好秩序。  相似文献   

11.
现代检察权主要是围绕诉讼进行配置的。在我国,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诉讼的制度与活动通常被称为行政检察。然而,从检察权与行政权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出发,行政检察应当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由于缺乏这样的视角,过去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是比较分散的。系统地研究行政检察理论,对于改革完善检察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设定行政检察权,应当按照系统的分权理论而不是个别人的分权学说研究检察权与其他公权的关系;按照民主原则的要求,避免检察监督权与社会监督权相脱节或者相重叠;在行政检察程序的设计上,应当遵循其他救济程序优先等原则。对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对特定行政活动的检察监督、检察职能在刑事程序中的行政法作用等问题的研究,都有必要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展开。  相似文献   

12.
关于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存在多种学说,将其定位于法律监督权属于目前较为统一的看法。在我国的权力建构模式下,检察权若作为法律监督权,在规范层面,将面临很多法律层面的缺位情况。在实际运行层面,则存在着法律监督被放置于刑事诉讼监督、行政机关掌控检察机关的资源、检察权宪法权能与法律权能运行不协调、公诉权是否属于法律监督权等解释难题。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曾是五四宪法规定的首位检察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了部分恢复该项检察权的重大部署。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在修改《行政诉讼法》中,将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违法行为列入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201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了"人民检察院行使上述职权时,发现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督促其纠正。"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与监察体制改革之间还有待进一步协调,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厘清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在监督行政违法中的角色关系与协作共治;明晰检察机关行政法律监督的价值、定位、原则与范围等,科学构建国家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面临着“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诘问。实践中检察权不正当行使甚至违法行使的案例时有发生,建立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是检察权自我净化的重要举措。检察权内部监督的核心问题在于理顺并平衡检察一体与检察官独立之间的关系,需要从检察一体出发进行制度考量。检察权内部监督的要素可以分为静态要素和动态要素,前者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后者包括运行主体、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应同时兼顾动态要素和静态要素。从静态要素上看,应构建纵向维度的上下级检察机关及上下级检察官之间的监督关系,横向维度的案件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职务犯罪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的监督关系;从动态要素上看,应在运行主体上建立检察官的职业化管理体制,在运行程序上实现内部流程规范化,在运行结果上实现考核评估机制科学化,建立起立体化的监督网络。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和检察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理论界关于我国检察权的性质有行政权说、司法权说、行政司法两重性说及法律监督权说四种观点,其各有利弊.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应当是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权,其司法性质就体现在侦查权、公诉权、批捕权、法律监督权四项权能的运作特点上.要进行检察制度改革,有必要尽快建立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可操作性制度;强化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建立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领导下的独立检察官制度.  相似文献   

16.
采取实证分析的方法,从宪政的角度和诉讼结构的角度剖析我国检察机关的真实面貌。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其与执政党、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当事人的关系上。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是一种诉讼法律监督的职能。我国检察机关的特征包括法律监督机关的定性、接受党的领导及同级人大监督、检察院作为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等方面。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权具有一定的司法特性,但又完全不同于法院的司法裁决权.我国的检察权固然要以公诉权为中心对侦查权和审判权实施程序性监督,但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更需要转变检察监督的方式,要不断探索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行政权的方式和重点,同时也要研究完善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问题.  相似文献   

18.
诉前程序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具有重要的独立性、前置性地位,其前置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尊重,贯彻谦抑性原则,节约司法资源以及让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当前,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正处于探索阶段,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行政环境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中遇到不少问题。如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辖交叉,诉前程序选择问题、检察建议内容宽泛问题、行政机关回复检察建议中出现的问题等。因此,立足法律规定、阐述问题为诉前程序在法律监督过程中发挥功能价值提供参考方案。  相似文献   

19.
量刑建议权制度的构建既有理论依据又有现实基础;量刑建议应采用确定的量刑建议并作为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的参考依据。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做法是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虽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以健全与完善。民事抗诉应定位于中请再审之后,将申请再审规定为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的前置程序;更应定位在涉及公权利的范围内,而对不涉及公权利的案件则采用检察建议的形式,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从而构建检察抗诉与检察建议并存的检察监督格局,真正起到统一司法、个案公正以及衡平各主体利益的作用。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权的监督局限于职务犯罪侦查权,锁定在诉讼程序范围,没有充分体现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职能的宪政定位。拓展人民检察院的行政检察职能,设置专门的行政检察机构,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权的法制监督,发展行政检察制度和国家行政监督制度的必然要求。对检察建议的法理基础、性质地位、功能定位等的认识,理论与实务上有多种不同的主张,研究检察建议的基本问题对于立法、司法与法学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尤其对明确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完善检察建议的程序、发挥检察机关的综合治理职能具有重要价值。对监管场所实行派驻检察,是中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之一。基层监所检察实行“科室合署办公模式”是派驻检察组织形式的深化和具体化,是提高驻所检察工作效率和监督实效的极佳路径。  相似文献   

20.
侦查阶段同刑事审判阶段一样,也存在对立的双方:控方和辩方。在侦查构造的控辩双方中必须要有一个中立的裁判者。法院作为侦查构造中的裁判方会产生对案件的实质审查,导致“先定后审”;由检察机关来担负侦查构造中中立者的角色,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检察机关的权力重叠、角色冲突,作为侦查构造的裁判者角色也有一定的障碍。因而必须改革检察机关的职权,确立检察机关只行使监督权,其侦查权划归其他部门隶属。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对侦查活动的在场权、建议权、评判权、处罚权、司法审查权和消极侦查权等来实现对侦查机关的监督,从而成为侦查构造中的中立者、裁判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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