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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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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谭振波 《河北法学》2012,(10):125-130
和解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以终止争执或排除法律关系不明确之状态的合同。和解合同的构成要件有三:第一须有争执或法律关系不明确之状态的存在;第二须有终止争执或排除法律关系不明确状态的意思;第三须有相互让步。和解合同具有确认的效力与和解合同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效力以及效力障碍等问题,和解合同撤销的情形有,诸如和解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和错误制度。  相似文献   

2.
姚显森 《现代法学》2013,35(5):120-133
公诉案件中当事人和解协议对公安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协议内容和违约责任超出了普通民事协议的范围。当事人和解协议效力扩张具有理论依据、文化渊源和实践基础,还具有公正和效益价值,但也面临加害方以钱赎罪赎刑、被害方借罪借刑讹钱、追诉方借"议"枉法、裁判方借"议"擅断等多重风险。为依法防控这些风险,应完善和解程序,明确和解协议的附条件民事合同属性,将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和不起诉的法定依据之一,规定协议无效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增加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返还协议所得,规定和解过程中的事实陈述可以作为民事自认的特殊表现形式及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3.
张倩 《法制与社会》2010,(36):69-70
民事执行和解是民事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能有效而及时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有着广泛的运用。而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对执行和解功能的发挥以及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对于执行和解协议,我国学界就其效力问题始终是存在争议。本文以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为研究对象,认为当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和解协议时,以恢复原执行名义的执行为原则,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可执行和解协议为例外。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由于行政调解主体的趋向性以及其裁决缺乏最终强制性,法院诉讼程序上的复杂性,医患和解是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和解过程中签订的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尤其在医患和解中,许多医师为了减少影响,逃避其行政处罚,私自与患者订立和解协议,其订立协议的效力日趋得到大家关注。  相似文献   

6.
在英国,依据普通法中的霍林顿规则,先前判决在后诉中不具有证明其本身所依据的效力.然而,以《1968年民事证据法》第11条和《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第74条为主的证据法突破了霍林顿规则,赋予先前判决在后诉中特殊的证明效力.先前判决不仅可用以证明判身的存在、内容及法律效力,在一定条件下还可用以证明判决本身所依据事实的真实性.我国三讼法对于先前判决的证据效力问题尚无规定,相关司法解释虽有规定但过于简略.英国证据法中先前判决效力的规定值得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7.
当事人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非正当当事人仍然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所以 ,人民法院对非正当当事人判决的效力如何 ,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刘倩 《法制与社会》2011,(29):114-115
和解协议作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基础,其中有公权力的参与,本质是效力待定的民事合同,刑事责任的追究与否的最终决定权在公权力方而不是协议当事人。实践中存在当事人、侦查机关等对和解协议认识不清的问题,本文从法理角度对其性质及效力予以分析并对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如何掌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卢传新 《法制与社会》2012,(12):119-120
随着全球法律文化交流融合与我国和谐社会构建朝全方位、深层次发展,刑事和解制度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和研究。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制度构建和运行的归宿,而刑事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更是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的进程。本文试以刑事和解协议的性质和价值为出发点,围绕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来源、效力内容、效力实现和效力审查等五个方面对此协议加以分析,以期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充实完善提供有益思考。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中,法院调解、仲裁以及人民调解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但和解仍被视为随意性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纠纷解决阶段。但事实上,和解同诉讼以及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一样,也具有强大的纠纷解决功能,只是其解决纠纷的程序和机理不同于诉讼等其它方式。和解在本质上是以实体法的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所达成的和解协议性质为民事合同,同时以解决纠纷为目的和功能。本文即从和解的本质出发,讨论和解协议发生效力的机理,并研究其对民事诉讼程序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论和解协议     
正和解具有成本低廉、快捷解决纠纷的特点,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居于重要地位。和解协议是当事人为了解决争议、确定法律关系的内容,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化解矛盾和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国法律虽是将和解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而加以规定,但和解协议实际上也构成一种特殊的有名合同。和解协议以解决争执为目的,通过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来及时化  相似文献   

12.
在执行问题中,没有哪项制度比执行和解更容易引起非议。执行和解在社会转型期发挥的实际作用为其赢得了不少支持,实务部门多以将提高执行和解率作为执行难的突破口。众所周知,无论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无论在法律制度上或法学理论中都寻不见“执行和解”的芳踪。执行和解因其强烈的“调解”色彩而难以在一种理论框架下自圆其说,但是如果将其置于法律移植钳宏观背景下,执行和解无疑显露出其衔接两种诉讼模式的桥梁作用,以及在诉讼模式的整体转型期的缓冲器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是在执行理论或执行实务中,执行和解制度在当前都是一项必不可少、意义重大的制度。然而,现行法律对于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规定却严重阻碍了执行和解制度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3.
李博 《天津律师》2005,(5):46-48
执行和解,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一般的认识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进行自愿协商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台湾学者在描述大陆地区和解制度时也指出.“执行和解.乃当事人处分自己之权利.对已生效之法律文书所确定之权利义务.协议予以变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87条对执行和解的内容做出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相似文献   

14.
15.
16.
王亮 《特区法坛》2007,(4):53-53
定安县人民法院居丁法庭认真落实院党组做出的“送法下乡”的工作部署,近日审理一宗债务纠纷案件,把该案安排到被告所在的雷鸣镇三香村公开宣判,对被告的赖账情绪触及极大,宣判后的第三日,被告便主动找上门,与原告自行和解执行事宜,原告放弃欠款利息权利后,被告付清债务款人民币2300元给原告,终结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17.
张栋 《中国司法》2004,(8):79-81
基本案情:1991年12月7日,太原农信联社(甲方)与濮阳工行(乙方)签订了一份“委托放款协议书”,约定甲方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乙方(定向)使用,用于濮阳市第三石油化工厂年产30万只制桶项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维护交易安全,签订如下协议:(1)甲方委托乙方资金额度1000万元,负责按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新近出现的一种纠纷解决模式,而其实质就是刑事和解协议的达成过程。刑事和解协议是一种公法视野下的契约,其定位、主体、签订过程、协议效力等,除具有普通"契约"本身特点之外,还渗透着公法上特有的品质。  相似文献   

19.
王美宁 《法制与社会》2014,(14):124-125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扩张存在其必要性,但需要对传统仲裁制度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相对性原则和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进行突破。在适用该制度时,更需要尊重仲裁条款的独立性以达到多方利益的平衡,防止滥用。  相似文献   

20.
仲裁协议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本文就仲裁协议在理论和实践中几个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阐明了作者的观点。首先,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书面形式,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新的仲裁协议形式不断涌现。其次,我国仲裁法要求仲裁协议明确约定仲裁机构,这使仲裁协议的成立要件过于严格,并且在实践中造成了理解和适用上的混乱,立法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最后,本文探讨了仲裁协议的扩张问题。当合同被转让或在涉他合同中,仲裁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效力就会突破签订协议的双方而对第三人生效。此外出于对公司治理制度的需要,“揭开公司面纱”理论被应用到仲裁领域,仲裁协议效力也扩张至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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