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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4):3-6
<正>市政发〔202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 2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精神,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现就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6):31-32
<正>晋政办函〔2023〕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6):13-20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23〕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 2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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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1):5-7
<正>粤办函〔2023〕6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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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3):3-5
<正>晋政发〔202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扎实做好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两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相似文献
8.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4):2-5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22〕1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和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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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5):2-3
<正>内政发〔2023〕5号2月1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8):35-37
<正>吉政办函[2023]4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9):17-21
<正>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制发依据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通知》。 相似文献
13.
《天津政报》2023,(Z2):18-20
<正>津政发〔202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现就本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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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8):19-20
<正>赣府厅字〔2023〕32号2023年4月12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对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任珠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宁全省政府副秘书长方向军省统计局局长雷志刚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成员:毛保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瞿勇军省委编办副主任邱啟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志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欧阳海泉省民政厅副厅长(正厅级)苏昌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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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2)
<正>绍政发〔2015〕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浙 相似文献
19.
20.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7)
正宁政发[2018]7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8]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