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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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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权类型的立法划分,学界存有争议。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是构建当代物权法体系的基础,适应所有权的社会化趋势和我国国情,利于与国际通行立法例的接轨,对我国物权立法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我国民法典草案中所有权类型立法应采动产和不动产二元划分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2.
所有权类型的立法划分 ,学界存有争议。作者认为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是构建当代物权法体系的基础 ,适应所有权的社会化趋势和我国国情 ,利于与国际通行立法例的接轨 ,对我国物权立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民法典草案中所有权类型立法应采动产和不动产二元划分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3.
我国《物权法》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一章,实为特殊动产所有权立法,是沿袭大陆法系国家一以贯之对动产所有权取得集中规定的表现。将特殊动产所有权立法不加区分地涵括动产和不动产,实为特殊动产所有权规定的不当体例,并且阙如遗失物拾得、无主物先占、添附及取得时效等特殊动产所有权制度付之阙如,导致了动产所有权实践保护的不充足和物权法体系的不完善。当前,正值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的重大契机,藉此完善特殊动产所有权立法,界分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肯认遗失物拾得、无主物先占、添附及取得时效制度,真正实现物权法定分止争和物尽其用的功用和价值,促成民法典物权编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如果按照所有制的性质划分所有权的类型,违背大陆法系的一惯做法即按不动产与动产的区分来划分所有权类型的做法。如果在物权立法中所有权的类型按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划分,人为地划分所有权的高低贵贱,必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能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相似文献   

5.
在物权体系的构建模式上,有权利类型模式和权利客体类型模式之争。我们主张以"所有权--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的权利类型模式来建构我国的物权法,同时以"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作为组织物权法的子线索,贯穿物权法的各个分部。  相似文献   

6.
物权作为民法中的基本制度 ,在我国内地、香港、澳门的民事立法中存在较大的差异 ,主要表现在 ;物权客体的范围不同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规定不同 ;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规定不同 ;动产和不动产的规定不同。解决内地、香港、澳门三地物权的法律冲突可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运输中的动产物权 ,适用送达地法 ;运输工具物权 ,适用登记地法。  相似文献   

7.
基于物的整体性原理 ,添附取得的客体是添附形成物 ,即合成物、混合物、加工物。从德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 ,添附性质有二 ,一是不动产附合因不存在合成物 ,不发生所有权取得 ,仅发生不动产所有权的扩张 ,二是动产附合、混合、加工发生动产的原始取得。基于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添附的原始取得并非不带任何负担 ,原始取得是不带负担的取得的命题不具有绝对性。因此 ,中国物权法立法时应广泛吸收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第24条未规定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从体系解释来看,该条文仅适用于特殊动产所有权、抵押权的变动。一般情形下,特殊动产所有权转让适用"交付生效+登记对抗"规则,特殊动产抵押权设立适用"合意生效+登记对抗"规则,这两种规则均属第24条之规范意旨。至于特殊动产质权设立则应适用第212条所规定之交付主义。由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兼采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特殊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与生效要件呈现出对应性与非对应性并存的复杂局面。具言之,形式主义下的物权变动之公示方法与生效要件具有对应性,即均为交付;意思主义下的物权变动不存在公示方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的制定者没有理清不动产物权(尤其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与特殊动产物权转移登记程序存在的差异性,进而混淆了主合同义务、从合同义务与物权请求权,致使该条规定与现实规制存在脱节。  相似文献   

9.
关于不动产租赁权的性质在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有租赁权债权说、租赁权物权化说、租赁权物权税三种不同学说。综合对各国关于不动产租赁权的立法实践,厘清不动产租赁权的性质,对传统的租赁权物权化进行批判,还原租赁权的物质本性,认为不动产租赁权是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10.
世界各国物权立法的通例是: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我国现行的动产担保物权有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三种。其中动产质权和贸置权均以占有公示为公示方式,动产抵押权以抵押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为特征,后者因欠缺公示表征,在实践中常常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动产抵押权人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冲突,笔者认为应当对动产抵押一律采取书面形式成立,并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的公示方  相似文献   

11.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作为民法上对物的基本分类,具有表现动产与不动产的价值差异、构架物权法体系的基础、广泛的国际认同度等意义。关于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实际上主要是物理标准与登记标准的分歧。我国未来立法仍应当坚持物理标准。  相似文献   

1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是目前学界关注的热点。笔者认为 ,我国物权法应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主体应界定为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权的行使应由经董事制改造后的村民委员会即村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 ,同时物权法应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予以充实  相似文献   

13.
在《物权法草案》几经修改后,物权法规定国家所有权及集体所有权的立法模式基本确定,然而三种所有权的确定与市场主体之间平等性的冲突并没有得到解决。我国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应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但在立法中不能被既有的体制所束缚。  相似文献   

14.
所有权的蜕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产,应被区分为若干类型,其上存在着所有权,其主体为行政机关。公产所有权属于行政法上的所有权的观点不可取,以民法所有权来定性公产所有权完全符合法理。  相似文献   

15.
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实务上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对小区内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观点,为了避免现实中的各种纠纷,必须在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6.
公民法律解释的动议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赋予公民此项权利有利于扩大公民民主参与性,有利于为公民权利提供另一种新的救济手段,也有利于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但现行法律中缺乏对该权利的具体规定,应在《立法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赋予公民法律解释的动议权,并建立健全公民启动法律解释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规定“国家所有及全民所有”,是指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财产的一部分,但不能理解为只有国家所有权才能表现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权具有公权利性质,物权法对国家所有权和其他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不等于这些权利具有同等性质。物权法有关公法人以及国家投资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以及国家投资人地位的规定,违背物权法定原则。相关规则逻辑混乱、互不衔接,且明显背离实际生活,是一种历史倒退。  相似文献   

18.
股权为基于股东资格所获得的,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享有的经济利益和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理论界对股权的性质认识不一,通说认为股权是社员权,但社员权理论存在诸多的缺陷.股权本质上应属于一项独立的财产权,既非物权也非债权,而是以财产权为核心构建的一系列权利的集合体.作为一种新型独立的财产权,股权不但具有物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而且还具有基于股东地位而享有的为维护股权合法利益而存在的一系列辅助权利的权能.  相似文献   

19.
随着城市化迅猛发展,住宅小区越来越多,城市私家车拥有量不断增长,使得车库日益成为居民的稀缺资源。车库所有权在实践中颇具争议,《物权法》对车库所有权的归属界定存有立法缺陷,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为此特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这对理顺产权关系,使法律不仅能够客观地反映社会生活,而且可以正确地规范人们的财产关系,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关于股权的性质,学界众说纷纭。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股权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股权不能简单地归类于传统民法的所有权或债权,它是衍化于财产所有权,并与财产所有权、债权相并存的一种特殊的权利。通过揭示股权的性质,让股权真正成为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从而为股权的正确行使和全面推进法人治理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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