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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9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叶建春2023年9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2.
<正>晋建村规字〔2023〕136号各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7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指导监督责任,压实房屋产权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协同联控、全链管控、闭环封控的工作体系,推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3.
<正>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月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伟中2023年1月14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洗砂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洗砂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行洪和航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江苏省民用船舶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1日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船舶搭靠外国籍船舶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 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1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墓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传承中华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墓的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1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务院《基础测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正>晋水规发〔2023〕4号各市水利(水务)局:《损坏、占用淤地坝处置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2月6日第35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2023年1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损坏、占用淤地坝处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损坏、占用淤地坝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正>SDPR-2023-0500001鲁药监规〔2023〕1号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有关直属单位:现将《山东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2月27日山东省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年第8号),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2.
<正>SDPR-2023-0330002鲁市监质规字〔2023〕2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4月11日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消费品召回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正>SDPR-2023-0050015鲁教办发〔2023〕2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山东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2023年3月14日山东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4.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2月2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植物检疫工作,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障农业与林业生产安全、生物生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5.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8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9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活动,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23,(3):14-18
<正>黔府发〔2023〕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月12日贵州省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贵州省地方级公益林的划定、保护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要求,参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正>(2023年5月5日中共吉林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5月19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正>SDPR-2023-0110011鲁民〔2023〕49号各市民政局,省管行业协会商会:现将《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8月4日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党建引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正>苏政办规〔2023〕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7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23年3月17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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