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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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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的列管模式以列举式(清单式)为主、整类列管式为辅。列举式列管充分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整类列管解决了某类物质被不断“变造”的问题。两类列管方式在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还未蔓延扩散的阶段尚能满足禁毒工作需要,但在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高频出现的情况下则暴露出一些缺陷。列举式列管无法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更新速度快带来的挑战,整类列管方式存在制约医疗、科研等事业发展的隐忧,新精神活性物质类毒品列管目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争议,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质缺少折算标准以及折算标准有冲突。应增加临时列管方式,树立谨慎使用整类列管方式的理念,合并列管目录或制定《新精神活性物质管理条例》,制定统一的《毒品数量折算表》,同时加强毒品替代物的管理,以完善列管模式为着力点推动禁毒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2.
当前全球毒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多种合成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不断出现。芬太尼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大类,一些国家的滥用形势严峻,诱发严重社会问题。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列管,弥补法律漏洞,有效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探讨芬太尼类物质的列管历程,对当前我国芬太尼类的列管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在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挑战中,我国形成了多种立法、多种列管方法和多种管控方法相结合的毒品管制新模式。我国毒品管制新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应重新定义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调整毒品管制目录,完善新精神活性物质整类列管,推动出台《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法》,完善新精神活性物质快速列管机制,创新新精神活性物质管控方法,加强新精神活性物质制毒物品列管。  相似文献   

4.
毒品具备依赖性、违法性与危害性的特征,按法律规定分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两大类。常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等。  相似文献   

5.
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更新速度极快,国家列管和配套法律规定尚未跟进。这导致了将新精神活性物质认定为毒品缺少法律依据、标准模糊,同时,相关司法工作存在法律适用重叠问题。解决这些难点,需要在理论层面准确界定毒品范围、正确解释现行法律规定、恰当处理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坚持成瘾性作为入罪标准。具体对策包括明确"国家规定管制"的范围、厘清法律适用顺序、提高国家列管速度,以及将成瘾性作为毒品犯罪的成立标准等多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扩张的行为与压缩的解读:毒品犯罪概念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重扩张的毒品犯罪态势,需要亟待解决尚争议的概念。毒品的内涵与外延不同于毒品犯罪,而毒品犯罪不能游离于毒品之外。毒品宜采用列举概括式的违法性认定,毒品犯罪可以从规范的形式概念和事实的本质概念探悉之,特别是毒品犯罪的实质概念,即犯罪学上的界定必须牢固树立起来。  相似文献   

7.
毒品"合法化"是指滥用毒品的非犯罪化,这实质上是主张使非医疗和科研用途的毒品成为合法商品,通过合法经营和买卖,降低其暴利,减少禁毒成本,实现滥用毒品非罪化,从而试图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把禁毒的希望寄托在公众自我的约束和觉醒上.此观点的理论依据主要是禁毒无效论和减少危害论.对滥用毒品合法化我国禁毒决策部门应当有全面的理解,高度重视其现实危害性,切实采取措施,把矫治、预防和打击相结合,避免其对禁毒工作的负面影响和冲击.  相似文献   

8.
毒品种类的认定、毒品数量的计量标准与计算方法是讨论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基础前提。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在整个刑法涉毒犯罪体系中是处于基础地位的中中间性罪名。这样设置非法持有毒品罪及其量刑,其主要目的就在于避免公安机关查证困难,同时迫使涉毒当事人主动与公权力机构合作。而非法持有毒品罪本身的违法性认定来自《关于禁毒的决定》第3条,同时构成此罪的要素也极为客观:查证属实的毒品存在。持有人的身份与持有事实的确证。这种设计总体上合理,目前流行的有关此罪的若干著述的论断有失偏颇。  相似文献   

9.
当前新型毒品立法的滞后性体现在新型毒品的成瘾标准难以确定;依现有技术还很难对新型毒品滥用者进行准确的检测;对摇头丸等新型毒品法律定义至今仍未统一,给打击工作带来了难题;对新型混合毒品的量刑以一种主要毒品成分为依据不太合理。  相似文献   

10.
当前,新型毒品问题正在快速发展蔓延,特别是新型毒品滥用群体、滥用场所的特殊性,带来了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成为我国毒品问题的突出方面。正确认识新型毒品的危害和滥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打击,是解决新型毒品问题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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