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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6)
<正>汕府[2015]40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5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4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切实加强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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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2)
<正>晋政发[2015]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充分发挥政府性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如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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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48)
<正>京政发[2015]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逐步消化存量债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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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6):29-31
财预[2014]3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制定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下简称《意见》),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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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大政发[2015]2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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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1)
<正>甬政办发[2017]6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推进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裘东耀常务副组长:宋越舜副组长:叶双猛张良才成员:彭朱刚市发改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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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8)
<正>杭政办函[2014]1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8月5日杭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借、使用、偿还债务等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所指的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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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5,(4):2-6
桂政发[2014]7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遵循"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原则,建立健全"借债有度、用债有效、管债有序、还债有信、监管有力"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财政金融风险的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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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36)
<正>鲁政发[2014]2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长期以来,各级政府把举债融资作为支持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多方举借债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用事业发展,对扩大内需、稳定增长、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府举债融资也存在缺乏统一管理、举借行为不规范、规模增长较快、多数债务没有纳入预算等问题,风险隐患持续集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进一步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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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25)
<正>鲁政办字[2017]12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构建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龚正(省委副书记、省长)副组长:李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成员:王华(省政府秘书长)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辛树人(省政府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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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1]3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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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9)
正国务院文件国发[2014]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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