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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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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诉讼法律监督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司法工作人员具有涉嫌渎职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调查核实:……(九)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十二)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务,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影响公正司法的诉讼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因此,“现在需要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已经不再是检察机关要不要对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实施监督。”0而是怎样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2.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把握现行国家法律制度、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司法工作与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关系、人大常委会与人民检察院的关系、检察院与其他被监督机关的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规范的流程.于2008年9月25日出台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议>的贯彻落实从整体上推动了检察院的诉讼监督工作.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司法工作,应当找准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职能定位、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着力点和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民诉法第185条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对民诉法的这两条规定的理解,从检察系统内部来说,有…  相似文献   

4.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颁行于1979年、局部修改于1983年的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明显不能满足现实司法实践的需要,并与宪法中法律监督机关的基本定位相去甚远,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被提上日程。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于法律监督的理解更倾向于刑事法律监督,明显忽略了其他两类并驾齐驱的法律监督范畴——民事法律监督与行政法律监督。立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与多年立法、司法实践,尤其针对2012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新发展,就民事检察监督对检察机关组织立法的合理期待,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体例调整入手,结合检察机关的组织性质、活动原则、职权与监督手段、组织建构等方面的修改意见,进行有益探索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试述人民检察院对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蒋历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在整个法律监督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而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中,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即审判监督...  相似文献   

6.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对维护我国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有重要意义。本文就人民检察院自恢复重建以来在法律监督上所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谈谈本人的一些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7.
民事执行监督作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人民检察院不能行使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力,妨碍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人民检察院实行民事执行监督在理论上是可行的,问题是制度上的“法无明确规定”。因此,法律上对人民检察院实行民事执行监督做出明确规定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8.
2013年,乐山市检察机关在中共乐山市委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人大及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民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乐山市委、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  相似文献   

9.
当事人申请再审和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这两种发动再审的方式都有其缺陷或弊病,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应是发动再审的唯一方式,这是源于对民事抗诉权性质的正确认识的必然选择。民事抗诉权的行使应当进行必要的限制,这种必要的限制就是对民事抗诉案件范围、抗诉时间、抗诉次数的合理界定.现行关于民事抗诉理由的立法规定不尽科学,本文从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出发,参照国外关于民事再审事由的立法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和审判实践,提出完善我国民事抗诉理由的具体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0.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发展,以成渝金融法院为代表的专业化、跨省级区域新型专门法院的设立和发展将会成为新的改革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成渝金融法院的监督可能存在思维转变难度大、缺乏专业化机构、职权内容和工作定位不明确的难点,应从转变思维、监督机构设置专业化、工作内容专业和全面相结合的方向,探索对以成渝金融法院为代表的跨区域新型法院及时和有效的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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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该文立足于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疲软状态,分析了立法和司法解释上的缺陷,并提出了监督不应仅限于 “事后”抗诉不应是唯一手段等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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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监督作用韩国章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仅限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即对行政诉讼活动的“事后监督”,但对行政诉讼活动的“事中监督”,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整个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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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十几年来,在这一正确方针的指引下,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和政府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李鹏《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这无疑是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主要方面。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也存在着一些严重不足的地方。“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普遍”(引文同上)。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人们法  相似文献   

14.
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仲裁以“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经济纠纷”为原则;而诉讼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可见,仲裁员比法官对争议案件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仲裁员的素质和办案能力对能否公正处理案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当前,由于各地仲裁机构组建时间不长,仲裁员队伍建设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有必要对如何加强仲裁员的监督和管理作一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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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李自民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加强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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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尤为重要,而存在的问题也最为突出,根本原因是缺乏一个中立的、事中的监督者。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监督机关,但是由于人民检察院内部机构与职能分工上往往集双重身份为一身,导致了监督的无力。为此,应当从调整检察机关内部机构和职能分工上改变警检关系入手,建立一系列确保人民检察院监督超然性的制度,确保监督的现实性和有效性,以实现监督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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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监督,应当是对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但是,在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没有规定对立案的监督.这就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缺少法律依据.同时,近年来由于存在司法腐败问题,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种情况的出现,使群众告状无门,打击犯罪不力,公民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及时保护.针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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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大》2010,(8):27-30
6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同志带领内务司法工委调研组,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检察院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汇报,分别召开了四个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部分基层法院,两个检察分院、海口、三亚两市检察院、部分基层检察院,部分律师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研情况报告。本刊摘要刊登,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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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先刑后民”司法处理原则适用的泛化曾给民刑交叉案件的正确处理带来偏差。本文从立法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更需要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可以充分利用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同时作为程序参与方(公诉机关)的便宜入手,论述了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行使其法律监督职能,从民刑交叉案件的管辖问题入手,对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加强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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