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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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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苑芳琼 《法制与社会》2010,(35):390-390
本文从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属性入手,通过对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阐释,现实运用状况的反思对其进行整体的把握,探视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犯罪客体理论体系结构的繁冗、功能的混淆等方面的矛盾和不足,因而应当对传统犯罪客体理论进行改造,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2.
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比较论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大体相当的法律结构基础上,因文化的差异,德日、英美和中俄三个不同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显著不同。三者的外在形态、逻辑结构和文化特点差异颇大,但其基本功能大体相当,各有其道理。我国的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经过长期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检验,具有相对的合理性。我国不宜全盘移植德日三阶层要件模式或英美双层次要件模式。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犯罪构成四要件模式的内在理论结构,是我国当前相关理论争议的合理出路。推进我国刑事法治,有必要注重刑法机制之刑事一体化理论知识形态。  相似文献   

3.
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是认定行为是否犯罪的模型的理论。同样,对犯罪构成属性的正确定位,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解析犯罪构成,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等方面后得出,犯罪构成是一种理论模型。  相似文献   

4.
犯罪构成理论是犯罪论的核心和灵魂,也是整个刑法研究的基础和前提。由于各国的刑法文化传统和法律规定上的差别,因而决定了犯罪构成的体系上的不同。笔者认为我们应在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吸收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中的有利因素,从而使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5.
现行犯罪构成理论共性比较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理论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系统归纳和分类的结果。由于对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和分类方法不同,各国犯罪构成理论的体系结构和表述方式有很大差异,但这些理论的内容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它们都包含了不少合理的因素,也都存在一些根本的缺陷。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基本条件的理论概括,具有指导司法实践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作用,但不应以其代替法律作为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的标准。  相似文献   

6.
俄罗斯刑法理论对我国刑法的积极意义不可估量 ,但由于没能正确把握俄罗斯刑法理论的某些概念之间的关系而使其对我们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学界虽然对犯罪构成的表述各异,但其共同点就是指犯罪成立的条件,因此,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几乎是等同的概念。但是,随着新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确定,该原则不仅具有“入罪”的一面,其在“出罪”的一面更应引起学界的重视,特别是在我国这样有着重刑传统的国家。在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犯罪构成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出罪功能之欠缺,提出自己的初步看法。  相似文献   

8.
林安民 《犯罪研究》2007,17(2):73-80
随着拉丁美洲的独立以及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发展,其法制也得以相应发展。拉美各国主要通过移植其原宗主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法律体系。其犯罪构成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内容,第一、作为犯罪构成符合性的客观要件,即犯罪行为的形式、时间与地点,第二、阻却犯罪违法性的行为,即正当性事由,第三、作为有责性要素的刑事责任,第四,作为有责性要素的责任,包括犯罪罪过、认识错误和其他有责性的抗辩理由。  相似文献   

9.
魏宏斌 《河北法学》2011,29(12):138-143
一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应当与该国刑法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形成动态的符合关系。无论维持、改良还是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都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视域。比较我国与德国、瑞典、芬兰刑法规范犯罪成立要件,具体免责事由的缺失是我国刑法规范的犯罪成立要件最大的不足。完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应当从发展我国刑法免责理论、完善刑法免责立法开始。  相似文献   

10.
犯罪构成是认定行为成立犯罪的唯一标准,而行为成立犯罪的同时,也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过程。我国耦合式犯罪构成体系存在着价值上忽视对权利的保障,结构上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相脱节等缺陷。因此,有必要在价值上将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社会保护机能与权利保障机能相统一,在结构上将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相整合,在体系上将诉讼元素加入构成体系中,形成新型的犯罪构成体系。  相似文献   

11.
犯罪构成模式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构成主要是司法刑法学的理论范畴,是定罪过程的理论架构,而定罪过程是控辩审互动的过程,因而犯罪构成应是控辩审互动的实体平台;应当从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过程两个方面理解犯罪构成的程序意义;重构犯罪构成模式应遵循三个原则:犯罪构成应被建构为控辩双方攻防互动与转换的实体平台,犯罪构成应尽量满足刑事诉讼的效率诉求,无法被证明而只能被说明的实质性因素不应纳入犯罪构成模式。  相似文献   

12.
中国文化模式属于机体宇宙论,与“天人合一”的自本体观和直觉体悟的认识论相关联;西方文化模式属于机械宇宙论,与“征服自然”的他本体观和逻辑分析的认识论相关联。中国的犯罪构成是机体的犯罪构成,体现的诉讼规则是综合规则;西方的犯罪构成是机器的犯罪构成,体现的诉讼规则是可废除规则。在提高司法效率与实现司法公正方面,机体的犯罪构成与机器的犯罪构成均能实现各自均衡。机体的犯罪构成更利于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和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但在控制犯罪和实现刑法的社会秩序维护机能方面相对弱化;机器的犯罪构成更利于控制犯罪和实现刑法的社会秩序维护机能,但在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和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方面相对弱化。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与国外犯罪构成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理论的核心,被认为是刑法理论王冠上的宝石。现在世界上存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及我国的三种主要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虽不能果断的评价孰优孰劣,但我国平面四元犯罪构成理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的确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旨在比较国内外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各自的优缺点,以期为当前形势下修改或完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的犯罪构成体系更有可能成为德日犯罪构成体系的发展趋势,但这并不代表我国现行的犯罪构成体系尽善尽美,相反,还应该有更多可以改进的地方。  相似文献   

15.
法律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它们解决的问题都是围绕着什么是犯罪进行的。但犯罪构成理论与犯罪构成的法律表现又是不同的,如何正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犯罪构成理论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道敏 《中国法学》2001,(5):103-116
本文考察、分析了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轨迹及现状,提出了重构犯罪构成理论及重构这一理论的价值取向问题。作者认为:犯罪构成是指通过对符合刑罚规范设定的典型事实相对应行为的违法判断,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全部依据,它包括典型事实、违法判断、归责理由等三个方面的条件。  相似文献   

17.
借鉴德日犯罪论体系对我国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进行改造或者直接移植用以替代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实际上否定了刑事责任的独立性,从而推翻了现行的"罪—责—刑"中国刑法学体系。坚持刑事责任的独立性有利于刑事归责体系的构建和充分发挥刑事归责的功能,能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从而证成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合理性。提升刑事责任的地位,应在刑法典中单独规定"刑事责任",以彻底地明晰犯罪构成与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并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展示刑事归责的动态过程,现实地体现刑事责任的"调节器"功能和立法与司法的互动,从而真正造就出"定罪—归责—量刑"的思维链条和实务范式。  相似文献   

18.
中国内地与澳门犯罪构成要素理论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国强 《政治与法律》2004,2(6):101-106
通过比较,笔者认为,内地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特征是将社会危害性排除在外,构成犯罪诸要素之间呈一种平面状态,无层次之分,主观责任之认定流于形式.而澳门所反映的大陆法系犯罪论之三要素,则不仅将社会危害性溶于犯罪构成理论之中,而且对行为之分析由形式到实质,由客观到主观,层层深入,尤其是在主观责任的认定方面,既看形式,更重实质.因此,就犯罪构成要素理论之优劣而言,中国内地的犯罪构成理论实有改进之必要.  相似文献   

19.
金融诈骗的犯罪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蓉 《法学杂志》2001,22(6):50-51
正确、及时、合法地打击金融诈骗犯罪 ,划清金融诈骗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正确地裁量刑罚 ,对打击金融诈骗犯罪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20.
德日的“三阶层递进式立体结构”、英美的“双层次平衡结构”还有我国的“平面耦合式结构”是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犯罪构成理论模式。实体领域的犯罪构成理论最终要为程序领域正确认定犯罪服务,因此这些模式的优劣就可以通过其司法适用效果反观。本文对刑事司法领域中认定犯罪的流程用一个圆锥结构来反映,并对我国、德日和英美国家所形成的三个不同的圆锥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结论:英美国家的圆锥结构最合理。因为实体上,它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引入了纠偏形式化法律的实质评价标准;程序上,对抗制的刑事诉讼模式和有效运行的陪审团制度保障了这种实质评价标准能够得到广泛而有效的运用,犯罪构成体系的指导功能也就因此得到了最为有效的发挥。德日的圆锥结构合理性次之,它也优在犯罪成立体系中实质评价标准的引入,但程序上存在于诉讼模式和司法制度上的不足使得犯罪的判断过程比较封闭,实质评价标准不能被广泛而有效的运用,犯罪成立体系指导功能的有效发挥也就受到一定的掣肘。我国的圆锥结构最不合理,实体上的犯罪构成模式中欠缺纠偏形式化法律的实质评价标准,程序上也欠缺能够保障这种实质评价标准得到有效运用的机制。优劣比较后,本文希冀从实体和程序应用两个方面对我国的犯罪构成模式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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