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7,(8)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1997〕34号(一九九七年六月四日)现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正确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4.
交通事故处理不应适用调解□张盛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5.
在道路交通处理过程中,参与不同阶段的人员并不相同。在实务中,基于解决具体问题的需要,普遍存在对当事人的内涵与外延理解上的差异,从而导致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和交通事故各利益相关人员在相关法律适用上的矛盾和困惑。基于此,应在明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当事人的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引入第三人的概念,明确第三人的适用范围,以明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同阶段各利益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为事故处理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分析各方当事人的违法过错行为在确定具体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是关键。运用道路交通事故险情避让理论能对事故发生和责任认定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梳理。遵循事故险情避让理论的逻辑关系,建立相对固定的模型进行因果关系、作用大小分析,最后确定当事人在具体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相似文献
7.
8.
黄维瀚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1)
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当前,我国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确定仍缺乏行之有效的标准,从构建确定当事人责任规则的角度,应加强对行为与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研究,明确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原因力大小的评价标准,为确定当事人责任提供直观、可操作性的依据,而过错的严重程度只作为交通事故处理的辅助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9.
汽车道路交通事故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侵权行为,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侵权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因车辆造成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特定道路上的事故;有侵权行为;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过错或意外;道路交通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以上是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必备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则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相似文献
10.
11.
论因果关系理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应用——兼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瑕疵及矫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应符合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对应这一基本民法理论,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笼统地将当事人对整个事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及不负责任,这样的责任划分不能反映民法因果关系的基本理论,也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过失相抵制度。2起案例反映出的问题,不符合民法上因果关系理论,因此,论述因果关系理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予以应用的重要性,现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存在瑕疵,应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进行矫正。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怎样认识交通事故鉴定的类型,是当事人及事故处理人员非常关切的问题。文章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地论述了我国现阶段的交通事故鉴定的类型及鉴定人知识的构成类型。 相似文献
13.
14.
几年前,东北某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位抄近道横穿马路的妇女被驶来的小轿车撞成大腿骨折,住院治疗。当地的交警根据本市刚刚下发不久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进行了认定,那名妇女负了全部责任。1999年9月10日,沈阳市以政府令颁布实施的《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包括:“行人违章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进入封闭式机动车专用道和在机动车专用道内逗留等情况下,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违章行为的,行人负全部责任。”因其中规定了多种事故情况机动车… 相似文献
15.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4)
<正>晋公通字[2014]160号各市公安局:现将《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担保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2月25日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担保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正确实施《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担保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发生 相似文献
16.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7)
渝府发[2008]85号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主城区实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和理赔处 相似文献
17.
张霞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2,16(3):141-144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处于行政相对人地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可诉。交通事故处理包括违章认定和责任认定两个环节。责任认定是对违章行为与事故后果的联系和作用的一种判断 ,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可诉”增加了责任认定后的司法救济渠道。责任认定可诉的实现方式 ,一是行政诉讼 ,二是民事诉讼。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建设相应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一族的人数快速增长,伴随而来的是大量的交通肇事案件被诉至法院。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某些规定限制了当事人的权利,导致当事人往往会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此,笔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起民事诉讼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略作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19.
2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个环节,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并没有对责任认定的标准和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责任认定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作者从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及当事人过错大小等三个方面对责任认定的规则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