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近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就原告桂林市象山建筑安装公司诉被告桂林市灌阳县太子山天然淡矿泉水厂、刘建新返还定金纠纷一案,已做出判决:由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0万元。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原告王浙系被告章付之儿媳。原告诉称:其亡夫章梓之祖父章祖1936年曾以章梓为名购有香港某公司的股票一张。1964年原告与章梓结婚时,章祖将股票赠与原告夫妇。后被告章付假冒章梓之委托,借国家公证的司法效力冒领、变卖了股票三股金。现原告执股票原本诉请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财产。被告则辩称:留存于香港某公司的原印鉴系其亲自签署,他才是此股票的所有权人,所以股金属其合法财产,不同意返还。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甲公司诉乙公司欠购销货款100万元,乙公司则称甲公司欠其建筑工程款120万元,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要求予以抵销并要求甲公司返还剩余欠款20万元。对此,在如何列当事人的问题上,合议庭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将乙公司列为被告和反诉原告,甲公司作为原告和反诉被告一并解决双方互欠款问题;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虽然实体法规定两个债务可互相抵销,但程序法规定反诉必须是基于原告诉请的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而提出,否则不构成反诉。本案甲、乙双方虽互欠款,但两债务非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不能将乙公…  相似文献   

4.
原告(反诉被告):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丁康年,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蒋嶷,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信用卡部职员。 被告(反诉原告):梁国治,男,60岁,青海省公路局退休工人,住青海省西宁市。 委托代理人:赵先华,梁国治之妻,青海省冶金金属进出口公司退休干部。 原告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青海中行)因与被告梁国治发生返还信用卡透支款纠纷,向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梁国治提起反诉。 原告诉称:被告梁国治持卡消费透支,我行工作人员多次督促其还款,其拒不承担还款责任。请求判令被告梁国治返还透支款及罚息计人民币3331.37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1997年5月19日,A市B区法院应原告甲公司的申请,对被告乙公司的4000吨煤予以诉前财产保全。5月21日,B区法院受理了原告诉被告要求返还财产案,李某担任审判长。6月11日,李某接受被告请吃。6月13日,李某未认真审查被告提供的担保单位的实际担保能力,即将诉前保全的4000吨煤予以解封,且未将解封情况通知原告。解封当天,被告就开始低价恶意销售。1997年10月29日,B区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3450吨煤(折合人民币109.08万元)。等原告甲公司申请执行时,诉前保全的4000吨煤已被被告销售一空,担保单位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为此,B区法院追加了被告乙公司的债务人和担保单位的股东等作为被执行人,至2000年6月21日,已执行并交付给甲公司57万余  相似文献   

6.
案情及争议焦点原告上海和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新浪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续注互联网域名合同纠纷案,已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民三庭审理终结。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域名续注费300元,准许被告自愿购回www.heping.com域名并将该域名返还给原告,原告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9392元,由被告承担50元,其余由原告承担。原告是上海一家比较知名的主营汽车销售的民营企业,其“和平”商标也是上海的著名商标。原告委托被告公司前身上海天阙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续注www.heping.com域名,但被告未予续注,致使原告域名在2001年7月被自动停止…  相似文献   

7.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 ,约定双方合作出口女士皮衣 ,同时 ,两公司又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一份订购女士皮衣的订货合同。签约后 ,甲公司即根据合作协议与订货合同的约定 ,将 12 9. 6万元的定金委托乙公司支付给某实业公司。某实业公司收到该笔定金后 ,只留下 3 0万元 ,余款全部返还乙公司。后因合作协议及订货合同均未履行 ,甲公司遂以乙公司为被告 ,某实业公司为第三人 ,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乙公司与某实业公司返还12 9. 6万元的定金及利息。一审法院判令 :一、被告乙公司返还原告甲公司 99. 6万元及利息 ;二、第三人某实业公司返…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原告 A 认为被告甲(单位)和乙(自然人)共同侵害了其遗产继承权.要求两被告返还遗产款。一审经审理查明,乙和甲通过共同实施调查、办理公证等行为,认为原告 A 不享有继承权,遂将遗产款收归甲保管,从而剥夺了 A 合法的继承权和遗产款,原审判决由甲返还原告 A 遗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9.
范成兰 《律师世界》2002,(12):42-44
一、案例介绍及问题提出公民甲因经营活动与原告公司有业务往来,1998年甲欠原告公司一定数额到期债务未还,次年,甲出资注册资金的90%与公民乙登记成立了某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为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同年底,甲以公司名义与原告公司订立一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以公司名下的汽车一辆抵偿甲所欠的原告公司的债务,接着双方按协议办理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后原告公司经申请车辆评估机构评估,认定车辆价值不足所欠债务,遂以甲和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偿还余额债务。对于本案,笔…  相似文献   

10.
《判例与研究》2009,(3):56-60
一、概述 乙针对甲提起了劳动普通诉讼,要求判处该公司就违反享受周假、年假和强制假日的权利、非财产损害和返还向甲员工福利基金供款向其支付一定金额。  相似文献   

11.
《律师世界》1997年第12期刊登了《此笔汇款不用返还》一文。作者认为:“该笔退汇款不用返还。”笔者实难苟同。笔者认为兰州公司有权取得该笔退汇款,只是非诉武汉公司,而是诉付款行。兰州公司可以以票据付款纠纷之诉状告该汇票付款行,并列武汉公司为第三人;兰州公司有权得到20万元余款,付款行有义务偿付该笔汇票余额,武汉公司有返还不当得利之义务,将退汇款退回付款行。该笔退汇款利息损失由兰州公司与付款行分担。理由如下:首先,武汉公司无合法根据取得该笔退汇款所有权。兰州公司与武汉公司合同关系为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武汉公…  相似文献   

12.
原告:黄亚君,女,1967年8月24日生,上海市民。 被告:上海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俊卿,董事长。 原告黄亚君因与被告上海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摄影公司)发生返还技术指导费、商标使用费纠纷,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3.
原告光明商场在夏令商品展销时,将价金为650元的手表标价为65元入柜出售,被告刘某按6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当商场发现标价有误找到刘某时,刘已以同样的65元价格将该表出售给不相识的过路人,并提供了证人。商场向刘某说明情况后,要求互相返还价金和手表。刘某认为,标错价格是商场的过错,且手表已出售,无法返还原物,亦不愿补缴585元差价。该商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原物或补缴差价。本案情节简单,事实清楚。但就人民法院是否立案受理发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商场出售和被告刘某购买手表的行为.是一种不需要履行某…  相似文献   

14.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的根据,因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民法通则实施以来,我院先后审结了8件返还不当得利的案件。其中:由于原告经办人员粗心大意,多发贷少收贷款的2件;被告拾得遗失物不肯返还的3件;被告冒领遗失物1件;错收他人现金,事后不肯返还的l件;错领信用社存款1件。从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原因看,被告积极取得利益即得利时知情的5件,被告消极取得利益即得利  相似文献   

15.
本文所述是一宗房屋买卖纠纷。被告主张其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所有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而笔者认为,原告要求返还房屋即“恢复原状”是一种物的请求权,由于适用“所有权优于债权”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在标的物上存有债权,那么,本案中适用“所有权优干债权”的前提条件缺失。同时,若本案适用“所有权优于债权”,将有违公平原则,将极大地助长拥有财产一方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威胁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因此,本棠中潘某不能以“所有权优于债权”为由对抗吴某请求返还房屋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杨畅 《公民与法治》2005,(12):42-43
引言 2001年3月24日晚,李某在陆某开办的个体饭馆就餐时,被闯进饭馆寻衅滋事的人打伤。李某以饭馆老板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为由,将陆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陆某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原告所遭受的损害不是因为被告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所造成的,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本案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而应该是《合同法》调整的内容,被告在损害发生后及时报警,已经履行了合同的附随义务,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相似文献   

17.
一、问题的提出:基于实证的分析 案例:原告壬某于2008年7月就被告某家具B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向A基层法院起诉,但因对B公司少写了有限责任四个字,在文书送达后,被告B公司称其登记的公司名称和原告所诉不一样,于是法官动员原告撤诉,原告损失诉讼费900余元。后王某于同年8月更改被告名称后继续起诉,因证据不足又一次被另一名法官劝导撤诉。  相似文献   

18.
析一起社会承诺赔偿纠纷案张建新段合林1996年11月5日,原告安阳市运输公司三公司下岗职工刘东梅将存款由市农业银行转到被告中国建设银行安阳分行中州支行24万余元,当月8日原告在建行文峰支行取款9万元(建行是通存通兑),把余额15010675元存入中...  相似文献   

19.
孙辉  陆利忠 《中国律师》2013,(10):78-79
2012年5月,原告A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一B公司、被告二C公司在2011年签订了《煤炭贸易合作协议》,约定:原告提供2000万元预付款给被告一,被告一每月提供60000吨煤炭由原告销售给被告一指定的客户,原告每月在煤炭贸易中获得固定回报50万元。被告一负责购销煤炭,包括数量、质量、价格、保管等经营活动。同时,被告一负责原告销售给指定客户后全部货款的回笼,当月货款回笼后.次月原告再支付预付款给被告一开展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被告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20.
导致患者丧失被救治机会的医疗过失行为[英]/Med Malpractice Rep,1999,12(11):566-569 依照民事侵权法律的有关规定,被告因近似玩忽职守而造成原告的损害,应对损害的结果承担责任.为此,原告须提供证实被告因玩忽职守足以造成其损害、或为其损害的一个原因的证据,同时原告并因此损害寻求了相应的康复治疗.在医疗过失的案例中,这方面的证据要求一个专家证言:证明被告的行为从合理的医学确证上,是造成原告损害的因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