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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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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平  孙瑞 《学理论》2013,(10):134-135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控制监护人的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监护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法制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加大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监护制度在我国的立法上还有许多缺陷,如监护权利内容的不完整,亲权与监护权责任划分的不明确,以及如何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等。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完整,也不利于构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通过分析我国监护制度与婚姻家庭中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提出了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若干建议,并最终确立起一套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全面的、系统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案。  相似文献   

2.
监护制度是各国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内容简略,操作性差,已不能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在比较、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应从区分亲权与监护、明确监护人资格、完善监护人权利义务和监护终止等方面加以具体完善。  相似文献   

3.
伊海鹂 《学理论》2012,(6):48-49
日本的新成年后见制度废除禁治产、准禁治产宣告,改为辅助、保佐及后见三种形式对意思能力不足的成年人予以救济。其以维持身心障碍者生活的正常化及尊重其自我决定权为理念,新设任意监护制度并优先于法定监护的适用。我国应借鉴日本监护制度,以新的理念构筑成年监护制度,扩大受监护的对象,引进任意监护,完善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4.
监护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精神。现行监护规定在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上存在的问题是: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存在利益冲突,监护人缺位导致诉讼程序无法启动,法定单位监护人的规定不尽合理,缺乏有效约束监护人的监督机关等。进一步完善现行监护规定,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应分别设定亲权与监护权,确立指定诉讼代理人制度并赋予未成年人一定的诉讼主体资格,增设监护监督机关及监护保障机关,赋予司法机关一定的能动性。  相似文献   

5.
魏清沂 《学理论》2012,(2):45-46
我国目前有关监护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陷。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建议是:明确监护范围;对不同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做不同的规定;合理调整监护人范围;明确监护人的资格;合理增加监护种类;建立监护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监护制度,在保护我国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我国未成年子女父母监护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可行性建议如下:明确父母监护的定义,明确监护制度的对象;完善有关父母监护人认定的系列规定;完善有关父母监护人认定的系列规定;完善民政监管体系,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相似文献   

7.
刘娟 《理论探索》2006,(1):149-151
监护制度作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涉及对象较多,关系也较复杂。其中主要涉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监护人与第三人(包括为被监护人所侵害的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以及其他无监护权的第三人)之间外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应地由这些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也是多方面的,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周延,这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学理论》2020,(4)
2017年我国颁布了《民法总则》,其中第33条明确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纳入立法之中,这是我国传统成年监护制度的一大突破。目前,意定监护制度在我国仅有一般原则性的规定,而意定监护合同作为意定监护制度的核心,却没有细致规定。因此,构建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合同制度应当从成年意定监护合同主体资格、合同内容、合同生效标准以及合同终止事由等内容进行细化,以期对我国成年监护意定制度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我国监护制度的缺陷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皓 《理论导刊》2002,(8):39-41
文章通过对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的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变更体例,将监护制度置于未来民法亲属编中;明确监护人的资格,设立专门的监护组织;设立监护监督人,在人民法院内设立监护权力机构;完善监护终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监护制度的公法化,已成为国际上的一个明显趋势.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过于笼统,对监护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导致许多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监护的义务性质要求国家承担监督责任,提供必需的保障.与司法机关相比,我国民政行政机关长期从事社会工作,其行政管理活动与未成年人监护的监督管理联系密切,其业务中的给付行政与监护的监督管理费用支付在性质上是一致的,因此,是适格的对未成年人监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民政机关可采用行政委托的方式,履行确定、更换监护人等一系列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职权.  相似文献   

11.
以人为本在我国监护制度中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人为本应在我国监护制度中得到确立.与之相适应,"爱"和"男女平等"两个法文化特质的内涵应进一步丰富.在我国监护制度的未来发展中,监护的对象应当有所突破,"爱"应当在监护法律关系中不同主体身上有所体现,并针对被监护人的不同状态而有不同的要求.对于"男女平等"这一思想,一方面应当注重坚持,并努力使之得到切实的贯彻,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将之绝对化.  相似文献   

12.
《学理论》2015,(23)
我国现行的监护制度不能应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社会问题。如何设立老年人监护制度、破解人口老龄化难题,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国家均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我国应立足本国国情,借鉴地吸收外国的成功经验,以"尊重自我决定权"为立法理念,扩大监护对象范围,缩小监护权限,增设保佐、辅助制度和意定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正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达到2.6亿人。国际上对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0%,依据此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这样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产生了社会养老负担  相似文献   

14.
田径 《学理论》2015,(5):80-81
父母离异对未成年子女已经造成了一次伤害,如果再由于监护抚养制度的不完善和监护抚养的不到位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二次伤害,对未成年本人的成长及对社会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有必要了解监护抚养制度并对现行立法中监护抚养制度重新审视:应完善监护制度;完善抚养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监护制度立法:现状评价、完善构想和公法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崔澜  刘娟 《理论探索》2006,(4):143-146
监护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有益于促进家庭关系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内容简单、操作性较差的现行监护制度已难以适应调解我国目前的社会关系与家庭关系,种种缺陷与不足很容易使有关条规流于形式,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情况,进而导致诸多的社会问题。由于此,监护立法的完善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6.
成年人因其心智不健全、年老精神耗弱、生理残疾等原因致使行为能力欠缺,不仅难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且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时难以承担与完全行为能力人相同的民事责任。但目前我国现行的行为能力欠缺的成年人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民法发展的趋势,有必要在今后的立法中借鉴和吸收日本后见制度,适当扩大保护对象范围,设立与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状态相适应的梯层保护结构,明确监护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监护人的选定程序,以完善我国的行为能力欠缺的成年人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7.
曹思婕 《理论探索》2016,(4):123-128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监护面临需要立法回应的突出问题: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侵害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提供保障,留守儿童面临的监护缺失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填补,新型父母子女关系下的监护权归属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加以明确。未成年人监护的立法缺失主要包括:立法理念严重滞后,体系体例比较散乱,具体规定存在明显缺陷。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立法,应实现未成年人监护立法理念的转变,形成完整统一的未成年人监护法律体系,充实丰富未成年人监护立法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8.
张建 《学理论》2009,(6):87-88
亲权制度是亲属法里面比较重要的制度,但目前我国的立法并没有对亲权制度给予相应的重视,而是利用监护制度予以笼统地概括,因此建立亲权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从制度发生学、国外的立法例以及我们社会当前和将来对监护制度的要求三个方面,从而阐述了应该建立亲权制度并将其与监护制度并列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正>一、曜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现实按照联合国1956年划分老年型人口的方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就步入了所谓老龄化社会或者说老年型国家。200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到6.96%。因此,我国早已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据有关方面预测,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2017年将超过10%,  相似文献   

20.
来自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的消息 表明: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 口和 65岁以上人口已达1.26亿和8600万,分别占总人口的10%和7%;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指出,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正确处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使他们晚年生活得美满幸福,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神圣义务,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初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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