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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楚简考证侗族与楚、苗之间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53年5月,长沙仰天湖发现一战国时期的木槨墓,经当时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鉴定,认为属战国晚期的楚墓,墓葬编号为“长沙仰天湖第二十五号木槨墓”。墓葬虽经盗掘,仍出土了一批楚文物,其中陶器有鼎、敦、壶等,青铜器有青铜鼎,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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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侗族的族称问题 侗族的族称和族源问题,是侗族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至今学术界尚未得到统一的认识。1987年10月笔者的《侗族源于“干越”考》(《贵州民族研究》第4期)认为侗族自称的kam~(55)与干越的“干”有音义上的对应关系,汉语典籍中释干为“水傍,故停水处”(《易·渐卦》《释文》引郑玄注),又联系侗族“依山傍水”的居住特点,认为侗族自称的kam~(55)、am~(55)、也都是江边、水边、河边的意思。现在看来侗族的自称是具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的,不能作出那样简单的解释。因此本文想从语源学和民族学的新角度对侗族自称的音义重新作出解释,以修正以前的观点,但本文不否定前文侗族与“干越”有族源关系的基本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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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多奇才,这是世人皆知的。但在我熟悉的人中,被称为“奇人奇才”又写出“奇书”的,好象只有“荆蛮族”的著名学者林河先生。“荆蛮族”不见经传,是本民族的“自称”。林河先生认为现在的好多“族称”都是“他称”,不能反映民族实际,所以他采用了民族“自称”。可见这一称呼的来由已久。 在周建忠教授的《当代楚辞研究论纲》一书中,有一篇《林河论》专章,论说林河先生的研究成就。文章的开头,周教授就饶有兴趣地点出林河“号称‘奇人奇才’”,在文章的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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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族的先世、南迁时代和迁徙路线楚族的祖先,“出自帝颛顼高阳”,故屈原自称“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颛顼生老童,老童生祝融。”又“颛顼生老童,老童生重及黎”。《左传》则说“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传代与《大荒西经》小有出入。因为“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湻燿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抗日战争时期,长沙战国墓出土楚缯(帛)书,亦有“炎帝乃命祝融”语。安志敏、陈公柔在《长沙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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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古无“青阳”之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沙的名称已有三千多年的悠久历史。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篇》,周成王时各地献方物,就有 “长沙鳖”的记载。《史记·越世家》云:“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索隐:“则犨、庞、长沙是三邑也。”正义:“庞、长沙,出粟之地。”光绪《湖南通志》称:“周始名长沙,春秋战国时为楚黔中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一年),秦统一六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以原楚黔中郡东南部设立长沙郡,郡治设在湘县(今长沙市区)。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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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自称为Gaeml,有的地方读做Jaeml或Jeml,自称一致 ,含义相同。在湘黔桂之通道、黎平、三江的三县交界一带 ,侗族内部还有Jaemlaox、Jaemljaox和Jaemltanx之互称。与侗族相邻居住的水、壮、仫佬、毛南、布依、仡佬、土家等民族 ,对侗族的称呼均与侗族自称相同。相邻居住的苗族和瑶族分别称侗族为tai31 ku435,皆名从侗族自称。由于侗族及其先民历来居住溪峒 ,唐代及以后史籍还以“峒 ( 同山、洞 )蛮”或“峒民”泛称。宋代始有专称 ,北宋时用汉字双音切记为“佶伶”(kei1 3lam35) ,南宋时变为“仡伶” (ke1 3lam35)。明代及以后 ,在历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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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祭祖歌》探讨侗族的迁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侗族是祖国历史悠久民族之。分布于湘黔桂三省(区)交界地区,聚居在天柱、锦屏、黎平、榕江、从江、新晃、通道、三江、龙胜等县,共有一百一十万余人①。在侗族聚居境内,也杂居有汉、苗、壮、水、瑶等兄弟民族。侗族,有南北两部方言②:在南部地区的侗族自称为“干”(kgm~(55)),或“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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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的来源问题,是当代学者和广大侗族人民所共同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有不少同志、专家、学者,为此杜撰文章,各抒己见。笔者亦于1980年写出一文,题为《从〈祭祖歌〉探讨侗族迁徙》,刊于《贵州民族研究》第二期,认为侗族先民来自岭南梧州等地。1982年,又从侗族宗教信仰方面,作《萨岁考略》,载于该刊第三期。现再就文献记载和调查资料,将侗族习俗与岭南习俗作一比较,借以佐证。一、节日。宋《寰宇记》说;“窦州”(广东信宜)、“昭州”(广西平乐)“谷熟时,里閈同取戌日为腊,男女盛服,推髻徒跣,聚会作歌”;又说:“南仪州(广西岑溪),俗不知岁,唯用八月酉日为腊,长幼相尉贺,以为年初,《郝志》曰:“高(广东高州)以谷熟时,取戌日为腊,廉(合浦)之高凉,以十月为岁首”。所谓“腊”者,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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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楚天主人》2004年第11期所载楚丁、孔建同志的文章《是“人民作主”,不是“为民作主”》,颇有同感,但仍觉意犹未尽。该文称,湖北省人大依法监督一起司法机关程序违法案件,当事人给省人大赠送上书“为民作主、恩重如山”的锦旗表示谢意,新闻媒体将有关稿件送审,省人大新闻发言人陈洪波同志删去“为民作主、恩重如山”8个字,并作了一段发人深省的批语。仅从该文理解,陈洪波同志只是不赞成锦旗上的8个字,而对公民向国家机关赠送锦旗、国家机关接受锦旗还是持宽容抑或默许甚至肯定态度的。遗憾的是,楚丁、孔建两位的笔锋也没有直指赠送、接受锦旗的行为并作进一步剖析,不知其心灵深处是否都怀有一定程度的“锦旗情结”。君不见,作为人民公仆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群众做了点实事——或纠正错案,或赈灾扶贫,或修桥补路,主人们动辄敲锣打鼓放鞭炮送锦旗以鸣谢。公仆们则往往来者不拒,一一笑纳,大有当仁不让、当之无愧之慷慨。更有“感恩戴德”的主人,不惜耗资为公仆立“功德碑”,公仆竟然以“行善施恩”者自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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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贵州民族研究》第2期刊登《侗族是百越一支发展起来的土著民族》(简称《土著》)一文。认为侗族是由其现居区域古越人的一支——“骆越”发展起来的土著民族,同时也吸收有其他民族成份。 侗族究竟是从业已分成支系的哪一支越人发展起来的?是当地越人发展成为某一支越人以后,继而演成为今之侗族,即所谓的“土著民族”呢?还是由其他地区的某一支越人演成为侗族而后因种种原故迁入当今侗乡,即所谓的“外来民族”?这是当前侗学研究者对族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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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是古越人的一支,这已为国内许多学者所公认。但属于古越人的那一支,却意见分歧。据目前所知,大多数认为是骆越,也有的认为是湘西欧越。至魏晋南北朝,史书连篇累牍地记载“僚人”的活动以后,有的则认为侗族属于“僚”。这一论断,首推明末南海人邝露的《赤雅》,其文曰:“侗亦僚类”,“僚之有侗,犹僮之有大俍也。”其后,有关地方志和丛书,如《龙胜厅志》、《小方壶斋奥地丛抄》、《粤西丛载》等,乃辗转抄摘,讹传后世。近人的《僚族研究》(以下简称《研究》),1981年《贵州民族研究》第一期《侗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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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辞时期的侗族 要探讨古老侗族文化的贡献,还得从侗族的悠久历史谈起。 侗族史家们已基本认定,侗族在古代属越,是越人的一支。“越”在当时是我国长江下游以南的古老族群。《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索隐》说:“越在蛮夷,少康之后,地远国小。春秋之初,未通上国,国史既微,略无世系”。《华阳国志·南中志》说:“南中在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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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嘎茫莽道时嘉》(简称《嘎茫》)和同年的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神话新探侗族萨神系神话正误之辨》)简称《辨文》),皆以神话的起源,神名的属性,神系的排列,神坛的设置,“图腾”的迹痕,等等为由,否定侗族村寨设坛供奉的女神,不是“萨岁”(sax siis),而是人类的创世祖“萨天巴”。批判“萨岁”的 相似文献