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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是农村基层政治体制和管理体制中的重大问题,也是推进村民自治的首要问题之一。《村委会组织法(试行)》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1998年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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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应德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0,22(1):53-55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总结十年村民自治的实践经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这一制度,必须着重解决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村委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这四个关系。 相似文献
3.
规范村民自治组织运行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增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3):49-51
村民自治组织是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为填补土地集体所有者主体缺位而产生的乡村新型组织形式。由于法律和制度规定模糊,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村“两委”关系不顺、运行机制不规范等问题。要保证村民自治组织的规范化运行,必须总结村民自治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条款,从法律上保证村务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分立;村级党组织要转变观念,确保建立科学、高效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乡镇政府及其干部要在思想上、职能上和工作方法上实现新的转变,保证乡镇政府管理权在基层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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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如何完善村民自治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近年来推进村民自治的实践中,我们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结合长沙市的实际,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所辖的9区县(市)先后有望城县、浏阳市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有4个区县(市)被命名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一、创新乡镇干部的工作方式,实现由“领导管理型”向“指导服务型”的转变。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村民自治中的重大问题。前些年,乡村关系不顺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不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干预村委会的工作;有的不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对村级财务管理越俎代疱;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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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芳肖胜男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23,(1):115-118
传统学位撤销行为的司法规制,一般是依靠法院对学位撤销行为是否合法的审查来实现的。通过梳理分析学位撤销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发现《行政诉讼法》修改后,传统的合法性审查模式在实践中面临困境,其优化受阻主要由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合法”的解读不同、学位撤销行为的性质不明、高校自治与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等三方面因素所致,具体应通过在实质合法观立场下理解“合法性审查”、明确学位撤销行为的行政撤销性质、实现高校自治与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的动态平衡等路径予以优化,将合理性审查纳入合法性审查模式中,使得学位撤销权的行使更加符合行政法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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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法律的保障,调动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但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由于群众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性质认识不足,所以在理顺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上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系不顺。虽然在《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上,已经明确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不少群众仍认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村委会主任是由全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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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权与国家权力既对立又统一.《村组法》第五条将村委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界定为“指导协助”关系,于理有据.由于“指导协助”较为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在立法上应规范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的根据与程序,明确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的范围与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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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是扩大基层民主、依法治村的有效形式。但村民如何自治 ?武乡县上司乡小店村党支部正确处理支委会与村委会、支委会与村民代表会的关系,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改以往“支部说了算,支部定了干”的老办法,由主政、指挥、命令改为领导、协调、支持,既发挥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又积极主动支持了村委会的工作,让村民直接参与了村务、财务与集体经济等重大事务的管理与监督,使村民自治有了具体内容和方式,并落到了实处。 小店村在 1999年村委会通过村民“海选”换届后,以村民小组按 30人一个名额选出了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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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一个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一个是村民自治组织,两者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分别是:1999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据此,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力量,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顺利进行。应该说,绝大多数村“两委”都能自觉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村委会能主动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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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是行政村两委干部的简称,即在行政村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中担任一定职务的村民。村支部的职能是宣传党的政策,帮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实,带领广大基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家致富奔小康。村委会是村民民主选举的自治组织,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它不属于国家机关。然而,在新形势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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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村关系存在的问题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来,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乡村关系)被规定为"指导"与"协助"的关系。但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表明,乡村关系很大程度上仍然维持着行政隶属关系,许多乡镇仍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乡镇政府过度干预村委会的现象屡见不鲜。一是干预村委会选举。当前有不少地区存在乡镇直接干预甚至操纵选举的现象。二是乡镇通过"村财乡管"达到对村委会的控制。"村财乡管"的主要形式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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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村民自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内容,其中民主选举最为关键。1988年6月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江苏大部分地区经历了5届选举,前4届选举基本上由组织确定候选人,村民画圈。1998年底至1999年初进行的第5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有部分村按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改革试点,其主要内容是“两个直接”,即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候选人,直接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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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生活》2000,(3)
村委会将选举权、罢免权交给了农民。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各级组织不得包办。村委会候选人由本村村民采用投票方式直接提名或者由村民十人以上联合提名,不能由县或乡级政府、村党支部等组织提名。另外,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选举村委会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当选后的村委会成员如果不称职,村民有权通过民主程序将其罢免。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会议制度,明确了村委会要接受监督,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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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村委会发展的制度瓶颈及完善路径——兼评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村民委员会深入发展受到以下冲击:农村人口流动频繁要求改变村委会人员构成上的封闭性规定、农村地权改革削弱了村委会在村庄建设中的凝聚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对村委会职能提出新的要求、农村新兴社会组织冲击着村委会现有地位等.为了应对城乡一体化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村委会的选举、监督和罢免等方面做出相应修改,从程序上规范村委会运行.但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无法克服村委会封闭性与准行政化倾向、无法解决两委内耗、村社不分等难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其基本思路是:村委会选举时对选民资格认定上以居住地为准;合理划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事权;理顺村级领导组织之间关系,实现村级领导组织和谐共处;实现村委会与农村新兴社会组织融合性相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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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吉成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1999,(5)
<正> 村民自治,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是扩大基层民主,建设和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村委会组织法》的颁行,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文谈谈自己学习《村委会组织法》的一点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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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5月至2001年8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农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改革村级体制,撤销了13000多个村公所、办事处,实行村民自治,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健全、落实农村基层各项民主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的农村村级管理体制和村干部任用机制。截至2004年6月30日,全省13172个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完成99.7%,各地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