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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中、小企业租赁经营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创造的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一种法律形式。几年试行情况表明,企业租赁经营制使两权得到有效的分离,使作为承租人的经营者内有动力、外有压力,从而调动了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一些连年亏损,甚至濒于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扭专为盈。下面仅从企业经营的理论根据、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和企业租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谈些粗浅看法。一、企业租赁经营的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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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制的核心和实质是租赁经营合同,是以租赁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义务关系。依照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好租赁经营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租赁企业就会越办越好。本文拟就执行《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订立租赁经营合同所涉及的几个经济关系及法律调整的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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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在确认承租者的主体资格时,不仅要求承租人以个人的财产作为承租期间的抵押,而且要求承租者有一定可作抵押财产的两位保人。当然,这主要是指公民个人作为承租主体的法律要求,合伙租赁、企业之间的租赁一般不以有无保证人作为限制其成为承租者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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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系保证人向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一直将涉外担保与国内担保区别处理。涉外担保,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承认担保的独立性,而对于国内担保我国的司法实践则不承认其独立性。本文即在分析我国司法体系的基础上,对我国涉外保函的独立性发表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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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担保问题□何鸣许先丛近年来,一些企业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偿债率随之下降,导致国家银行在经营中的风险也不断加大。为减少损失,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大多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作为借款的前提条件。因此,司法实践中的抵押借款纠纷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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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于1995年6月3O日已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199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全面地规定合同制度,标志着我国合同制度的完善并对实践将起重要的法律指导作用,使得对担保方面更加有法可依,便于操作.但是这部法律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从对目前合同担保制度现状的分析,《完善我国合同担保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作者提出了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合同担保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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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0日,甲银行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合同约定,乙保险公司负责向甲银行提供借款人(即投保人)购车资料(包括购车合同、发票、购车完税凭证等)并确保真实;乙保险公司应当对投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其借款承担保证保险责任。除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投保人与银行恶意串通等免责范围外,不论何种原因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期供款,乙保险公司承诺在收到甲银行的书面索赔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保险责任并予以赔付。协议签订后,甲银行先后与借款人丙等20人签订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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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银行发放的贷款中,大多采用担保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担保贷款在缓解企业资金需求矛盾,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促进金融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也出现了担保贷款有违初衷,有离宗旨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瓶颈。特别是近年来,一些贷款户“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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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古老的担保方式相比,企业担保是一种新的担保手段,它直接渊源于英美法的浮动抵押制度,但其制度化却始于1958年日本颁行的《企业担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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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即将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从该法的起草到正式通过,其立法过程一波三折,在众多法律的立法历程中是较为罕见的。《物权法》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涉及到物权的设立、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对物的支配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其中,《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编同我国早已颁布至今仍然有效的《担保法》在立法的精神和具体规定方面均有差异。一、关于担保的适用范围问题《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物权法》第171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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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持续稳步发展,尤其是出口贸易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据对外经济贸易部初步统计,“七·五”期间的出口贸易额累计达1975亿美元,比“六·五”期间增长71.4%,年均递增14.8%。在对外贸易中,我国企业和经济组织现在比较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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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担保制度是普通法系国家的一项民事诉讼规则和制度,它能够解决一些因诉讼费而产生的不公平问题。在诉讼费担保制度的适用情形、担保金命令的申请程序、担保金命令的发出程序、担保金命令的法律效力、担保金的取回程序方面,香港都有比较完善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香港诉讼费担保制度的成功之处对于阻止内地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滥诉行为,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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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健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经济案件不断增多,财产保全制度在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财产保全制度本身立法的不完善,在对这一制度的理解和实际操作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值得探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尤以财产保全中的担保为甚。本文试对财产保全制度的担保审查中的不规范问题作一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一、问题的提出从法院信访部门及与当事人的接触中了解到,当事人对财产保全中的担保审查问题的反映集中表现在:第一,对有些案件如专利侵权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的,要求提供申请保全金额一定比例或等同的现金担保,条件太苛刻,不按要求提供担保的则不采取保全措施;第二,同一法院的承办人之间对申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