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由金子桐、顾肖荣、郑大群三人编著的刑法分则实用丛书之二——《罪与罚——侵犯财产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即将由上海社科院出版社出版发行。全书包括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和第七章妨害婚姻、家庭罪的十三个条文、十五个罪名的全部内容。这本书是作者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的,具有理论紧密联 相似文献
3.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害的法益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侵害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危害到公共安全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然而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公共安全"的理解还有诸多不足,不同学者之间的分歧甚大,我国刑法规定公共安全的内涵可简单概括为"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相似文献
4.
上海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金子桐、郑大群、顾肖荣同志编著的《罪与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将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这是一本理论性著述。全书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十九条条文所规定的二十五个罪的内容。作者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依照条文体例,从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上,阐 相似文献
5.
本文在回顾成都醉车案和杭州飙车案的基础上,从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法定刑设置以及立法态度上对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比较分析,最终得出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的正确性。 相似文献
6.
由上海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金子桐、吕继贵等编著的《罪与罚》之三、之四(副题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理论与实践》、《渎职罪的理论与实践》),将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这两本书是分别根 相似文献
7.
本文案例启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性是一种现实存在的具体危险,而不是抽象意义上的危险。与放火等行为危险性相当,必须是实施一个行为就足以造成与放火等行为相同的危害后果,数次或数个连续伤害他人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定故意伤害罪。同时,在刑事审判中,应严格依据犯罪构成要件认定犯罪,坚决杜绝 相似文献
8.
笔者试图通过本文,从另外一个角度重新解读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不特定性”,并以此来解决由于学界对于这个问题的模糊认识所带来的争论。 相似文献
9.
陆诗忠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5)
“危险方法”的认定固然要判断犯罪行为的指向是否为“公共安全”,但更为重要的是应当注意考察其独立于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的基本属性。“危险方法”具有“相当性”、“兜底性”、“具体危险性”。然而,我国司法实践并没有严格遵循上述意义上的认定规则,以致出现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上的随意性。相关“司法解释”在对“危险方法”的规定上差强人意,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 相似文献
10.
11.
近期酒后驾车肇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人建议修改刑法,增加新罪名。文章结合成都孙伟铭案,指出现行刑法规定已经起到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交通肇事行为的规范比较完善,刑法不需要增加与交通肇事相关的新罪名。 相似文献
12.
毒品在全球泛滥,危害着人类安全;吸毒耗费了巨额财富,禁毒需要大量资金,毒品影响着各国经济发展。同时,制毒、贩毒助长国际恐怖活动的蔓延,使国家安全受到了威胁;毒品引发了各种犯罪与社会不稳定因素。冷战后国际禁毒合作加强,但由于毒品问题的跨国性、复杂性,毒品问题还将长期存在。 相似文献
13.
危险驾驶罪是以采取措施避免具体危险状态和实害结果发生为前提实施的犯罪,一般情况下,该罪的客观危害性和主观恶性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完全不同,两罪不发生竞合。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相当严重,采取避让措施对阻止实害结果的发生没有意义或意义很小时,该危险驾驶行为才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具有相同的客观危害性;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且行为人对该实害结果具有故意时,危险驾驶行为人才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只有上述两方面同时具备,两罪才发生竞合,才能将危险驾驶行为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似文献
14.
正案名: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基本案情 2012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RX312的小型面包车,集中于凌晨3时至7时间,通过反复在G1501沪嘉收费站嘉定城区发卡口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并驾车逆向行驶、穿越撬开的隔离墩、穿越隔离栏缺口等方式,非正常离开高速公路路网,从而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及逃避正常交卡付费,后又将套取 相似文献
15.
16.
[基本案情]2012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RX312的小型面包车,集中于凌晨3时至7时间,通过反复在G1501沪嘉收费站嘉定城区发卡口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并驾车逆向行驶、穿越撬开的隔离墩、穿越隔离栏缺口等方式,非正常离开高速公路路网,从而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及逃避正常交卡付费,后又将套取的通行卡兜售给沿线行驶路程较远的大卡车司机,帮助其减少通行费的缴付,自己从中获利.被告人张某某实施上述行为1000余次,其行为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危害相关路段安全.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六)》对原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作了修订,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主体规定存在的一些弊端,符合时代的发展,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19.
案件回放
[基本案情]2010年3月23日,在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郑民生携带一把尖刀,从家里窜至该校门口,7时25分许,郑民生见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先后抓住12个小学生.持刀朝他们的胸、腹等要害部位猛刺,其中8名小学生因血管、脏器被锐器切断、刺破,造成大出血死亡。另有5名重伤。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在公众高度关注的领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过度扩张适用,如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与药品安全、社会治安与社会秩序领域等。扩张适用该罪是顺应公众舆论的重刑主义、重罪主义诉求,呈现出混乱性。审判实践中该罪与其他罪之间的界限仍然模糊,同案异判现象较为突出。公众舆论推进了该罪的过度扩张适用,将社会问题司法化,忽略了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意见表达也不是建立在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基础之上。审判实践中通过以刑制罪来实现公众舆论要求严惩犯罪的诉求,是功利主义的裁判观,背离了罪刑法定原则。防范该罪的过度扩张适用,应进一步明确弹性条款的解释原则,优化刑事立法,注重对公众舆论的引导,着手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