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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投资公司诉信托公司侵权纠纷一案,经庭审凋查,质证及法庭辩论,本案事实清楚。查明;1982年3月电子管理局与信托公司订立《委托存款、委托放款协议》和《特定资金信托协议书》。依以上协议,电子管理局在信托公司开立委托存款帐户,即0511帐户。1987年5月至1990年12月,电子管理局下属七家公司向信托公司申请期限为一年的贷款,电子管理局以05011帐户内的资金为该六家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该担保书载明的责任形式为连带偿还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贷款合同履行一年后,七家借款单位还了部分借款及利息,信托公司向电子管理局发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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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2月,朱福清走私投机倒把、诈骗一案曝光,玉龙实业公司(朱任副董事长)与某省G县五交化公司以购销涤纶丝为名非法买卖100万美元之事亦随之暴露.此时G县五交化公司汇至玉龙公司的552.5万元人民币(从中国银行G支行贷出的)已被玉龙公司挪作他用,玉龙公司尚未给付G县五交化公司100万美元. 1986年2月至1988年9月,A市中级法院先后对“朱案”的刑事及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审理. 1988年9月2日,中国银行M分行趁A市中级法院冻结玉龙公司在该分行帐户期满(9月1日)未续冻之机,受G县支行委托,擅自从玉龙公司帐户上扣划552.5万元给G县支行,以此冲低G县五交化公司所欠G县支行的贷款.为此,玉龙公司(现已倒闭)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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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中环投资公司的代理人,现对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参考。一、已于局的担保依法无效。1、电子局不具备担保人的资格。根据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06条第二款之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电子局作大国家机关因不具备担保人的资格而致使其作出的担保无效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电子局作出的担保系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不存在“1988年6月20日前国家机关担保有效”一说。1988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的时效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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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4)粤法经行字第147号请示收悉。我院经与中国人民银行联系研究后,答复如下: 我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联合发出的(83)法研字第30号《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第一项中所说的“(主任)”系指银行系统中营业所或者信用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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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李某于1999年3月在某银行贷款4万元,借款期限1年,陆某为其提供担保,三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贷款到期后,李某因无力偿还,银行要求李重新立据,即借新贷还旧贷,李答应。2000年3月18日,李将原来的本金和利息与银行重新订立了借款合同,但这次银行和李某都未通知陆某参加。贷款再次到期后,李某仍没有偿还,银行遂将李某和陆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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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姐夫是某单位经理,涉嫌职务侵占.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就开具“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将我姐夫存放在工商银行某支行其父亲18万元遗产,直接扣划到公安机关的账上.后法院审理后,认为职务侵占证据不足,宣告我姐夫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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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可以在约定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限届满前,且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权利的前提下,就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另行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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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担保法自 1 995年颁布以来 ,在司法实践的运用中遇到了许多问题。为此 ,最高人民法院于2 0 0 0年下发了《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该司法解释在坚持担保法的基本立法精神的前提下 ,增加了担保法条文的可操作性。其中 ,关于保证担保的内容共有 34个条款 ,主要是针对担保法不明确的规定予以适当补充。保证的本质是人保 ,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保障债权的实现 ,保证人的清偿能力、履约能力是决定债权是否能够实现的关键。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 ,保证人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 ;从债务人的角度来讲 ,能否找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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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居民前往铃资银行存款,将会看到比中资银行更高还是更低的利率?外资银行是否会和中资银行一样,对小额储蓄账户进行收费?中外银行将执行相同的本外币存款利率。这意味着,到外资银行存款,利率与中资行一样;此外,外资行会和中资行一样对小额存款账户收费。但双方对小额账户的计量或不相同。12月11日之后,中国内地居民前往外资银行存款,将会看到比中资银行更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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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道德风险的法律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道德风险包括存款人道德风险、银行道德风险、监管机构道德风险,而银行的道德风险是其道德风险问题最集中的体现。因此,在我国即将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之际,有必要借鉴美国的立法改革经验,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通过让存款人、投保银行和监管者都投入一定资源的法律制度安排,加强对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控制,同时还必须通过完善银行治理结构,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培育良好的存款保险理念,审慎的监督等其他制度措施与之相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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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7,(4)
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属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向银行申请对国外(境外)方开立信用证而备付的具有担保支付性质的资金。为了严肃执法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冻结、扣划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问题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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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4,(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银行、信用社扣划预付货款收贷应否退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将预付货款汇入对方当事人帐户,对方当事人即取得该款项的所有权,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预付款人将预付货款汇入对方当事人帐户后,即丧失了该款项的所有权。因此,该款项被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划还贷后,预付款人无权向银行、信用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请求返还。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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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于1989年9月26日午后,让其代理人赵某到中国银行沈阳市分行办理活期存款。经该行记帐员李某初点认定,赵某交付的存款现金为4755元,李当即填写了存折、存款凭条并加盖了个人印章,在移交给复核员马某时,李某将其中102张面额为10元的现款交给坐在其与马某之间的实习生吴某练习点钞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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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31日.原告杨某的父亲杨某某在被告处以原告的名义存人定期存款人民币60万元,年利率为2.25%,期限为一年,2001年7月31日到期:杨某某在存款凭证备注栏处留存了密码,约定凭密码支取。被告即向杨某某出具了存单:2001年1月11日,杨某某的妻子即原告的母亲蔡某持原告的户口簿、存单和其个人身份证,在没有提供密码,也没有办理密码挂失的情况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