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伍茵茵 《法制与社会》2013,(34):296-298
共同侵权是侵权法上的一种重要且特殊的侵权形态,数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若构成共同侵权,全体行为人须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行为包括主观相联的共同侵权和客观相联的共同侵权:主观相联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各侵权人之间具有共同过错的意思联络形态;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若导致同一不可分的损害结果,且缺少任何一个侵权行为都无法造成此损害后果时构成客观相联的共同侵权.《侵权责任法》对共同侵权的认定只肯定了主观共同侵权的形态.  相似文献   

2.
关于共同侵权认定标准,理论上历来有分歧,而各种学说可归为两个基本论点,究竟是主观说应该得到我们司法实践的肯定,还是客观说更为合理?这一理论纷争表面涉及共同侵权认定标准,实质目的在于确定连带责任范围的宽窄。共同侵权产生连带责任,非共同侵权的数人侵权也能产生连带责任。数人侵权与共同侵权如何划分?两种连带责任有何区别?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上述问题未明确规定,因此从学理及司法实践的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侵权责任法》的完善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3.
从理论方面说,知识产权共同侵权问题作为民法共同侵权的一部分,在某些方面既对传统的共同侵权理论提出了挑战,又丰富和完善着传统的共同侵权理论。但是理论界对于知识产权共同侵权问题以及与传统共同侵权的关系基本没有涉及。从审判实务方面说,需要作出共同侵权判断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很多,但是,当前对知识产权共同侵权问题探讨和关注的少而又少。因此,探讨知识产权的共同侵权问题有着强烈的理论和实务上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共同侵权的类型要素及法律效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通说主张的共同侵权的类型体系存在不妥,主观关联共同和客观关联共同是完全异质的东西,不宜置于一个类型之中,客观关联共同与共同危险行为具有更多的相似性。类型的构建以类型要素为基点,基于意思以及基于因果关系,均可以形成正当化连带责任的"一体性",由此可发展出共同侵权的类型框架,其分别是基于共同过错的共同侵权,及基于可能因果关系的共同侵权。前者包括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后者包括责任者不明和份额不明。共同侵权行为人内部的责任分担份额,在法律无特别规定也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需在综合考虑各行为人因果关系贡献度、过错程度以及其他个案相关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相似文献   

5.
共同侵权之“共同”标准: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侵权责任法》以意思联络作为确定共同侵权的“共同”标准。该法选择的进路并无充分的价值依据且悖于侵权法的发展方向。其他现有的替代标准未能弥补该缺陷。妥当的进路是附条件的损害共同说。在受害人无辜的场合,只要数人致同一或不可分的损害。各加害人均应负连带责任。在受害人具有过错的场合,只要某加害人责任份额比受害人责任份额大,该加害人即应负连带责任。过错程度和风险比例规则是确定当事人责任份额的妥当标准。  相似文献   

6.
韩伟 《法制与社会》2012,(14):272+284
对于《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共同侵权的本质属性,目前仍然存在着共同故意说、共同过错说及关联共同说.通过对《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数人侵权的整体分析,对《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共同侵权的本质属性应当解读为共同过错.  相似文献   

7.
分析环境侵权的类型有助于获得对环境侵权的整体性认识,为立法提供依据。将环境破坏型环境侵权从传统环境侵权中分离出来,与污染型环境侵权并列成为一个独立的环境侵权类型,并对其构成要件及救济制度作出相应立法规定,有利于环境侵权救济体系的完善。对共同环境侵权进行类型化分析,明确不同的共同环境侵权的具体构成要件并确定相互间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利于环境侵权的受害者能及时确定环境侵权诉讼的被告并获得有效救济。  相似文献   

8.
一直以来,因果关系都是共同侵权责任中不可或缺的客观要件,不仅在加害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失之间起到中介的作用,使受害人的损害可以合理、正当地向加害人一方移转,而且也满足了社会道德和人类感情的需求,体现了司法公正。因此,只有整个共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统一完备,才能符合侵权法中既要保护人们合法的权益又要充分尊重人们自由的意志的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9.
刘哲 《法制与社会》2011,(23):27+31-27,31
所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根据目前的理论,客观说认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本文就从损害、侵权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方面来讨论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行为的类型。最后阐述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在现实中的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10.
张玲 《政法论丛》2009,(2):41-45
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适应经济生活的客观需求,我国应对专利间接侵权做出明确规定,而不宜适用共同侵权规则。侵权责任法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法,对间接侵权应该有一个抽象概括的规定,以使专利法等法律规定的间接侵权有一个上位法的依据。而且,专利法对专利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也应做出详细规定,以区别于专利直接侵权和专利共同侵权。  相似文献   

11.
由于定位不当、人为孤立专利间接侵权等原因,学术界在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概念、行为类型、构成要件及其与共同侵权的关系等方面存在许多不必要的争议。解决的途径是在现行侵权立法的整体框架内,在充分顾及专利权的特殊性质以及专利间接侵权的制度价值的前提下,在专利立法中从主观方面、行为性质方面限定共同侵权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12.
“聚合因果关系“案型中,数行为人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不论依据共同侵权构成之“客观说“,还是单独侵权之基本逻辑,都可得出此结论。就“补足因果关系“案型而言,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数行为人对外承担按份责任,该规定并不符合单独侵权之基本逻辑。我国学者提出的“原因力“理论具有重大缺陷。  相似文献   

13.
判断医疗过失时,应当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性格、所在地域的医疗环境特性等诸多因素,作出法律综合价值判断。——这是日本法的“医疗水评论”历经“普及说”及“客观说”之曲折后得出的成功经验。“医疗水平”、“高度的注意义务”、“最完善的注意义务”、“完全的注意义务”乃至“专家责任”等是我国医疗过失判断理论研究中纠结较多、扑朔迷离的概念。《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在理论上厘清上述各概念的定位已成为司法实践的迫切要求。我国的医疗损害责任法律既然从日本法中引进了“医疗过失”概念,那么,研究日本法相关历史,真正了解这些在我国影响较大的法律措辞的原来面目,应是我国过失理论发展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在现代社会的市场竞争中,商标已成为各企业经营者创立信誉和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相互沟通的重要媒介。在此情况下,商标侵权纠纷不断出现,但法院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以及侵权者要承担何种责任,成为诸多法律实务工作者面临的共同课题。  相似文献   

15.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医患双方举证能力相差悬殊,故举证责任分配有别于一般民事案件。《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实行双倒置的举证责任,即医疗机构对不存在医疗过错及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联系承担举证责任;患者仅对存在医患关系及存在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非常明确。《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发生了很大变化,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举证责任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困惑,甚至有观点认为《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的立法不完善。本文结合现行卫生法规和处理该类案件的体会,就《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提出看法,并对制定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加以明确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是由于一个不法行为同时应该负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因此,被侵害人就产生了两个赔偿请求权。两者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义务主体、时效、构成要件等诸多方面不相同,但两者均以损害赔偿为给付内容。请求权人如何主张权利,各国学者大体有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请求权规范竞合说三种观点。法条竞合说有违我国民法保护当事人权利的主旨,请求权竞合说和请求权规范竞合说相比较,后者更为合理,当事人的损害补偿不致受到影响,有利于实现法律目的。  相似文献   

17.
尹飞 《法学研究》2009,(5):37-51
为他人行为责任的基础在于赔偿义务人能够支配加害人的行为或者能够对直接加害人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此即支配或重大影响说。该说不仅是在对为他人行为责任各具体责任形态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进行归纳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而且还有着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原因,即民事法律关系中隶属关系的存在、客观上人格不平等的凸显、个人自由意志的削弱以及责任保险制度的发达。提出支配或重大影响说对于梳理侵权责任法为他人行为责任的理论体系和责任形态、确定不同的责任类型、细分同一责任的不同层次以及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损害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著作权法上普遍认为应该依据“从属说”处理直接行为与间接行为之间的关系。这一观念将导致直接行为构成“私人复制例外”时,无法追究间接行为人的侵权责任。面对这一难题,比较法上一般通过扩大拟制“直接行为主体”解决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追及问题。对此本文主张应从导致“直接行为”非侵权构成的宗旨与构造出发,对于“直接行为主体”支付过对价且在权利人预期之内的作品利用行为,不应因服务提供商在技术上较为深入地参与这一过程而将其拟制为“直接侵权主体”;相反在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则可通过“直接行为主体”的拟制,解决“从属说”下服务提供商责任追及难题。而我国著作权法修改中体现的逐步缩小“私人复制例外”的做法特别应予批判,以找到平衡著作权人利益与公众享受技术进步便利的接点。  相似文献   

19.
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综合协调机制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侵权法理论的不断发展和环境侵权自身的特殊性对传统环境民事责任理论提出了挑战。出于维护正义、稳定社会秩序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以环境侵权损害填补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民事责任的社会化为各国民法和环境法所共同关注。本文分析了实现环境侵害填补综合协调机制前提的三个转变途径 ,即道义责任向社会责任的转变、个人赔偿机制向社会赔偿机制的转变、单一侵权损害赔偿向综合性社会安全体制转变。主张在这三种方式协调合作的基础上 ,构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的综合协调机制 ,并对我国环境侵权损害填补制度体系的建立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受害人过错参与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的伦理基础是分配正义而不是公平.比较法上有"整理衡量说"、"整体衡量与单独衡量相结合说"、"连带责任再分配说"和"按份责任再分配说"四种不同的处理方案.我国侵权法上的受害人有过错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应该按照数人侵权责任分担形态进行类型化.受害人过错不影响因主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影响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适用.受害人过错不影响不真正连带责任形态的适用,但对补充责任形态中补充责任的成立和范围有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