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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贫困治理实践中,精准扶贫的"应然图景"与"实然现状"存在着巨大偏差。精准扶贫工作面临政府行政一元主导、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机制欠缺、政策效果不佳的现实困境。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理论内涵,从精准扶贫治理的理念、机制与路径三维向度,重点阐释社会治理格局下的精准扶贫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精准扶贫要坚持共建、共治与共享的治理理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一核多元"治理机制,从而满足贫困群体更高层次需求,完善扶贫法律体系,打造"互联网+精准扶贫"模式,培养职业扶贫队伍,推动精准扶贫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专业化建设。  相似文献   

2.
精准扶贫是我国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原则的必然要求。华西村作为发展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的典范,坚持"先富带动后富",认为"一村富了不算富,全国富了才算富",在创新扶贫路径方面积极探索和尝试精准扶贫模式:实施"帮带扶贫",方式由间接向直接转变;实施"智力扶贫",目的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实施"产业扶贫",行为由短期向长期转变。华西村正在拓展一条精准精确、扶智扶人、产业驱动、合作共赢的扶贫新路,为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新经验。  相似文献   

3.
贵州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调查贵州贫困群体对农村扶贫政策及相关扶贫服务项目的具体评价,以及帮助贫困受助方摆脱贫困所产生的因素等,对从扶贫受助方的视角来考察农村扶贫攻坚工作成效有着典型意义。在此基础上,完善扶贫工作制度建设、建立行为约束机制,使受助方参与扶贫项目过程,均可获得更加开阔的理性认知空间。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精准扶贫"思想,并对怎样"精"、如何"准"做出一系列部署要求。六年来,精准扶贫稳步推进,在增进人民福祉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精准扶贫的提出和实施突出人民主体性,彰显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诠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时代性。精准扶贫不仅为推进扶贫攻坚事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而且为世界减贫事业和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5.
伊强 《学理论》2012,(27):116-117
行政相对人是指参与行政过程并且其利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如何摆脱传统行政重行政主体、轻视行政相对人的管理理念,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法学界学者关注的热点.结合我国当前政府管理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我国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现状来阐述如何提高我国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6.
公正是法律最重要的价值目标,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行为,因此也应当以实现公正为目标。行政行为既要追求实体公正,也要追求程序公正。为了使行政行为的结果更具有权威性,更易于人们接受,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公正。案卷排他规则是保障行政程序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在行政诉讼中已经确立了案卷排他规则,但中国的案卷排他规则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在精准扶贫中少数地方政府存在造假行为。从博弈论视角分析这些地方政府造假成功的原因,首先是由于中央政府许诺贫困地区脱贫后,原来扶贫政策措施不改变,导致这些地区地方政府造假时能取得当地贫困农户的配合;其次是因为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中央政府委托代理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现了逆向选择,接受了地方政府的收买,容忍和接受了地方政府的造假行为。治理建议主要有:从有利于反腐败的角度看,贫困地区脱贫时中央政府应取消这些地区原来的扶贫政策和措施;对贫困户实行权利和机会的扶贫;实行低保和贫困标准"两线"统一,以免给地方政府造假留下制度空间,同时,建立系统全面、分类的救助制度;要采用市场、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对一些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治理;要加大力度建设透明政府。  相似文献   

8.
项目扶贫是项目治国在精准扶贫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以项目为载体的精准扶贫形式,承载特定的价值目标和实践功能,但在以项目为载体的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了贪腐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把扶贫项目衍生的贪腐问题放在项目扶贫场域中观察和分析更能够呈现其内在实质、发生机制和演化过程。项目制把主体、内容、运行等要素集成而构成项目扶贫场域。多元主体的多元利益诉求、运行过程的多元规则并存、资金政策的多渠道投放共同作用建构了项目扶贫场域的碎片化特征,诱发部分扶贫干部价值取向偏差,扶贫项目成为追求私利的机会,构成"项目扶贫场域碎片化-价值取向偏差-贪腐行为"的逻辑机制。弄清项目扶贫场域与贪腐行为的关联对通过项目扶贫场域治理来抑制贪腐行为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先后经历了体制改革推动扶贫、大规模扶贫开发、扶贫攻坚、综合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等五个阶段。经过40年的扶贫实践,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中国的扶贫实践不仅惠及中国人民,对世界减贫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取得这一成就的基本经验包括:立足贫困状况,适时调整瞄准对象,注重开发式与救济式、保障式扶贫相结合,注重党的领导下贫困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注重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  相似文献   

10.
姚迈新 《行政论坛》2011,18(1):29-33
长期以来,我国扶贫活动由政府来主导和负责,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但这种扶贫模式在现实中遭遇了扶贫目标偏离和转换等问题,对此,应对扶贫目标偏离与转换进行制度调整。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看,中国的农村扶贫政策与制度已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在瞄准的区域上,扶贫项目的运作管理和贫困人群参与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提高扶贫实效,在扶贫行动中也作出了对应性调整:即进行社区自组织扶贫、推进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间的合作扶贫等。  相似文献   

11.
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一般没有争议,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则一直有分歧。一部分同志认为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均是行政法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性是对合法性的延伸和补充,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审查是行政法制原则的基本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性进行审查可以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而且,从诉讼发展趋势看,现在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对行政自由裁量权都进行司法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权审查其合法性而不考虑在法律范围内如何进行更为适当、更为合理,不足以规范行政权的先例,相对人的权益受到损害仍得不到相应的补救。另一部分同志则认为,行政诉讼只能是合法性审查,这一特点是由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所决定的。在我国,行政权以及司法权都由权力机关的权力派生,受国家权力机关制约,二者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活动领域。只是由于行政诉讼法的特别授权,司法权才能通过自身的运用实现对行政权的监督。因而,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只能限于合法性,否则,国家职能分工和平衡状态将被打破。裁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争议属于审判权范围,行政行为在法律范围内如何进行更为适当的行政法律最有经验,对法律问题最能作出正确评价,而行政机关长期进行行政活动,对行政管理最为熟悉和最具有行政管理知识,对在法律范围内如何实施行政行为更为适当、更为合理、更为有效最有经验,因此,合法性问题应交由人民法院解决,适当性问题留给行政机关解决。  相似文献   

12.
区块链技术嵌入精准扶贫能促进精准扶贫的全流程管理,解决精准扶贫到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精准扶贫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但也面临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不高、数据真实性不足、扶贫资金使用不透明、驻村干部不匹配以及扶贫考核不精准等问题。区块链技术具有共识机制、不可篡改性、可追溯性、分布式账本及去中心化等特性和优势,有助于解决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精准扶贫在理念、技术、人才以及法律方面还存在诸多挑战,需要从各级政府转变传统管理理念、支持多方协作攻克技术难题、积极培养研发与应用人才、完善法律制度以及鼓励多主体共同参与等方面来推动区块链技术助力精准扶贫。  相似文献   

13.
习近平关于扶贫脱贫问题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习近平基层工作实践、国际国内环境变迁带来的全新挑战构成了习近平开展扶贫脱贫工作的理论之基、历史之源和时代之势。习近平关于扶贫脱贫问题的重要论述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具体表现为:"有的放矢"的扶贫脱贫格局"、科学高效"的扶贫脱贫策略"、授人以渔"的扶贫脱贫方法"、合作共赢"的扶贫脱贫实践。这些理论内涵逻辑地构成了具有坚持世界性和民族性相统一、物质扶持和精神关照相并存、当前发展与未来进步相结合等鲜明特点的科学思想体系。它构成了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脱贫工作的实践指南,并为解决世界性贫困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14.
行政行为是法定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并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权的行使.行政权作为一种权力,仍然摆脱不了权力的固有性格,即一种超越自身的倾向,必须要用"法律的锁链"来约束它,使行政行为在法律范围内正常运行,实现行政行为的法治化.行政行为的法治化是建立法治国家所必须思考的首要课题.  相似文献   

15.
在长期的扶贫实践中,中国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扶贫模式,这一模式由总体模式与具体模式构成,中国扶贫模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这一模式积累的经验是对世界减贫事业的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16.
马平 《学理论》2013,(24):113-116,135
行政行为侵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我国现有的行政权力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解决此问题。因此需要有一个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代表社会公众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在我国,公诉权是法律监督权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诉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应尽义务。笔者拟通过分析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角色争议,探讨其作为行政公诉人的可行性,对构建中国特色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一些粗略的想法,以期推动对这一制度的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7.
朱箭容 《学理论》2010,(24):15-17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以行政事实行为的效力研究为逻辑起点,从主体、程序、诉讼、赔偿等发面展开讨论,从法律角度对行政事实行为予以规范,将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度体系的完善,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创新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目前仅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一定范围内存在。应通过修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对行政机关提供的、除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任何用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律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能否作为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9.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蔺耀昌 《行政论坛》2005,2(3):53-55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本质是对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知情权的尊重和法律宣示,并通过为行政主体设定一项程序性的“理由说明义务”加以保障。各国行政程序法对于“理由”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认为行政主体应当向行政利害关系人说明的理由是: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二是行政行为的理由不是指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而是指行政主体之执法人员对于法律依据的解释、演绎、对案件事实的归纳、法律定性以及做出决定时所考虑的在法律上应当考虑的各种因素;三是行政行为的理由既包括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又包括行政主体对案件事实的归纳、定性和对法律的解释、演绎的逻辑推理以及做出决定,特别是裁量性决定时所考虑的其他因素。各国对于须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范围的界定,大致有三种做法:一是以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须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的范围;二是明确规定不须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的范围,其他行政行为均应当说明理由;三是仅以列举方式规定应当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的范围。  相似文献   

20.
作为资源下乡的重要实践载体,竞争性扶贫项目基层运作中多元主体围绕行政权力、资本和私人关系等,形成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的行动者网络;竞争性扶贫项目的基层运作过程是否规范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源下乡“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实现效果。行政吸纳型、资本注入型和“权力—资本”互动型三种竞争性扶贫项目行动者网络在基层运作的去制度化现象,迫切需要基于公平正义的公共价值统领,揭示和探索竞争性扶贫项目基层运作中多元主体行动者网络的制度化逻辑与路径;在为多元行动主体提供制度规范框架的同时,要兼顾多元主体的行动自主性,为维护竞争性扶贫项目基层运作的公平正义提供制度条件与主体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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