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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2 毫秒
1.
从法律上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职业和律师法律地位的定位及功能作用的设计方面存在着偏颇,客观上打压我国律师的发展空间及社会地位,目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律师事业进一步发展、律师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及律师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的“瓶颈”。在当代英、美、法、德、澳、加等资本主义法治国家,律师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和社会角色,而是各种职业、各种社会角色和法律地位的混合体。以律师的执业类型、职业、社会角色及法律地位来区分,既有属于公务员系列、具有国家法律工作者身份的政府律师,又有属于公…  相似文献   

2.
李敏 《法制与社会》2010,(27):188-188
当前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已成为我国全社会的共识,而律师在建设法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律师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法治社会中捍卫法律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法律职业者,因而律师必须要接受严格的道德约束,这是职业使命和职业利益的需要,律师有义务承担这种责任,并应百倍珍惜和全力维护这种职业形象。  相似文献   

3.
在法治国家中,如果律师自己的权利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又怎么能去维护民众的基本人权、伸张社会的正义、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呢?更何况去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呢?律师执业权利,是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其光荣使命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4.
英国以正当程序理念为先导,奠定了律师职业的独立法律地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律师权利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执业行为豁免权、执业活动垄断权、通信交流特免权、控方证据披露权等权利保障方面;该理念已经成为当代法治国家和地区保障律师权利的重要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5.
龚照伦 《法制与社会》2010,(10):277-278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在我国司法行政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行使律师的职权,履行律师的义务和完成相应的职责,保证律师在法律实践活动中的独立地位都是亟待探讨的命题。  相似文献   

6.
陆丽 《法制与社会》2011,(12):286-287
中国传统法律历经数千年发展,其内容庞杂、文化内涵丰厚。随着社会发展及法律的完善,传统的诉讼文化在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出现讼师这一社会角色。讼师虽与律师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但两者不可同日而语。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国家取得"治外法权",外籍律师开始出现在中国。西方法律文化的传入和审判制度在租界的实行,刺激着我国近代律师制度的产生。我们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律师制度必将得到尽快的完善,而伴随着律师制度的完善,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也将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吕良彪 《中国律师》2005,(10):21-23
“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江平———江平“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赋予我国律师业光荣的历史任务和时代使命,也为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然而,社会对律师价值认识的偏差、律师自身责任感与成就感的匮乏以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缺失等,极大地制约着律师“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建设法治,弘扬诚信”。因此,有必要厘清困扰律师执业的若干模糊认识,提升律师的职业使命感与尊荣感;更需要“进行制度与伦理的整体考量,在法治的视野中整体性地审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尤其是作为其代理人的律师的权利均衡”,…  相似文献   

8.
谢佑平 《中国司法》2008,3(1):52-55
律师职业,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职业,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律师在协助社会主体认识法律权利、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和救治被侵害的法律权利,促进社会法律秩序的建构中,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当我们用法哲学的眼光来审视与律师职业相关的若干社会条件时,我们不难发现,无论过去或现在,社会条件不同,律师职业的外在样式和内在机制表现便存在差异。因此,研究律师职业与不同社会条件的关系,揭示其内在规律,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环境的改造,促进我国律师职业的改革和完善,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冉启荣 《法制与社会》2012,(20):164-165
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随着法治建设之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更新,律师法对律师地位之规定进一步向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律师的地位影响着律师的使命,就律师之地位而言,律师是法律共同体成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的地位决定了律师肩负着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殊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0.
律师是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律师职业的出现,不仅是基于社会生活对其专业技能的需要,更是国家政治建构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都把律师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往往被当作国家民主与法治总体水准的一种标志。自我国建立律师制度以来短短几十年间,我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最终都可转化为法律问题,并随时间逐渐降温”(托克维尔语)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对民主法治的追求,没有对公平正义的尊崇,就不可能有律师职业的出现;离开了律师这一职业,民主法治的实现和公平正义的维护就会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建立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我国房地产立法在处理土地与建筑物关系上采取分别主义,认为相容的房地产各权利可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在房地产权利群中,法律应清楚界定诸权利,协调各权益冲突,尤以协调好基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之矛盾,方能实现房地产立法之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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