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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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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农办渔〔202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夏季是养殖水生动植物生长的主要季节,又逢干旱、高温、台风、洪涝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极易对水产养殖造成不利影响。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切实抓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工作,进一步夯实全年养殖水产品丰收、养殖渔民增收的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农渔发〔20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农渔养函〔2022〕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地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宜渔则渔、以渔治碱,加快推广盐碱地水产养殖成熟模式,盐碱地水产养殖取得了积极进展,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盐碱地水产养殖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自主申报、  相似文献   

4.
<正>农渔发〔2023〕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工作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渔发〔2021〕13号)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经各有关县市省逐级审核,省级验收公示、择优推荐以及我部公开征询意见,共有109个申报主体符合创建标准。现将《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3年)》(见附件)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5.
<正>农渔发〔202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各有关企业:为加强出口水产品合法性管理,保障水产品加工业健康有序发展,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渔业活动,维护我负责任渔业国家形象,现就加强输欧和输日水产品合法性认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正>农办渔〔202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水产育种联合攻关,保障我国水产种源安全,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我部确定了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计划的品种及重点任务(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人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我部对申请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的有关县(市、区)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  相似文献   

10.
<正>农办牧〔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提升畜禽养殖设施化、标准化水平,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要求,2023年我部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农渔发〔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培育平安渔业建设先进典型,提升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农社发〔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4年多来,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组织推进,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14万个村庄得到绿化美化,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庄清洁行动已经成为花小钱就可以办大事办好事的关键载体,成为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态势。但是由于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仍较分散,农业标准化生产比例低,...  相似文献   

14.
<正>农办社〔202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贺信精神,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83号(2015年8月28日))规定,我部决定开展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各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相似文献   

16.
<正>农办渔〔2023〕1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上海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各远洋渔业企业:南太平洋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以下简称“南太组织”)第11次年会于近期召开,审议通过了竹筴鱼、鱿鱼和公海登临检查等重要养护管理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南太平洋作业渔船管理,提高远洋渔业企业国际履约能力,提升我负责任国家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精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相似文献   

18.
<正>农办牧〔202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安全用药,根据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我部组织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同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生产企业的相关兽药产品进行了跟踪检验。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监督抽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20.
<正>农办人〔20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央农办秘书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有关农业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2023年我部将利用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拟举办21期农科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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