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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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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俊 《学理论》2012,(11):99-100
情势变更原则,是欧洲大陆成文法国家中最常引起争论的法律原则之一。我国民法先后三次对情势变更的官方表述进行了修正,但是在立法过程中,并未将情势变更原则纳入合同法体系中。有学者言及,因立法者考虑到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特别是与商业风险不易区别,担心法官因此而滥用自由裁量权才未在《合同法》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在此情况下,若继续维持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应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基于我国商事经济交往的现实和立法现状,对情势变更原则理论应作较为全面的检讨.首先,应将"情势"改为"情事",并用"情事变更制度"代替现在的"情事变更原则";其次,应将公平原则而不是诚信原则作为情事变更制度的理论根据;再次,应当进一步规范情事变更制度的适用要件,并使其同相关制度的界限更加清晰;最后,有必要在情事变更制度中借鉴"再交涉义务",以发挥其独特效果.  相似文献   

3.
杨巧 《理论导刊》2001,(4):49-50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既联系了我国的实际,又注意与国际接轨,是一部具有时代气息的 市场经济基本大法。然而这部法也有其不足之处,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如理论界及司法界 盼望已久的情势变更制度最终被删掉了,不能不令人们感到遗憾,笔者就情势变更有无存在 必要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   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有效成立至未履行完毕前,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了客观情 况,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故当事人可请求变…  相似文献   

4.
虽然我国目前还未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但该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显。研究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基础、历史沿革以及情势变更原则在中国的现状,可以促进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5.
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对劳动合同的单方变更。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仅确立劳动合同协商变更的原则,对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权的立法缺失,引致司法实践中各法院对用工自主权的理解不一,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大量存在。为减少各地裁判乱象,平衡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与劳动者利益保护,宜从用工自主权行使基础以及用工自主权行使的正当性两方面出发考察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风险社会中,刑事立法的预防性转型与刑法体系的功能性发展,以及司法实践对刑事政策作为解释依据的过度依赖,致使刑法目的解释深陷适用立场混乱、适用位阶不明之困局,而现有解决方案研究视角单一,研究方向宽泛,难以有效处理上述问题。明晰立场和位阶是规范刑法目的解释现实适用、推进刑事立法与司法的体系性协调和前瞻性发展之重点。应当重视风险社会的观察视角,厘定风险社会只能有限推进刑法目的解释功能化发展的背景态势,在此基础上,明确刑法目的解释适用立场应是主观的客观解释论和关联刑法规范目的的实质解释论。同时确立其适用位阶应是在合目的性理念下,文义解释属于解释的起点,其他解释方法依照解释对象具体选择;在刑法规范的可能文义范畴内,需要适用目的解释且满足合宪性要领时,其具备效力决定性。  相似文献   

7.
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苏治 《理论探索》2007,(5):146-149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原理或真理,具有高度抽象性、普遍适用性、相对稳定性等特性。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深层原因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内部原因主要是指法律规则本身存在不确定性,外部原因则在于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法律原则司法适用是弥补法律漏洞或法律缺陷的重要手段,能有限规范法官的自由栽量权。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律原则适用的特点是:案件性质上,运用法律原则大多限于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较少;案件类型上,多为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具体方法上,主要有单独适用、与规则并用和直接体现在判决主文中。司法实践中法律原则适用包括规则模式和原则模式,适用中要符合穷尽法律规则、选择明文规定的法律原则、反映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栽判文书说理充分等规范要求。  相似文献   

8.
论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粉米 《理论导刊》2002,(12):33-35
我国合同法第一次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灵魂。契约自由思想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诺成契约,在《法国民法典》中正式确立这一原则,1990年的《德国民法典》从社会本位出发,对它作了一些限制,使它趋向于成熟。我国合同法借鉴两法典的经验,对此原则作了充分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意志自由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贺光辉 《学理论》2022,(8):67-71
两大法系的侵权法领域,均确立了可预见性规则,用于确定并限制侵权人的责任。我国侵权法中引入可预见性规则,在认定侵权人过失、限缩侵权人责任边界、保障行为人行为自由、克服诉讼闸洪现象等方面均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我国已有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经验,决定了我国侵权法中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具有现实可行性;我国侵权法体系中,应结合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明确适用可预见性规则须满足的基本要素,并探寻适用该规则的例外情形,不断丰富和发展该规则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非全日制用工因其灵活性,近些年在我国快速发展。2008年《劳动合同法》设专节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特别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合同订立及终止、工资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缺陷,过于注重灵活性而忽视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考察域外,我国可以借鉴国际劳工组织、欧盟和一些国家及地区确立的均等待遇原则,作为将全日制用工相关规定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桥梁,对我国现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订立及终止、用工工资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侦查比例原则是通过对侦查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的衡量,把侦查权限制在适度、必要的限度之内.它的确立和适用对于实现程序正义、平等对待以及保障人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侦查比例原则的适用应走法治规律与具体国情相结合的道路.  相似文献   

12.
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原本只作用于民事实体法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正式以诉讼法原则的形式确立于民事司法领域。入法后的诚实信用原则得到广泛关注,但焦点多集中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的具体适用上,而有关该原则对法院的影响却缺乏系统性研究。首先从理论上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范围进行界定,在肯定诚实信用原则同样适用于法官的前提下,进而从实践的角度对诚实信用原则之于法官的具体适用及适用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将意思自治原则、侵权行为地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和双重可诉原则作为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我国民法(草案)第九编尽管吸收了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有关理论,顺应了国际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保护受害人的思想,但对意思自治原则、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双重可诉原则的规定仍有诸多不如人意之处。完善我国关于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一方面要与国际接轨,彰显本国人与外国人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另一方面要立足中国国情,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有利于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民商事交往。  相似文献   

14.
检察监督作为我国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实现我国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司法独立是一项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宪政原则与司法原则,但司法独立的确立要以法院的理性化为前提,独立司法必须以制约与监督为要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对司法裁判所进行的法律监督亦即检察监督,不仅为司法公正增加了一重“保险”,而且促进了我国司法独立早日实现的前提条件。可以说,检察监督与司法独立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唯物辩证关系。  相似文献   

15.
赎刑是中国古代犯罪人交纳财物以抵刑罚处罚的一种制度,它经过了由夏到清几千年的历史,其适用的范围、原则和方法对中国古代的刑罚体系有着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本文简单梳理了物权变动区分原则160多年来的历史沿苹以及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归纳了我国理论界、司法实务界以及立法对物权变动区分原则的反映,结合物权法条文分析了物权变动区分原则在物权法中的体现,总结归纳了我国物权法就物权变动区分原则采取的立法模式.阐述了对物权变动区分原则的理解和适用,并就引起不动产物权变动的非常态法律事实进行了概述.  相似文献   

17.
《学理论》2013,(29)
美国言论自由发展史是一部由大量经典判例丰富起来的判例史,其确立的"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实际恶意"原则、公共人物原则、公众事务原则等一系列宪法性原则对美国乃至世界的新闻自由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与之相比,我国新闻诽谤诉讼中,媒体败诉率较高,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立法、司法存在对基本的言论自由权无救济程序;滥用举证责任倒置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它是适应现代高风险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合同制度.通过对合同当事人未来违约责任的限定,使合同履行中的可预见性增强,从而促进合同的订立.但是对责任的限制不恰当地运用,极易园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的不平等而造成合同权利义务在当事人之间分配的不均衡.因此,各国的合同法律制度对免责条款的适用都作了限制.我国<合同法>于52、53条及第40条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我国<合同法>在对免责条款作限制时,却没有对其适用范围作必要的限定,这样的实践中,可能会造成另一种不公平.因此,有必要在适用上述条款时,对其进行限制性解释,以达到法律公平正义之目的.  相似文献   

19.
试论目前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现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既然宪法是法,而法皆具有可诉性之品格,那么宪法司法化就是理所应然的,从纯理论角度讲,宪法司法化有两种实现形式:违宪审查和宪法的司法适用。在我国目前的宪政体制下,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是难以实现的;而以“冒名上学”一案为契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赋予法院宪法解释权和适用权,将成为也已成为我国通过宪法的司法适用而实现宪法司法化的模式。  相似文献   

20.
在倡导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非犯罪化刑事政策逐渐成为一项指导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重要刑事政策.非犯罪化刑事政策主要适用于法益不明的犯罪和恶性轻微的犯罪.非犯罪化刑事政策的适用途径包括全部非犯罪化和部分非犯罪化、立法上的非犯罪化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非犯罪化刑事政策的适用途径不同,其适用效果也会有所差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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